汉字书法与蒙古文书法的艺术比较性研究
2018-11-14耿灿
耿 灿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系中,书法是一种极其特殊的艺术。以汉字为载体的汉字书法是汉族独创的艺术表现形式,但是在书法艺术的发展历史中,蒙古文以其特有的文字特点、美感表现亦有了作为艺术美感的追求,形成了以传统蒙古文为载体的蒙古文书法。由此,汉字书法与蒙古文书法虽然都是以文字作为载体的艺术表现形式,但是受到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影响,两者在历史发展的形成过程、艺术表现的审美追求等多方面都呈现出各自特征。
从书法发展历史上看,汉字书法艺术源远流长,按照十九世纪人类学家摩尔根的理论,文字的产生是人类社会从野蛮时代进入到文明的时代的标志,阶级、国家、文字都是同步产生的。因为有阶级的出现,国家机器产生。然而仅仅依靠着结绳记事的方法是不能支持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的,必然需要文字的支持。中国在公元前21世纪已经进入阶级社会,文字应随之产生。因此,可以说汉字书法在产生之初,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间里,只是作为文字的存在形式。文字在人类意识中只是一个观念上的抽象的概念。但是,文字的使用形式变得具体的时候,具体的文字便自然有了形式美上的追求,也就是汉字书法的最初形态。可见,汉字书法艺术,从历史发展来看首先是实用艺术。作为一种以创造美的文字形式为目的的实用艺术,汉字书法涉及非常广泛,从朝廷文书到史事典籍,公告、祭祀等国家一切政治活动都需要作为实用艺术的文字参与其中,因此关于文字书写的学问——汉字书法,自然而然形成了一种专门的艺术门类和学问。
与汉字书法相比较,蒙古文书法尚属一门年轻的艺术。蒙古族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家庭中的重要成员,我国也是蒙古族的发祥地,有关蒙古族的史料记载最早见于唐朝。蒙古族统治者建立了元朝,不仅促进了东西方经济与文化的交流,也为中国版图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对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其中,蒙古文书法是蒙古民族文化艺术的瑰宝。蒙古文的创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形成当今使用的文字,已经有千余年的历史。与汉字书法一样,蒙古文书法也是伴随着蒙古文字的发展不断变化。而利用蒙古文字为载体进行蒙古文书法创作时,汉字书法已经发展到相对成熟的水平了。因此,可以说,蒙古文书法的形成与发展受到汉字书法的影响比较大,蒙古文书法名家白布和曾这样说,如果把汉字书法比作大江大海的话,蒙古文书法就是大江大海的支流;如果把汉字书法比作参天大树的话,蒙古文书法就有如大树的分枝。由此可见,二者的紧密关系所在。
据史料记载,公元十三世纪以前分布在蒙古高原的蒙古民族并没有统一的文字。公元1204年,成吉思汗以坚毅意志完成了蒙古各部落的统一。由于对精通回鹘文的塔塔统阿的信用,令其在回鹘文的基础上创制了回鹘式文字教予子孙。从此蒙古帝国的诏书、牌证、纪念碑、史册等都以回鹘式文字书写或记载,由此形成了蒙古语族统一后的主要文字。回鹘式蒙古文虽然以回鹘文为基础创制而成,但是,却没有原样使用回鹘文字母,而是对其多数直接吸取利用,少数加以摒弃、增创而成。与汉字书法不同的是,除了以软笔,也就是毛笔书写书法艺术作品以外,蒙古文书法从文字诞生起,就开始了使用软笔、硬笔两种工具来书写的蒙古文书法艺术。蒙古文书法创作中使用的硬笔,也称作爿笔,分为窄型与宽型两种。这一论点,从成吉思汗时代以后各个朝代流传下来的碑刻、牌匾、抄写品等文化遗迹中都得到了印证。早期的蒙古文书法遗产包括1207年至1219年的《监国公主入宣差河北都总管之印》、1225年的《也松格石碑》等。后期由于朝代不同,发展也有差异。特别是到了清朝年间,回鹘式蒙古文字的语法、书写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文字形态的成熟促进了蒙古文书法艺术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虽然蒙古文书法从借用回鹘式蒙古文至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但与汉字书法的历史相比较,尚属年轻。然而蒙古文书法在艺术表现上的美学条件和要求方面,却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和可创性。汉字书法艺术以汉字为载体,汉字象形的特殊性是书法艺术特殊性的重要方面。汉字点画的形态、偏旁的搭配等都是书家创作的内容所在,与其他拼音文字相比较,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结合体,形式意味很强,这对与艺术创作者来说,就是无限施展艺术想象和艺术创作的空间。而蒙古文也同样具有这种独特的象形结构,每个字不仅都有头、干、尾,每个字母都与人或动物的某个部位相似,并且字母骑字母组成了特殊的竖式结构文字。这种结构,书家利用深厚的艺术功力,凭借巧妙地艺术构思与章法布局,创作出的艺术作品会产生意蕴无穷的艺术感染力。由此可见,不论从历史发展上看还是从艺术表现讲,蒙古文书法与汉字书法都有着自成体系的独立性。然而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蒙古文书法与汉字书法相处共存,自然受到汉字书法的影响,并从汉字书法中借鉴吸收,从而也使得蒙古文书法在表现手法与表现形式上发生了审美范畴的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