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作物秸秆规模化综合利用应疏堵结合
2018-11-12任洋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2017级博士研究生
■任洋 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2017级博士研究生
中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十分突出。原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发布的《环境卫星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月报》数据显示,2017年9-11月,卫星遥感数据共监测到全国秸秆焚烧火点3638个,比2016年同期增加了约73%。中国是农业大国,以安徽省为例,该省的农作物产量与秸秆量甚至可达到1∶1的比重。面对秸秆还田有限、发电不稳定的现状,秸秆焚烧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
农作物秸秆是生物质能源的主要原料之一,秸秆焚烧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更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为了整治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各地纷纷启动监管方案。河北省在2018年年初相继印发《关于在重点涉农区域加快安装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加大露天焚烧打击力度的紧急通知》《河北省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铺设14万个监管网格,安装两千余个视频监控探头,24小时不间断巡航,全方位监测露天焚烧情况。江津地区启动百日巡查执法行动,对于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毋庸置疑,严格执法和全方位监管对于缓解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大有裨益,然而,这种只“堵”不“疏”的方法却不是最长久和最有效的。秸秆焚烧所折射的已不再是单一的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的问题,更多反映的是政府监管和治理方式的问题。农民焚烧废弃秸秆不是新兴的、个别的现象,这一问题由来已久。露天焚烧秸秆屡禁不止,一方面可归因于部分农民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不足,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实属无奈之选。秸秆还田数量有限,用于发电的经济效益又过低,传统的秸秆原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的利用方式无法消纳大量的废弃秸秆。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难题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秸秆焚烧情况愈演愈烈。
当前,规模化综合利用废弃农作物秸秆于中国而言已是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在加强监管和执法的同时,更应注重“疏”“堵”结合,通过政策引导、技术研发,提升秸秆附加值,鼓励精细化发展,变废为宝,物尽其用,促进秸秆的资源化、低碳化、循环化利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