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何时『不逼供』?
2018-11-14李伟明
●李伟明
水务局“不逼供”?这看似无厘头,却并非天方夜谭;它虽然不是既成事实,却千真万确地出现在严肃的官方材料中。
事情发生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该县在对县水务局进行政治巡察时,发现其2016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不仅开头时间表述为2015年,而且包含“不逼供、诱供”等让人莫名惊诧的内容。为此,白沙县纪委监委专门对该局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的确够典型了。但这并非个案。类似的报道,这些年在媒体并不少见。从“开封指导漯河”(河南开封市消防支队与河南漯河市消防支队的宣传稿件如出一辙,甚至出现“构建和谐平安漯河”字眼)到“邯郸学步青岛”(当地报纸刊登的《打造邯郸“首善之区”》文章,实为邯郸丛台区抄袭青岛市南区),从“郑州变宝鸡”(郑州的一个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栏,上面赫然写着“人文宝鸡,活力宝鸡,和谐宝鸡”)到“神木爱长沙”(陕西神木县一处落款为神木县委宣传部、神木县文明办的户外宣传标语,第一句话竟然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如果说个人署名文章抄袭尚能引起公愤,那么,工作文稿领域的“拿来主义”,或许已近乎让人麻木了。
自打进入网络社会,文字工作一下子似乎轻松了不少,只因为“借鉴”越来越容易。在工作类的微信群、QQ群,不时看到“跪求某某文本”之类的求援。对公文写手们来说,网络简直是无所不能的,需要的东西应有尽有。要写材料先上网,相信这已是许多文稿工作人员的习惯做法。有时候我就想,如果关闭网络,不知某些在单位颇负盛名的“秀才”们还能不能独立写成一篇完整的文章?在我看来,这种过于依赖网络资料的做法,不过是“文字搬运工”的行径而已,不足道也。
让某些“笔杆子”们遗憾的是,不劳而获的事,迟早是要露馅的。网络时代,“拿来”容易,穿帮也快。上述案例的曝光,多数不是同样因为网络的力量吗?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确然。
当然,换在以前,穿帮的只是公开发表的文稿,而那些数量更多的内部使用或仅用于存档备查的文案,则几乎无人关注,即使偶尔露出马脚,人们也只是一笑了之,后果严重不到哪里去。也正是因为如此,偷懒的人继续偷懒,偷文的人照偷不误,各类奇葩新闻时时曝光,为丰富多彩的生活平添若干生动素材。
现在,这种做法估计很难玩下去了。从有关报道来看,这种张冠李戴的公文类不正文风,已成为检查的关注点之一。6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便有这样的报道:江西省德安县人社局在出台《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时,因为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影响扶贫工作成效,引起了九江市委巡察组的注意,相关责任人因此受到处分。而在今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已明确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属于违纪行为。这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做虚假文章也是有风险的!
我们一向提倡实事求是,文稿工作也当遵循这个原则。文风也是作风的组成部分。文风实,作风才可能实。文案尚能造假,工作还有几分真?对公文抄袭说“不”,这是必须的,它不仅可以整治在文稿上弄虚作假的歪风,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醒人们时时处处“老实”为上。查文风,正作风,以小带大,但愿能从痛处触动某些人,由此产生良好的连锁反应。
另一方面,虚假文案如此之多,还需要反思的是,平时的文山会海是不是没有治理到位,致使有关工作人员因案牍而劳形,为了某些“虚功”而疲于应付,根本无暇思考?治理“假材料”的同时,如果能够从这个角度出发,既严肃纪律,同时找到“病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摒弃一切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为干部“减负”,那么,“水务局不逼供”之类的笑话,就可以真正淡出人们的视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