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8-11-02王成仁
王成仁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不断推进,我国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取得积极成效。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外汇储备稳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稳定增长,全面开放新格局正在形成。目前,仍需逐步改变我国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的现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推动全产业链国际合作。
一、当前我国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存在的问题
(一)制造业整体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对外依存度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我国制造业创新能力薄弱,对外依存度高,整体上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根据工信部对全国30多家大型企业130多种关键基础材料的调研结果,32%的关键材料在中国仍为空白,52%依赖进口,绝大多数计算机和服务器通用处理器,95%的高端专用芯片,70%以上智能终端处理器以及绝大多数存储芯片依赖进口。在装备制造领域,高档数控机床、高档装备仪器、运载火箭、大飞机、航空发动机、汽车等关键件精加工生产线上逾95%制造及检测设备依赖进口。
(二)原始创新能力薄弱,关键核心设备和技术受制于人
多年来,我国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产品创新、功能创新和模式创新水平逐渐提升,但受基础科学与研发薄弱限制,原创性、基础性创新严重不足。原本依赖“跟跑”、靠“多走一步”赢得市场的做法难以为继。我国电子信息、平板显示、数控操作系统等行业创新实力明显增强,但这些创新多基于國外原理或样机,关键核心技术、零部件和生产装备仍严重依赖进口。如大规模集成电路迭代较快,但高端光刻机、蚀刻机、薄膜沉积设备等关键生产设备和光刻胶等核心材料严重依赖国外。汽车行业在多数零部件生产、整车组装、外观设计等方面发展迅速,但发动机、变速箱等仍受制于人。
(三)产业多处于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
我国制造业出口规模逐年增加,产品结构逐年改善。虽然出口产品中高技术产业产品占比有所提升,但仍以加工组装为主,出口产品附加值偏低。从出口产品国内增加值看,据OECD估算,中国出口产品国内增加值占产品总价值的比重为67.8%,而同时期的日本和美国分别达到85.3%和85%,以色列和印度分别为74.7%和75.9%,这表明我国在全球价值链“垂直分工”中地位较弱。以苹果手机为例,其产品研发和设计在美国,处理器与存储芯片来自韩国,触控面板、显示器来自日本,德国、荷兰等提供其他主要零部件,在中国组装后销售。从价值增值看,中国厂商仅贡献手机总价值的3.6%。
(四)处在人才链中低端,顶尖人才严重缺乏
我国人才资源规模、科技人力资源以及研发人员数量等指标居全球首位,人才资源总量达1.75亿人,但国际顶尖科学家的数量十分有限。以获诺贝尔奖数量为例,排名前20位的大学中,美国有14所大学,共获诺奖705人次,德国有3所,获奖94人次,英国有2所,获奖148人次。而我国获诺奖人数有限,且领域狭窄,与上述国家差距明显。
(五)国际话语权缺失,标准、规则体系建设落后
我国人口众多,市场空间大,消费能力强,是能源资源等多种大宗商品的重要消费国,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参与国。但巨大的体量并没有带来与之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和标准、规则制定权。由于缺乏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形成不了供需决定的价格,在国际贸易中,常常被动接受国际市场价格,承受高昂成本。虽然我国高速铁路、电信5G等领域标准在国际上较有影响,但在高端制造装备、电力、工程机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仍明显落后。同时,我国缺乏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制定权,对国际规则研判不够,在贸易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企业“走出去”困难重重。
二、深度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的几点建议
(一)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提升与发展中国家产能合作水平
“一带一路”倡议加深了我国产业与沿线国家的合作。需依托“一带一路”倡议,针对沿线发展中国家产业需求,进一步广泛开展产能合作,布局合作项目,提升合作水平。通过建立工业园区、工程项目援助、合作投标等多种方式,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分梯次有序转移制造业产能,推进技术相对先进、在当地有市场的产业落地,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制造业水平。加强与发达国家合作开发第三方市场,在沿线国家布局产业配套体系,建立与国际先进产业链条的紧密联系。同时,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体系、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的解读,编制项目投资操作手册,搭建政策咨询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二)密切与发达国家联系,开展全产业链合作
以国外先进的研发能力和企业生产经营经验提升我国产业发展水平,逐步实现由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提升国际分工地位。鼓励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合作成立研发中心等方式在外设立研发机构,吸纳国外研发团队和专家资源,反哺国内。鼓励企业并购国外高技术企业或研究机构,通过品牌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支持企业与跨国公司共建产业配套体系,提升生产关键零部件的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构建开放型研发体系,网罗全球科研资源
需构建开放型研发体系,吸引全球智力资源为我所用,夯实研发基础,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探索以合作研发、共建共享的方式,开放国内大科学装置和工程项目。吸引国外顶尖科研团队或专家入驻国内,利用国内科学装置开展研究工作,共享研究成果。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消化吸收再创新效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专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监管和执法水平。鼓励外资在国内设立研发机构,为其提供税收、人才等政策优惠。鼓励国内企业参与研发机构建设,对接企业实际需求,加大行业共性应用技术供给。
(四)夯实基础科学与研发实力,提升自主创新水平
加大对基础、关键、前沿、核心领域投入。瞄准当前“卡脖子”的集成电路、重大装备、新材料等领域,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对长期培育的基础研发环节,不以利益回报为考核。对于前沿科学研发人员,特别是青年研究人员,给予持续稳定充足支持,让科研人员踏实做研究。引进先进技术和具有原创性的研究机构,通过引进、合作或新建方式,建立覆盖应用技术研发、商品化、产品工艺开发、中试生产等环节的研发促进机构,打通从基础研发到市场化技术之间的通道,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加大应用型大学培养力度。建设一批有行业特色和研发实力的应用型大学,赋予大学以更为宽松的人才引进和培养自主权。加大企业急需人才委托培养力度,解决企业技术型人才短缺问题。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与动力。
(五)提升国际话语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的水平
推动建设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形成供需决定的市场化价格,提升国际定价话语权。推动油气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全产业链改革步伐,形成有序竞争、供需多元的市场结构。加快推进油气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国产油气资源在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支持油气交易中心创新现货和期货产品品种,加快形成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价格”。多措并举提升我国参与国际标准体系的能力。鼓励有优势、有研发实力的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以企业标准带动行业标准,进而形成有影响力的国家标准,夯实参与国际标准体系建设的能力。强化对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的研究,充分利用多双边贸易合作机制,逐步深入参与规则制定。做好对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的解读,抓好规则宣贯,同步优化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合理利用国际规则,加强对发达国家发动贸易摩擦的反制。针对发达国家以国家安全为名,利用法律手段对我国实施技术封锁措施,应按照“既合作又竞争”的原则,在参透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前提下,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适当反制,争取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
(作者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