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改嫁应带走多少家产?
2018-11-14邱连云
老年世界 2018年5期
编辑同志:
我和老伴都是退休教师,我们的独生子大刚2009年结婚后与我们分居另过。小两口开了个五金店,生意很好。他们的女儿都上小学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大刚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日前,儿媳准备改嫁,并提出改嫁时要把家产全部带走。我和老伴同意她改嫁,但不同意她把家产全都带走。请问,对这样的事情,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读者:赵广文
赵广文同志:
你的儿子去世后,您和老伴同意儿媳改嫁,这是对的。但是,儿媳妇改嫁要把家产全部带走的主张,是与相关法律规定相悖的。这个家庭的财产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媳改嫁时可以带走属于她的一半份额,另一半是您儿子的遗产。这份遗产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应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也就是说,您儿子的遗产应由您和老伴、儿媳、小孙女共同分割继承。儿媳改嫁可以带走她继承遗产的份额。如果她改嫁时把孩子也带走,则可以带走孩子继承遗产份额。但是,她不应把您和老伴依法继承遗产的份额也带走。
律师:邱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