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专项谈判结果出炉,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2018-11-13
祝您健康 2018年11期
国家医保局组织的17个抗肿瘤药准入专项谈判已经结束,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让这件社会关注许久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这17种比较昂贵的药品将获得医保报销给付,对于相关患者这是个欢欣鼓舞的好消息。
这17种药品都是抗癌药,覆盖肺癌、肾癌、淋巴癌等多种疾病。这些恶性肿瘤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危害巨大,造成的社会负担相对沉重,而由于市场受众有限、技术门槛高等多种原因,其治疗药物的价格普遍比较贵。
从未来的政策趋势看,本次谈判也表明我国医保治理模式的转变:社会谈判确定药品支付标准以及价格,乃至下一步医疗服务供给的谈判,将成为我国医保治理的新模式。
在此之前,我国医保的治理以药品和医疗服務的行政定价,以及行政化的招标集中采购为主,行政化治理色彩浓厚。在行政化的治理模式下,药品以及医疗服务的价格都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以药养医、药价虚高等顽疾无不根源于此。治理模式转向社会谈判为主,参与各方都能在其中表达自己的交易诉求,达成的交易条件趋向各方的真实价值,从根本上解决行为的扭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