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德垃圾分类对比
2018-11-13许慧婷杭州师范大学杭州311121
许慧婷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 311121
垃圾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在环境每况日下、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垃圾分类与处理已成为一个全球课题。它既是一个个体文化素质和文明教养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文明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
但垃圾污染,与其他污染如水污染、大气污染相比,不易得到重视,因为它造成的损坏不是及时反映的,直接的,因此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大大降低。但西方国家在近百年为垃圾分类所作出的努力已经在当下有了很直接的体现和成效,无论是立法保障、高覆盖率还是居民意识都已取得阶段性胜利。反观中国,经过十年的摸索和试点,垃圾分类的开展和普及依然困难重重。
一.中德垃圾分类现状
(一)德国——严谨的垃圾分类与处理系统
如果说日本的垃圾分类是精致的,那么德国的垃圾分类则是严谨的。
首先,它的严谨体现在精细化的垃圾桶上。德国的垃圾分类种类繁多,不同州也会有略微的区别,但一般而言,生活类垃圾分为六种,每一种都有对应颜色的垃圾桶。这些垃圾桶由政府统一发放,使垃圾分类在垃圾的“发源地”就得到了科学分类和收集。
其次,它的严谨体现在垃圾分类体系。德国的垃圾从源头的分类收集、运输,到最后的综合利用、处置和处理上,都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比如从收集源头上进行分类,分为收和送两个体系:城市环卫局会定期上门收取和清空垃圾桶,各住户只要支付对应的费用,以及住户可自行将废旧纸、玻璃瓶等送至小区的该类垃圾收集桶中。而针对废旧电器、危险废物等,政府都设有专门的回收点。
此外,它的严谨还体现在垃圾处理上。德国垃圾处理起步早,水平高,早在1904年,德国已经开始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的综合利用率高,在某些州,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可达到80%,这使垃圾真正具有了价值,也使德国的垃圾处理封闭式生态系统基本进入了良性循环。
纵观上述三点,德国的垃圾分类传达了一个先进的理念:减量化、资源化、再处理,在过程中,每一环节都各司其职,遵循原则,最终使德国成为了“垃圾分类的风向标”。
(二)中国——不完善、不充分的垃圾分类
中国人口基数大,垃圾产量大,尤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两者数目都急剧增加。中国虽长期受此困扰,现状仍不容乐观。
中国垃圾分类简单,基本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处理落后,当前,在我国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中,除了纸张、塑料瓶等部分可回收垃圾被拾荒者回收,其余所有垃圾都被填埋、堆肥或焚烧,由此可见,90%以上可以利用的废弃物都没有进入处理环节。而民众对垃圾分类的意识薄弱,热情不高,使得只做好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的区分都充满挑战。
中国也曾为此作出了努力,2000年,我国曾将北京、上海、杭州等八个城市作为全国垃圾分类处理的试点城市,制定相关方案和政策,但由于只重视垃圾分类收集,没有后续配套举措,最终不了了之。2010年,几个经济发达的城市由于对垃圾处理的压力和发展的需求再次展开垃圾分类,虽然这一次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仍然受限于许多外部条件,如垃圾分类意识薄弱,投入大收入小等,依然进程缓慢。
二.德国成为“垃圾分类风向标”的原因
(一)居民自觉的垃圾分类意识
德国垃圾分类先进,但这更依靠每个居民的自觉行动。在长期实践中,德国的居民已经有了自觉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以及区分不同垃圾类别的能力,这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后续垃圾处理的负担。目前德国人已完成了从被动环保转变为个人自觉的过程。
在德国的幼儿教育中,每个德国孩子开始学习垃圾分类,通过写环保日记、开展环保活动等使儿童在最佳时机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和意识。
(二)法律和制度保障
德国形成如此成熟的体系则归功于他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从法律层面来讲,德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并逐步完善,从1972年的《废弃物管理法》到2005年的《垃圾填埋条例》,层层递进,不断完善,足以见得德国对垃圾分类及处理的重视,这些细致的法规也使全民承担了垃圾分类的责任。
