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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篡改的命》、《人罪》看新世纪城乡冲突主题的新变

2018-11-10华敏

北方文学 2018年17期

华敏

摘要:《篡改的命》和《人罪》都有意采取了一个“高考掉包”事件,两者却采取了不同的艺术处理,为城乡冲突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尝试:《篡改的命》全局性地描写激烈的城乡冲突的同时也消解了乡村走向城市这一行为背后所公认的现代性想象;《人罪》在城乡对峙的背景下展现农民身份这一“原罪”的无法救赎。两篇小说在展示不可调和的城乡冲突时,也深刻地揭示出乡村中国必然遭受其后代子嗣永无归乡的彻底弃绝。

关键词:《篡改的命》;《人罪》;城乡冲突;叙事新变

《篡改的命》和《人罪》都以现实主义精神关注了底层人民的生活,两部作品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流露出对城市与乡村对峙问题的关注,为城市与乡村叙事提供了新的方式。

一、走向城市:现代性的自动消解

东西小说《篡改的命》中乡村和城市处在二元对立的极度紧张之中:城乡敌对系统中不仅有以往作品单方面描写到的乡村贫困,更有和农村相对照的富饶的城市,还有一心想成为城里人的乡下人。可想而知,处在城乡二元对立的关系网之下,乡村对于城市的向往已经不再是现代性的一种美好想象,反倒成为城乡冲突的一种具体表现。

《篡改的命》中汪氏父子对于“成为城里人”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念,但纵观小说,我们会发现这种执念是情理之中。汪氏父子之所以要一门心思离开农村到城里去,首先是因为他们所生活的农村已经无法谋生。残废了的汪槐无法谋生,就连其他还算健康的乡亲们也无法谋生。乡村里的人际关系阴暗,以钱来衡量一切价值的基本生活状态把人降低到野兽的层次上。给汪大志治病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乡村文化知识的匮乏、医疗水平的落后。可以说在这个村子里,是看不到新生的力量和希望的。

相比農村,作为其参照物的城市则代表了一种人上人的生活,这无疑对乡下人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在林家柏为代表的体面人群里,他们有知识、有地位、有钱、有豪宅、有楼中美女,他们蔑视着汪长尺们,又剥削着汪长尺们。林家柏和汪长尺的云泥之别也呈现出了两类迥然不同的世界:城市人/农村人、上等人/下等人、有余者/不足者。

乡村生活毫无新生的希望,城市人生活却体面又富足,这无疑使“成为城里人”成了汪氏父子偏执的欲望。难道“成为城里人”仅仅是汪氏父子的执念吗?小说第七章《投胎》中写到汪槐为汪长尺做法超度,当汪槐大声问“长尺要投胎,往哪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往城里去。门外忽然传来一片喊声。那是村民们的声音。全村人一起帮着喊‘往城里。”东西发现了“成为城里人”不仅仅是汪氏父子两人的执念,也是所有村民们的执念,更是绝大多数农村人的心声。至此《篡改的命》中“走向城市”已经不再是国家现代化、农村城市化的现代性传奇,这已经成为农村被城市碾压之后,农村完全被城市俘获的结果,这也是《篡改的命》为城乡冲突主题所提供的一种新的尝试。

二、原罪忏悔:无力指向成功的救赎

《人罪》中王十月则将视点聚焦于掉包事件的受益者法官陈责我,重点从法官陈责我自我忏悔的失败中引出城乡冲突书写的另一种尝试:从精神层面剖析城乡对立中乡下人与生俱来的“原罪感”以及这种原罪在现有条件下最终指向无力救赎的残酷。

《人罪》中同样包含了一个城市与乡村冲突的故事,而这往往是被读者所忽视的。法官陈责我本名赵城,他的母亲陈春梅是“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知青,最后义无反顾地嫁给了生产队一个赵姓小伙子,永远地扎根在了农村。“后来的漫长岁月中,陈春梅的人生目标就是逃离农村。她对农村的反感,就像当初她对农村的热爱一样真切而炽热。”陈春梅把逃离农村的重任寄托于儿子赵城身上,因而赵城从小就知道他是肩负重任的,他不可能留在农村,他要成为城里人,“赵城”的“城”可不就是“城市”的“城”吗?可见“成为城里人”不仅是《篡改的命》中汪氏父子的执念,也是陈氏母子的执念,尤其是陈春梅,她曾经尝到过做城里人的甜头,而这只会激发她对农村义无反顾的厌恶。

