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个理由
2018-11-14刘荒田
◎ 刘荒田
我和一个移民时间超过30年的朋友聊天。他说起20世纪80年代,他和妻子每年春节临近时便摆摊卖桃花。那时,中餐馆的洗碗工一个月的税前工资为六七百元。夫妻两个人辛苦一个星期,半夜驾车到东湾的山区砍桃树枝,然后载到旧金山的唐人街卖给办年货的同胞,赚五千元以上。
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砍人家土地上的桃树枝,不花一个子儿,主人不但爽快地应允,还给予祝福,这对于刚踏上美国土地的、英语结结巴巴的新移民来说谈何容易。
“猜一猜,我给桃树的主人什么样的理由?”朋友卖个关子。
我沉吟,这可是难题。尽管桃树并不结可吃之果,也不会成为建材,但属于私有财产,不经允许而动刀,可能被控告。另外,最大的问题在于不花钱,手上毫无筹码。到偏僻之地当不速之客,贸然上门,何况又是英语带口音的异族,对方已怀警惕之心。对方可能不耐烦,必须在一分钟内把他说服。我想了好一阵,不得要领。
朋友说:“我在桃树林附近敲主人家的门,对方只会打开指头宽的门缝听我说话。我诚恳地说,中国的新年快到了,它的重要性就如同你们的圣诞节。中国人的社区庆祝新年离不开桃花,就好比圣诞节少不了圣诞树。你们的桃树长得真好,如果您允许我砍一些桃树枝带回去给我的同胞,不但我们,连您的家也添了喜气。”
朋友说,他砍桃树枝砍了多年,持这一理由无往而不利。出于深思熟虑也好,出于直觉也罢,这理由好就好在:一、从宗教入手,唤起同理心;二、从圣诞节入手,激发同情心;三、最后一句点明施者也获益,皆大欢喜。
和这个当年摆桃花摊,如今已身价数千万的朋友告别,我遇到了一个亲戚。她向我诉苦,儿子34岁了,仪表堂堂,有一个好的职业,就是不想结婚,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父母向他提起,他马上反击,最有力的理由是:现在满眼都是离婚的,可见不可随便结婚。亲戚请求我出个妙计,说服她的宝贝儿子去谈恋爱。
我想了好久,罗列出及时谈恋爱和结婚的理由,但迄今为止未找到一条自认为能够击中对方软肋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没有这一条理由,任你唠叨终日,依然隔靴搔痒。
(摘自《刘荒田小品文精选》百花洲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