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夫妻关系的个案研究
2018-11-13魏宇菲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魏宇菲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引言
家庭关系就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又可称为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而在一夫一妻制的前提下,夫妻关系成为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几千年来,由于我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夫妻关系一直以“夫为妻纲”这种观念为指导,在家庭中形成了极为不平等的夫妻关系。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以期重塑中国的家庭关系,并倡导平等的男女关系,同时鼓励妇女工作,使妇女在经济上独立,从而对隐含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背后的男主女从的家庭角色模式的改变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女性在就业、经济收入以及观念上进一步独立,从而使得家庭中的夫妻关系逐步走向平权化,但是在城市中,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剧烈的是日益增多的下岗工人,这其中包括很多夫妻双方同时下岗的家庭,由于我国目前缺失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岗职工在买断工龄后领取一部分失业金后,以后的就业与生活几乎就脱离了国家制度政策的保障。近年来,虽有一部分“女性40、男性50”人员进入社区工作,但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部分下岗职工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新的职业流动,这其中双下岗家庭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在重新择业时由于下岗职工进入的是低端劳动力市场,男性与女性在收入上有巨大的差距,在激烈的竞争中下岗女工在年龄、文化程度、技术技能上都不占优势,重新择业时面临困难,因而为实现家庭利益很多双下岗家庭选择了妻子在家料理家务,照看孩子,减少家庭对丈夫的服务要求,以让丈夫全心全意工作,挣钱养家糊口。这样原本夫妻双方都有独立地经济收入的家庭转而变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角色模式,使得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地变化。本文对这样的一个双下岗家庭进行了个案调查,以期发现夫妻双方地位与他们之间关系地变化,进而探讨导致妻子做出“舍己保夫”策略的原因以及整个社会已形成的评价体系对夫妻关系产生的影响。
一、个案调查
L女士的故事:
L女士,45岁,H市人,原来为一家国有生产砖瓦企业的女职工,2002年因企业破产倒闭而下岗,L女士与她的丈夫Y先生同在一个单位,Y先生在2002年也下岗了。下岗后,L女士找过一些其他的工作,但因为L女士为初中文化水平,又没有受过专业技术技能的训练,找到的工作都需要耗费大量地体力,L女士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有点儿干不下去,又因为当时女儿12岁,正在上小学,需要按时按点地吃饭,L女士工作后中午没时间给孩子做饭,再加上Y先生也下岗,Y先生觉得E市的工资比H市高些,就去E的一家生产砖瓦的企业担任技术人员,当时Y先生一年能挣15000元左右,这个收入使这个三口之家生活不错,而从2004年开始,Y先生一年的工资可以达到25000元左右,因而L女士干脆回家照顾家庭,现在女儿已上大学,但L女士的身体状况不好,也再没有出去工作,全家依然依靠Y先生的收入生活。
下面我们来探讨L女士下岗回家后在家庭重大事务决定权上的微妙变化。2008年L女士的一位表哥向她借1000元钱,L女士的表哥在亲戚中借钱很少有还的时候,L女士知道这钱借了等于是给她表哥的,L女士思前想后觉得应该借钱给他表哥,因为觉得她的表哥也挺可怜的,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据L女士说:“要是我挣钱吧,我就把这钱拿出来了,就当是我把自己的钱接济了我哥了,但现在就他一个人挣钱,我这么把钱拿出去不合适啊。” )。今年,Y先生的哥哥的儿子要结婚,来跟L女士借5000元钱,本来L女士是不想借的,因为Y先生的哥哥不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每次Y先生的父亲生病住院时总是Y先生出钱出力,Y先生的哥哥很少过问他父亲的事情,因而L女士对Y先生的哥哥很有意见,但L女士考虑到她丈夫就这么一个侄子,结婚也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借是不合适的(L女士说:“人家辛苦一年挣钱,他一个侄子结婚,他打心里是想借的。” )。最后,L女士还是把这钱借出去了,虽然钱借出去后L女士的心情很不好,跟Y先生抱怨了半天他哥哥如何在处理父母的问题上的不负责任。
