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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

2018-11-13张高鹏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新生代 2018年14期
关键词:罪刑司法机关罪行

张高鹏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0

一、死刑不引渡的含义

在国际法上,引渡是一项开展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有利于打击金融犯罪以及恐怖主义犯罪,并将逃逸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而死刑不引渡是指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简而言之,就是要求一方对嫌犯不得判处或者至少不得执行死刑,否则,对方将不予引渡。

二、我国立法中的死刑不引渡原则

我国虽然在2000年时通过了引渡法,这对于弥补我国国际司法协助的空白,打击各类国际犯罪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引渡法并未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他们认为本条涵盖了死刑不引渡原则,因为酷刑显然也包含了死刑。但这一观点被其他学者认为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此外,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引渡法已经间接或是限地承认了死刑不引渡原则,并认为我国引渡法第五十条作为此观点的根据。该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对于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中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对被引渡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但是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引渡法并未明确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引渡问题时当然不能对外逃犯人承诺免予适用死刑。如果承认免予适用死刑,就违背了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三、我国在“死刑不引渡原则”上的认识

笔者认为,死刑不引渡原则的承认,将会为我国加强国际司法协作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我国法律的明确性。因此,死刑不引渡原则可以缓解我国司法机关在引渡方面面临的困境。

但是,从《引渡法》中看出,我国对于确立“死刑不引渡原则”似乎态度并不明朗,总是抱有犹豫和回避的态度,经笔者分析,可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将“死刑不引渡原则”与废除死刑挂钩,即认为只要中国还有死刑存在,就不能明确承认这一原则,否则对中国作为引渡请求国极为不利;或者认为承认了这一原则,就意味着承诺废除死刑。事实上,尽管国际上不少在引渡条约中明文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缔约双方均为废除死刑的国家,或一方为废除死刑的国家,但是,也有一些规定有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引渡条约是由双方均未废除死刑的国家签订而成。

(二)认为明确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就等于限制了本国刑法中死刑的适用。不可否认,如果我们在引渡条约中明文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必然无法对本该判处或执行死刑的罪犯适用死刑,对本国的刑事司法权造成了一种约束。然而,这种约束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引渡双方都不可避免的。应当看到,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与其他国家的权利义务是均等的,也就是说,当中国为请求国时,固然必须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但是,当中国为被请求国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对于缔约另一方来说,情况也是如此。

(三)担心明确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会驱使更多贪官为避免处罚而外逃。但是,随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相继生效,以及中国对公职人员出境管理的加强,贪官外逃的现象有望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

(四)其四,担心明确承认死刑不引渡原则会导致公众对国内法适用上的法律公正产生质疑,即逃往国外的贪官虽然比在国内落网的贪官罪行更为严重,但逃脱死刑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此种罪刑失衡背离了法律公平的要求。

四、对我国“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立法完善思考

遍观世界各国的引渡立法,关于死刑不引渡原则立法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相应划分。根据拒绝引渡是否需要附加条件可分为部分拒绝和完全拒绝。

部分拒绝是指当请求国对被请求国提出要求进行承诺后,被请求国可准许引渡被引渡人。完全拒绝是指当请求国可能对被引渡的对象判处死刑时,而被请求国不赞同对其适用死刑时,被请求国对此完全拒绝请求国请求,对被引渡对象拒绝引渡,不管请求国附加任何变通条件。从世界范围来看,采取部分拒绝的国家占多数,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立法也应采用部分拒绝的方式。

当然,我国也可以采用任择性理由的立法方式对死刑不引渡原则进行规定。按照请求国的法律作为请求引渡原因的罪行应判处死刑,除非该国作出被请求国认为是充分的保证,表示不会判处死刑,或即使判处死刑,也不会予以执行。但是,根据请求国的法律,被请求对象所犯的罪行应该判处死刑时,被请求国并不当然拒绝请求国的要求。

从当前来看,我国推行死刑不引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立法、司法造成冲击。但是,从长远来看将会使中国步入一个权利时代的社会。死刑不引渡原则是国际上一项非常重要的现代引渡刑法原则,对死刑犯采取不引渡原则,并不等于死刑犯会而逃脱各国法律的制裁。正如有的专家所言,在各国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对触犯刑律的被告人是否判处死刑,是一个具体的量刑问题。所以,我国在国际引渡合作实务中,应灵活运用死刑不引渡原则,尽力消除引渡中的“死刑门槛”,以更好地开展国际引渡合作,打击国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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