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思想家“秩序观”的简要分析
2018-11-06史林波
【摘 要】 国家是顺应于力图解决社会中出现的某些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产生的,是为了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由于时代不同,各位思想家的阶级立场不同,因而对于“秩序观”的理解和认识也有所差异,但都是从那些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立场上所提出的,维护的都是本阶级的阶级利益。
【关键词】 秩序观 柏拉图 托马斯·阿奎那 三纲五常 阶级统治
在国家出现以前,人们并没有等级观念和意识,因而人们为了维护或扩大自己的权利,随时会发动战争,以致于生命安全随时受到威胁。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人们愿意交出部分权利来组建政府。当社会出现某些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冲突时,就需要一个在形式上比社会更高一级的,能够把各种矛盾控制在“秩序”范围之内的强有力的力量 。因此,当社会分裂为某些无法解决的对立面且无法摆脱这些对立面时,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他有权力、有能力把各种矛盾、冲突保持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秩序”框架范围内。由于时代背景以及阶级立场不同,思想家们对于“秩序”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生活于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他目睹了部分掌权者根据一些不实的言论,将苏格拉底判处死刑,以至于让他对于现存的政治制度感到失望,政治抱负逐渐破灭。在其著作《理想国》中,根据每个人的才干、品德将城邦的公民分为三类人,分别是:一、统治者,上帝用黄金铸成,具有理性和智慧,这一类人负责统治国家;二、护卫者,他们是用白银铸成的,具有勇敢的宝贵品德,其职能便是辅助统治者保卫、治理城邦,服从统治者的命令;三、生产者,上帝在铸造他们时,采用的是铜和铁两种材料,具有节制的品德,他们主要从事的是生产工作。各个等级具有自己的分工,依据自己的才能和品性从事不同的职业,互不干扰,井然有序,这样的城邦便是正义的、理想的城邦。因此,柏拉图的“秩序观”是把因才定分、各守其分、各司其职作为秩序的标准。
中世纪的欧洲,弥漫着教会与国王争夺统治权的硝烟,教权与王权相互博弈。为了使教權与王权能够和平共处,神学主义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以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为理论基础,竭力使不断扩张的教权得到一定遏制。同时阿奎那也将亚里士多德思想理论中的一部分自己所需要的思想纳入神学政治理论体系中,努力将教权与王权置于一种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之中。托马斯·阿奎那在其著作《神学大全》中将上帝与人的关系定义为“爱德”,他认为,这种代表上帝与人的友谊的爱德不仅是有秩序的,而且这种秩序是永恒的。在他看来,人们在爱自己之前,必须先爱上帝,因为这种爱是其他所有爱的源泉,没有对上帝的爱,便无对自己、对亲人、对自己身体、对罪人等的爱。因而阿奎那认为,世界的最高主宰是上帝,整个世界就是在上帝的统治之下,按照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等级低的服从于等级高的。所以他把封建等级制度看作是完全合理的、不可分割、不可侵犯的秩序。
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加强本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减少动乱,扩大及实现其利益,便将“三纲五常”作为教化人民的基本内容及理论基础,从而建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三纲五常”的形成和成熟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它孕育于秦汉时期,在汉代时期才得以成型。而在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三纲五常”的发展处于低迷状态,直到宋元明时期才又快速发展、高涨起来。“三纲”指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作为封建时期人伦道德的思想支柱以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伦理政治原则,成为封建统治者用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特权地位,使社会流动按照自己所设想的方式和期望进行,统治劳动人民,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思想理论武器。
马克思主义认为,秩序是关于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种固定形式,不是由任何人或神的主观意识所创造或确定的。与秩序相对的是矛盾、冲突,通过把矛盾和冲突关入在“秩序”的围墙中,就可以实现社会的稳定,维护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政治上掌握国家权力,思想上主导社会文化发展方向的阶级的阶级统治,以及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目标,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秩序观”的最根本的要义是阶级统治。对于阶级冲突,社会是缺乏解决这一难题的能力的,因而需要一个形式上或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即国家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各种不可调和的对立面。统治阶级通过运用国家机器、规章制度、价值观念等使得被统治阶级臣服于自己,竭力美化本阶级的阶级统治,从而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政治目标。
尽管不同时代的思想家对于“秩序观”的描述有所不同,但他们的“秩序观”都是站在有益于本阶级的立场所提出的。不同的秩序观,反映了不同的时代背景以及不同背景下各统治阶级的利益诉求,是各个时代的产物,各自也在不同角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使社会处于一个和谐稳定、井然有序的环境之内 ,减少政治冲突,巩固和扩大统治阶级的利益,也为统治阶级更好、更有效地进行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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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史林波(1995—),女,汉族,四川宜宾市人,研究生,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