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的“障碍”
2018-11-13
据报道,上海盲道被占用的现象十分突出。我在街道上行走,也看到专为盲人设置的盲道有不少都处于一种“鹊巢鸠占”的状况,反而为盲人行走添设了障碍。还有一些其他的无障碍设施,诸如升降梯、卫生间等,也都存有“障碍”。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它出现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于1961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是这方面的第一个法规。可以说,包括盲道在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几乎没有这类设施。记得上世纪80年代,我到海外访问,在悉尼等城市,第一次看到专为盲人设置的盲道、专为残疾人修建的无障碍的斜坡,以及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厕所,颇受感动。我觉得,这既是现代物质文明的体现,也是现代精神文明的表现,从中可以看到什么叫对人的关怀,什么叫人性之爱。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施行,随之为残疾人服务的无障碍设施在城市也大量兴建起来,这也从一个侧面折射了我国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的飞速发展。
然而,无障碍设施,贵在能让需求者无障碍使用,否则,也只是“聋子的耳朵”,沦为一种摆设而已。拿盲道来说,为了让盲人能安全行走,上面是不能有任何障碍物的,而时下不少盲道上或置有电线杆、变压器,或停有共享单车和其他车辆,或为摆摊设点所占,变成了“行不得也哥哥”。还有些盲道“不连续”,是“断头路”,误导盲人“吃亏”上当。有些人占用本该专用的盲道,还振振有词说,盲道上很少有盲人使用,“空着也是浪费,不如资源利用”。这是一种倒果为因的说法。一位盲人对记者说,他出门经常被盲道上的障碍物绊倒,或者走着走着就不知走到了哪儿。他感觉“街上的盲道多处是陷阱,万万走不得,还是待在家比较安全”。正是“万万走不得”,才使得盲道上少见盲人,使盲人难以出行,享受公共生活之乐。社会上各种残疾人和坐着轮椅的老人是有相当数量的,但在大街上少有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障碍设施尚不能保证他们能无障碍行走。
消除无障碍设施的“障碍”,关键在于进一步发扬仁爱之心,多为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着想。对健全人来说,爬一个坡,登一个台阶是举腿之劳,但对残疾人来说,有时比登天还难。残疾人外出上厕所也是个难题,现在公共场所多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是好的,但不少商场都不在一楼设卫生间,这自然是由于一楼空间特别金贵,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就把卫生间设在地下及二楼以上,但对于轮椅使用者,这样的卫生间也就“可望而不可及”。这里显露的是,有些人搞无障碍设施往往只是迫于法规而不得不做,却缺少最珍贵的动因——对残疾人贴心的爱。
莎士比亚说过:“城市即人。”人,是城市的核心。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理应让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人都享受到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都获得城市文明带来的幸福美好。保障残疾人能自由出行、畅通出行、安全出行,在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同时,需要政府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这也是考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也要求所有公民拥有“无障碍意识”,关怀残疾人,把方便送给他们,而决不可只顾自己方便,把麻烦和危险留给他们。盲道以及一切无障碍设施,是社会文明的产物,有赖社会文明来张扬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