当农民身份成为一种“原罪”,他们因为这份“原罪”而自动地被城市系统隔绝、驱赶,在经济上得不到保障,社会地位低下,个人价值得不到实现,然而他们渴望自我实现的诉求却像地下之火一样奔突着,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可怜人剥夺了另一个可怜人的悲剧一一农民身份这一原罪成了一切罪恶的起因,由这一原罪衍生出一系列的罪与罚。

背负着农民这一“原罪”,赵城开始了漫长的救赎之路,首先他走上了一条惊险的“掉包之路”使自己陷入了无尽的恐惧和精神折磨;他选择用考研来证明自己,希望通过做一名正直的法官来洗刷自己的罪责,但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小贩陈责我的出现严重威胁了赵城现有的幸福人生,为了捍卫现有的地位与财富,赵城非但没有完成道德和法律的救赎却又坠入了新一轮的罪恶。赵城通过一个个非常手段来救赎“原罪”的结果是使自己越走越远,最终踏上了永无归途的孽海。王十月以城乡对立的大背景用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引出了一个关于农民“原罪”救赎与失败的问题。

三、无望归乡:乡村身份的自我弃绝

《篡改的命》和《人罪》中都包含了一个城与乡冲突的故事,城市与乡村的对峙最终走向何方,两篇小说给出了相似的答案:乡村现代子嗣对乡村身份进行自我弃绝,他们已无归乡的可能。

从乡村走向城市的过程中,汪槐、汪长尺都失败了,汪长尺最终异想天开把儿子送给仇人林家柏做儿子,汪家的第三代汪大志成功篡改了身份成为了城里人林方生,他学会了林家柏们的那一套,甚至学会了颠倒黑白,把自己的救命恩人污蔑成肇事者。当他知道了自己是汪家的第三代以后,他没有认祖归宗,反而偷走汪大志幼时的照片,将照片和汪长尺的卷宗秘密销毁。汪长尺苦心为汪大志改命的结局却迎来了汪大志对汪家血统的彻底遗弃,对农村血统的彻底弃绝,汪长尺徒然地把乡村的子嗣送给城市,不再有乡村的子嗣认祖归宗。至此汪家三代的改命史迎来了彻底的失败,可以说这场失败不是汪长尺单个人的失败或者是汪家单个家庭的失败,这是在整个城乡对峙系统中乡村的彻底失败:成为城里人的结局,是乡村后代子嗣对其父辈祖辈血统的彻底弃绝,是对乡村“旧我”连根带泥的拔起。

《人罪》里的赵城,他顶替别人上大学、考取研究生,当大法官,有干部家庭的出生的名记者兼主任的妻子。可以说他通过篡改别人使自己获得了合法的城里人身份,实现了农村人向城市人的转变。如果“高考掉包事件”公之于众,法官陈责我的下场如何?他将一无所有,成为真正的陈责我,法官陈责我就是一个因为在乡村的山沟沟里吃尽苦头而不顾一切想拼命往上爬的人。法官陈责我的这份决心和汪长尺有什么区别呢?最后法官陈责我为了保卫自己作为城里人的既有身份与地位,甘愿落入韦工之织就的堕落之网中,这和汪大志为了保卫自己的城里人身份销毁卷宗和照片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篡改的命》和《人罪》中我们看到一个乡下人他千方百计地想成为城里人,成功了以后,他并不是以回望的姿态去关照乡村,而是以更加激烈的态度彻底告别农村血统,并不惜一切代价来使自己永远脱离乡村。显然在激烈的城乡对峙中,乡村中国已然走向了它的极限一一它必须弃绝它的子嗣,它必然也为它的子嗣所弃绝,在《篡改的命》和《人罪》中乡村后代子孙逃亡后是无望归乡的。

四、结论

《篡改的命》中汪长尺改命的结果是遭到了彻底的失败,是汪家第三代汪大志对祖辈父辈的彻底否定与弃绝;《人罪》中赵城也通过篡改实现了改命,他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永远弃绝的道路,弃绝的不仅仅是乡村还有他的良知。通过汪大志和赵城,我们看到了城乡对峙中,本就是以乡村的贫困与失败为肇始,最终也必然以乡村彻底的失败做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