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履职评议在人大监督中发挥应有作用
2018-11-07青浦区人大常委会
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一任了之”。积极探索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把人大行使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近年来,在青浦区委的领导和重视下,青浦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新途径,制定出台了《关于听取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办法(试行)》,并根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对“一府两院”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接续探索、坚持创新,继续把对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共对包括区司法局局长等7名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履职评议。通过履职评议实践,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社会认同度。
一、从高处着眼,正确认识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就没有方向,行动就会缺乏动力,成效更无从谈起。因此,在实践中我们把思想的统一、认识的提高作为做好履职评议工作的前提条件,重点从“三个有利于”来认识开展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强化监督工作。履职评议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方式的丰富和创新,具有民主性、公开性、权威性,有着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既拓展了人大监督渠道,融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为一体,又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起来,把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结合起来,有利于增强监督实效,有利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是有利于畅通民意渠道。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对履职评议对象确定、民主测评、评议调查等各个环节都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公开征求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本人和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测评结果、评议意见等,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公开,主动将履职评议全过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够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实现政治参与的方式和途径,有利于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三是有利于推进部门工作。履职评议,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及部门工作的监督和制约,更是支持和促进。开展履职评议,有利于被评议对象更加深入地了解基层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找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使被评议对象及部门工作更加顺民心、合民意。同时,通过履职评议,加大对部门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了解、关心和支持这些部门的工作,为部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从实处着力,准确把握履职评议的工作重点
本届以来,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等7名区政府组成人员对任现职以来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开展满意度测评。实践证明,这是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被任命人员任后监督的有效抓手。在实施过程中我们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注重在区委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区委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计划、评议情况,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相统一,与区委组织部门共同确定评议名单,着重听取被任命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着力促进“一府两院”及其组成人员改进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是注重建立健全任后监督机制。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关于听取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办法(试行)》,明确了相关工作的评议主体、报告内容等方面的具体内容,特别是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届内至少一次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确保了被任命人员接受监督的全覆盖。
三是注重深入调研了解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常委会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常委会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评议工作小组根据被评议对象和部门工作的特点制定评议工作计划。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五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广泛开展调研,多层次、多形式听取各方意见,既注重听取被任命人员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干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更注重倾听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力争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注重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测评内容。根据调研情况和不同的评议对象,制定专门的测评表,测评表既有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落实审议意见和办理代表建议等共性内容,又有被评议对象推动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等个性内容。比如,在对区科委主任的测评中,针对智慧城市建设、科创中心建设等情况,专门设置了“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区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等测评内容。通过对这些具体项目的测评,有助于被评议对象和部门切实改进工作、补齐发展短板。
五是注重推进评议工作成果的运用。评议工作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工作小组成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在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准确中肯地指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在梳理汇总这些评议意见并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函告被任命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整改。对被任命人员工作情况和满意度测评的结果,同时报告区委,抄送“一府两院”和区委组织部。常委会相关工作小组注重加强对被任命人员工作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通过持续开展议题监督等方式,积极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从严处着手,努力推动履职评议的不断深化
履职评议时间跨度较长,程序步骤较多,涉及层面较广,群众和被评议对象敏感度较高,要使履职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们的体会是切实做到“四严”。
一是严密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求被评议对象从高认识,从严要求,正确对待,密切配合,处理好评议与工作的关系,做到以评议促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落实新闻单位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从而达到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严格自查。被评议对象接受评议前对自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反思,自我剖析,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进行自查,做到总结成绩客观实在,既不夸大、又不缩小;查找问题实事求是,不躲躲闪闪,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真正把问题摆出来,把不足找出来,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三是严肃整改。整改是履职评议工作的关键环节。整改不到位,评议就失去了意义。开展评议工作坚持改评结合、以评促改、边评边改的原则,把落实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工作中,被评议对象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以及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认认真真落实,扎扎实实整改,真正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结合下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扎实有效。同时,工作中始终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成效的衡量标准,以严肃负责的态度促进整改。
四是严明纪律。履职评议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纪律是保证。开展评议工作坚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评议工作各项规定。相关工作小组,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覺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评议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好人大形象。被评议对象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评议工作,自觉把心思放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把功夫用在整改不足、提高工作水平和破解发展难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