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炭疽流行特点及防控建议
2018-11-05郭洪军
郭洪军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110015)
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卫生部门将其列为法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农业部门将其列为多种动物共患的二类动物疫病。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全国人畜炭疽病例的数据及辽宁省炭疽疫情的流行态势和特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提出相关综合防控措施,供读者参考。
1 全国人畜炭疽病疫情概况
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委员会及农业部兽医公报发布的权威数据显示,我国2011~2017年以来,我国多个省份都有人、畜感染炭疽病例的确诊报告(附表)。
陈婉君等研究发现,人感染炭疽主要分布于我国西部和东北部牧区或半农半牧区的6个省/自治区,即四川、新疆、甘肃、青海、贵州和内蒙古[1]。许汝福等对报道的84例人感染炭疽的病例研究证实,98.3%的患者有病畜及病死畜肉接触史。畜间发生炭疽导致与之接触的人发生炭疽已成为人畜炭疽疫情发生的最常见流行形式[2]。我国在炭疽防控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面临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散发或局地爆发的风险依然存在。
由附表可以看出,人感染炭疽病例的报告数量远高于牲畜感染炭疽的报告数量,读者可能觉得这种情况与实际不太相符,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在之前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政府部门或业务部门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作为业绩考核指标,甚至将发生疫情作为一票否决项,为了在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有疫情不报,大疫情小报”成了一种常见现象。二是与对人的疾病重视程度相比,对动物疫情的重视程度不高,人发生疾病后会主动就医,被发现和报告的几率较高,动物发病后自行处理的情况较为普遍,只有在群体发病时才会引起重视,个体发病极易被忽视,容易造成牲畜炭疽病例报告偏少的现象。
2 辽宁省动物炭疽病例及流行特点
2.1 感染病例
根据农业农村部兽医公报数据显示,2011~2017年,辽宁省相继发生了多起动物炭疽疫情。如2011年8月,鞍山海城市发生牛炭疽疫情;2012年8月,沈阳辽中县发生牛炭疽疫情;2015年7月,铁岭西丰县发生牛炭疽疫情;2016年7月,沈阳于洪区发生马炭疽疫情。至2011年暴发动物炭疽疫情以来,每年都有人感染炭疽病例的报告,根据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7~10月、2017年6~7月,2017年8月份仍陆续有人畜感染炭疽病例的报告,且部分病例发生在曾发生炭疽疫情的地区。
2.2 流行特点
根据上述炭疽病例数据,结合炭疽芽孢杆菌的生物学特性及该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分析发现,辽宁省的海城牛庄镇、辽中肖寨门镇等地已形成动物炭疽病持久性疫源地的可能性极大。笔者通过对辽宁省动物炭疽疫源地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认为辽宁省动物炭疽疫情呈现下列特点:一是疫情发生地的牲畜饲养量普遍较大,如辽中县是辽宁省肉牛养殖的集散区域,多为集中大棚房户式养殖模式,养殖密度太大,防疫条件相对较差,交叉污染的可能性极大,疫情防控难度高。二是发病人员多有病死牲畜宰杀行为。通过对辽宁省多起人感染炭疽的病例追踪发现,牛羊发病死亡后,养殖户为减少经济损失,多将病死牛羊私自宰杀或剥皮,甚至食用或销售,当参与病死动物宰杀的人员皮肤有伤口、破溃等情况时,易被炭疽病原所感染。三是炭疽疫情发生时间有规律。每年7~8月为辽宁省传统雨季,洪涝灾害多有发生,极易将深埋在泥土中的炭疽病原冲出,牛羊通过饲草或饮水感染炭疽,当处理不当又形成新的污染源,如此反复极难根除。
附表 我国2011~2017年人畜感染炭疽病例数据
3 疫情综合防控的思考建议
3.1 优化顶层设计,完善疫情上报考核机制
政府可以尝试推行 “发现疫情是业绩、处理好疫情是政绩”的考核方式,鼓励养殖场户或监管机构在发生疫情时主动真实及时上报,从而使防控措施更加科学有效。
3.2 积极推动物养殖保险政策落实,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针对多数人炭疽病例有动物接触史甚至是有病死动物宰杀等经历,严控病死动物处置行为,当下辽宁省所采取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及动物养殖保险政策是一种非常有效动物疫病防控方法,建议政府研究扩大补贴及保险畜种范围、动态调整补贴及理赔价格,让病死动物自动流向正规的无害化处理渠道。
3.3 提高科学养殖水平,严控活牲畜流通监管
要改善牲畜防疫条件,引导规范养殖科学免疫,严格控制活牲畜流通,在高温多雨炭疽高发季节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减少牲畜接触可能被污染的饲草水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