从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得知,夫妻双方不同的经济收入对夫妻关系以及夫妻双方在重大事务的决定权上起到了微妙的影响,如果L女士有独立地经济收入,在支配家里的钱时,L女士可以这样想:我把自己的钱拿出去还不行吗!但目前是Y先生一个人在供养家庭,L女士做决定时,会首先考虑她丈夫的想法。因而,妻子有独立地经济收入可以使她在决定家庭一些重大事务时有更大地权力,更理直气壮,当丈夫的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时,使妻子在做一些关于支配钱的决定时,还是觉得应以丈夫的想法为首要考虑因素。在家庭中,为实现家庭利益,妻子往往做出了“舍己保夫”的选择,这样做的结果就使自己成为丈夫供养的对象,与之前妻子有独立地收入相比,这种选择使夫妻关系以及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权力发生了微妙地变化。
二、“舍己保夫”策略的选择
当国家和公共政策将家庭视为基本的生存单位时,每个家庭都会面对社会的资源紧张和各种结构的限制,这迫使家庭在外力的限定下成为利益共同体,性别差异和性别利益消失在家庭利益之中,即家庭利益掩盖了性别利益。
为了应对社会经济的变化,夫妻可能发展出各种家庭利益的行动策略,如“两保一”。所谓“两保一”是指在一个核心家庭之中,牺牲某一方的利益使另一方成功的情形,主要表现为妻子主要承担家务劳动,并照顾孩子,孩子也尽量减少对父亲的服务要求,由此保证丈夫能够在社会上安心和稳定的发展。双下岗家庭的一部分就选择了这样的生存策略。在这种生存策略之下,是妇女为家庭进行自我牺牲。也就是说,男女共同参与有酬劳动并不能够直接导致家庭内部夫妻关系的平等;在家庭机制的作用下,妻子自主地选择放弃事业发展,以保证丈夫能够在社会上更有效的发展,其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家庭内部等级化的性别分工。
不论妻子是否有工作,妻子依然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1998年的调查表明,夫妻共同承担家务的占了40%,由丈夫主要做家务的占10%,由妻子主要做家务的占50%,家庭在妇女心中的分量比男性大得多,耗费的脑力和体力也多得多。同时,家庭中存在着男性利益优先原则。妻子在考虑到家庭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自愿、自觉地牺牲个体利益保障丈夫的发展。之所以会出现男性利益优先的状况,主要是因为妻子们相信与自己相比,男性能够更多的在社会上占有资源;加之丈夫在事业发展上获得的好处是属于整个家庭的,“舍己保夫”的行动策略能够使全家获益。这种策略一方面强化了丈夫在家中的支柱地位,对夫妻关系产生微妙地影响;另一方面,导致这种策略最终产生的另一隐含因素就是整个社会对女性家务劳动价值没有做出衡量,形成了只有经济收入才能成为衡量对家庭贡献的最重要标准,女性做家务对家庭的贡献被低估了。
三、女性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
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到底有多大呢?有一项研究推测,与男性相比,英国女性因为在家育儿的持续责任而损失了其一生可能收入的一半左右。那么家务劳动的价值是怎样的呢?据估计,家务劳动占工业化国家所创造财富的25%—40%,家务劳动对全部经济的贡献显而易见。目前有两种方法计算家务劳动的价值。第一是机会成本法。它是用单位时间内外出工作时,人们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的工资回报来估计同时间内家务劳动的价值,即8小时家务劳动时间的价值等同于同样时间内社会平均劳动价值。第二是家庭食品法。以家庭不开火做饭而是吃饭馆和方便食品的方法解决一日三餐,以消费价格计算家务劳动的价值。但这两种算法也并不能准确计算出女性家务劳动对整个家庭的贡献,同时,社会的评价机制也没有将女性家务劳动以价值来衡量,再加上人们习惯用家庭中男性收入和职业地位来衡量其家庭的社会地位,在这种意义上,丈夫被看成家庭的“家长”,一方面突出了丈夫的职业收入对家庭的贡献;另一方面,低估甚至忽视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正是整个社会的一系列评价体系,隐含地影响了回到家中的妻子与丈夫的关系以及双方在家中的权力地位与之前双方有独立经济收入时发生了微妙地变化,同时妻子在家庭重大事务的决定权上的话语权实则上有一些弱化倾向。
结论:总之,采取“舍己保夫”策略的妻子回到家中,隐性地强化了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再加上整个社会评价体系低估女性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使得依靠丈夫供养的妻子与丈夫的关系以及他们双方在家庭中的权力与地位发生了微妙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