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家森林城市”增至16个
2018-11-02
2018年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10月15日在深圳召开,全国27个城市被授牌“国家森林城市”,我省济宁市、聊城市荣获新一批“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滕州市、邹城市、曲阜市荣获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此次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聊城市为我省首个平原国家森林城市,滕州市、邹城市、曲阜市为我省首批县级“国家森林城市”。近年来,我省森林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加上之前的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泰安、威海、临沂、日照、莱芜11市,至此,全省共有13个地级市、3个县级市获此殊荣,总数位居全国前列。全国共有“国家森林城市”165个。
随着近年来宜林荒地逐渐减少,我省造林绿化在空间布局上正在由重点区域造林向城乡绿化一体化转变。实践证明,创建森林城市是现阶段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载体,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进国土绿化的强大合力。通过“创森”引领带动,近五年,全省累计完成造林1280万亩,到2017年全省有林地面积5240万亩,今年将完成再造林150万亩目标。
虽然近年来我省森林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总体看,依然是缺林少绿、森林资源较为匮乏的省份,全省森林覆盖率仅有17.51%。森林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在建设初期可能出现绿化的区域差异。“国家森林城市”实行动态考核,按照北方城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5%以上这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之一,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只是开始,未来还将不断优化完善。在授予称号3年后,国家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将提出警告,5年后复查仍不合格,取消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目前我省还有滨州、菏泽、胶州等市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泰、沂源、桓台等33个县(市、区)正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下一步,我省还将规划发展省级森林城市群。与此同时,全省正在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四级联创”活动,力争每年建成50个森林乡镇、500个森林村居,推动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完善的森林城市创建体系,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增绿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