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之乐
2018-11-14人民日报评论部
老年世界 2018年5期
人民日报评论部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摘自习近平《之江新语·为民办实事成于务实》
中国古代政治有“王道”与“霸道”之分。霸道者,武力征伐,以“威”使人“畏”。王道者,顺乎民心,使民有道,以“道”使人“服”。要行王道,就要知道百姓喜欢什么,顺从民心。孟子指出,民众快乐,是统治者享乐的前提。若人民生活困苦、妻离子散,统治者却酒池肉林、花天酒地,那这就不是“乐”,而是败亡的征兆。在当下,百姓觉得买房、看病、上学难,解决这些困难,就是给百姓创造快乐。踏踏实实办实事,给百姓排忧解难、不给百姓添堵,才是好干部。《孟子·梁惠王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统治者如果乐于做民众喜爱的事情,民众也会与统治者同乐;统治者担忧民众担忧的事情,民众也会为统治者分忧。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
——摘自习近平《之江新语·主仆关系不容颠倒》
“爱民”是立场,更是要求。说是立场,就是要破除官本位、“官老爷”的思想,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不为一己私利或利益集团服务;说是要求,就是在考虑和解决问题时,时刻从民众的角度出发,而不是虚头巴脑地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为了“政绩”而做出伤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晏子春秋·内篇问下》。叔向问晏子曰:“意孰为高?行孰为厚?”对曰:“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又问曰:“意孰为下?行孰为贱?”对曰:“意莫下于刻民,行莫贱于害身也。”最高尚的意愿,莫过于爱民;最宽厚的行为,莫过于让民众安乐。最卑劣的意愿,莫过于刻薄百姓;最低贱的行为,莫过于戕害百姓。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
——摘自习近平《干部的基本功》《摆脱贫困》
苏辙的政治观点深受其父苏洵、其兄苏轼的影响,学问以儒学为主,最慕“亚圣”孟子。可以看出,“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观点受到了孟子民本思想的影响。孟子提出“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主张君主要把百姓的忧乐当作自己的忧乐。苏辙向宋神宗提出这一观点,意在让皇帝推己及人,与民同忧,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同时把百姓疾苦提到“腹心之疾”的高度,说明“去民之患”,刻不容缓,不可稍懈。现在我们非常强调社会稳定。最重要的保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群众。“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古人议政的这句话,今天依然值得借鉴。只要我们把民众的疾苦了解到、处理好,“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只要我们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以百姓之心为心”,我们的周围就会吸引和凝聚起千百万大众,还愁什么社会不稳?!苏辙《上神宗皇帝书》。陛下诚能择奉公疾恶之臣而使行之,陛下(疑衍)厉精而察之,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则其以私罪至某、赃罪正入已至若干者,非得过误,适陷于深文者也。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开始推行新法。因对王安石变法有不同看法,苏辙遂于是年三月上书神宗皇帝,力陈对新法的看法。在《上神宗皇帝书》中,苏辙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多有切中肯綮之处。“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便是其中之一。句中的“腹心”即肚腹和心脏,都是人体重要器官,比喻要害或中心部分。意思是说,去掉老百姓的祸患,如同除去自己的心病一样。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摘自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万斯大的老师、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倡导:“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清代中后期的钱泳主张:“天下事有利于民者,则当厚其本,深其源;有害于民者,则当拔其本,塞其源。”万斯大的“利民”思想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中国传统民本主义中的利民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深化,并逐渐展现其本身所应具有的价值。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更不能忽略了那些所谓的“小事”。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哪里来?正是从这些为民服务的小事中来,从这些为民解忧的点点滴滴中来。今天,改革航船行驶在深水区,尤需记取这样的光荣传统。习近平同志注意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的同志或者认为“活动离我很远”,或者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认为自己身上没有什么大问题,自我感觉良好、态度不积极、参与感不强。他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衡量尺度,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小情,应该细致到“丝发”和“毫末”的程度,就像拿着显微镜看民生疾苦、看“四风”顽疾。万斯大《周官辨非·天官》。圣人之治天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关市之赋,厉民之甚者也。周公制礼,其肯笔之于书以为常法哉?昔文王治岐,关市讥而不征。武王有天下,奉行不变。……使赋及关市,宁非横敛乎?吾以是知《周官》非周公所作,决也!清代经学家万斯大(1633-1683)的《周官辨非》是一部力证《周礼》为伪的著作。《周官》,又称《周礼》,作者不详,约成书于战国末年,是一部汇编行政法律规范的典籍。为了论证《周官》之伪,万斯大提出了一个论点:“圣人之治天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意思是,圣人治理天下所用之道,凡是于民有利的事情,再小也要推行;于民有害的事情,再小也必须革除。而《周礼·天官》九赋中的“关市之赋”对百姓最为有害。所以,《周官》并非周公所作确定无疑。在这里,万斯大把“利民”作为执政治国的价值标准,具有民本思想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