从制度和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模式来讲:第一,生活垃圾收费模式。这一模式是由各州及城市根据本地区的垃圾处理情况制定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居民,收取垃圾的费用就会加倍提升,从而加重整个小区住户的垃圾处理费用。这一举措与居民的自觉性相呼应。第二,塑料瓶回收押金制度。德国是欧洲唯一实行这一制度的国家。居民在购买水或者饮料的同时,提前收取0.25欧元作为押金。待他们将废弃的塑料瓶丢进专门的塑料瓶回收机器后,就能拿回之前支付的押金,德国城市中的大型超市都设有专门回收这些塑料瓶的机器。第三,设立“环境警察”。环境警察是联邦内政部警察部门的公职人员,属于警察队伍中的一部分。每天,环境警察会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巡逻,并且每周不定期抽查各居民区垃圾分类情况。
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长期形成的模式,都体现了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技术支持
最后,技术支持为德国的垃圾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填埋技术和焚烧技术在德国已经十分成熟并广泛运用,在探索中新形成的机械——生物处理方式逐渐成为德国垃圾处理的未来发展方向。这种循环利用方式既减少了成本,也提高了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
三.中国垃圾分类落后的原因及出路
许多发达国家都在垃圾分类及处理上取得了巨大成功,除了德国,还有欧盟的“五层倒金字塔”原则,日本的“回收日”,瑞典的“垃圾监督员”等,但这些模式在中国的实践中却不完全可行,中国的垃圾分类之路仍无明显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垃圾分类模式过于简单且没有统一标准。目前,我国垃圾分类还没有严格的界定,基本只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虽然2003年,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将14个垃圾类别的标志标准化,但这份文件并没有成为使垃圾分类系统化的良好契机,各个城市垃圾分类的标准依旧不一。
因此,国家应制定科学、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和标识并广泛推行。统一进行分类细化、统一颜色标识,使原则性的标准标识更为民众所了解和熟悉,为全面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和意识的缺失。普通人对垃圾分类并不了解,只能依靠生活经验来区分。一个受到高等教育的公职人员可能也无法准确地判断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这也归咎于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小,普及范围有限。
由此可见,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民众认知度已经刻不容缓。政府可以通过宣传相关知识,培养公众垃圾分类的基本能力;通过课堂教育,从儿童开始渗透环保意识。利用不同方式,向不同群体给予引导。
第三,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体系不完善。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日益重视环保工作,但目前尚未为垃圾分类单独立法,相关法规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缺乏可操作性。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垃圾分类的投放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在这一点上,我国目前应坚持政府引导为主,市场化为辅。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在宏观层面给予各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指导,也要提升各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防止出现垃圾分类流于“形象工程”。
第四,垃圾回收处理未实现产业化。以运输环节为例,当前城市垃圾运输基本上采用混合运输,这彻底地破坏了垃圾分类的成果,也极大的打击了市民的积极性。即使一位居民将垃圾按照分类丢弃时,后续环节如垃圾车运输等依然是层层转运混合,在这样的情况下,前期的所有努力都归为零。
这一困境并不只针对垃圾处理产业,而是整个垃圾分类的问题所在。垃圾分类是一个链条上各个环节的共同配合,从分类标准到垃圾分类丢弃到运输到处理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健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和回收再利用产业体系,做到源头精准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强化后端利用,这整个有机过程缺一不可。
四.结语
德国是公认的发展循环经济起步最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德国在垃圾处理方面取得的骄人成绩,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对于中国而言,垃圾分类事业任重而道远,只对其中一个环节做出改进并不会产生实际效益和真正改变,但我们应坚信,中国近百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足以证明中国自身的软实力,这一点对于垃圾分类也同样适用。有朝一日,中国一定会朝垃圾分类这条路迈进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