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琰《胡笳十八拍》中的妻与母
2018-11-01马勤勤
内容摘要:蔡琰《胡笳十八拍》尽管存在真伪之争,但一直备受称賞。唐代大历年间诗人刘商也写过同题诗。对读二诗中“蔡琰”最主要的两个身份“妻”与“母”可知,蔡琰《胡笳十八拍》流露出的女性意识十分突出。这不仅足以让蔡琰《胡笳十八拍》成为女性写作的典型文本,也对真伪之争有所补益。
关键词:蔡琰 《胡笳十八拍》 刘商
蔡琰,字文姬,东汉大儒蔡邕的独生女,史称其“博学而有才辩”。蔡琰一生三嫁他人,颠沛流离;尽管声名赫赫,存世作品也仅有三篇——五言、骚体《悲愤诗》各一首,另有琴曲歌辞《胡笳十八拍》。
胡笳原是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吹奏乐器,其音悲凉,汉魏时流行于西域和塞北,相传由张骞带回。刘商在《胡笳十八拍》小序中说:“《胡笳曲》,蔡琰所造。琰字文姬,汉中郎蔡邕女。汉末为胡虏所掠,至胡中十二年,生子二人。魏武帝与邕有旧,以金帛赎之归国,因为琴曲,遂写幽怨之词。”(据敦煌文献P.2555、P.3812、P.2845三本合校)可见《胡笳十八拍》原为笳曲,是蔡琰完成了翻胡笳声入琴曲的工作,并配以曲辞,可供传唱。①
蔡琰《胡笳十八拍》尽管存在真伪之争,但一直备受称赏。唐代大历年间诗人刘商也写过同题诗《胡笳十八拍》,内容与蔡诗大致相同。二诗在艺术上各有所长,但“蔡琰”都是作者着力塑造的女主人公。对读二诗中“蔡琰”最主要的两个身份“妻”与“母”可知,蔡琰《胡笳十八拍》流露出的女性意识十分突出。
一.作为妻子的“蔡琰”
据范晔《后汉书·董祀妻传》,我们大致可以勾勒出蔡琰坎坷的一生。她早年嫁河东卫仲道,不料丈夫早亡。汉末之乱,她被掳入胡,远离中原故土十二年,并与匈奴左贤王育有二子。后为曹操赎回归汉,又嫁给了屯田都尉董祀。而《胡笳十八拍》描写的正是蔡琰被掳入胡以及被曹操赎回归汉这十多年的经历。因此,蔡琰虽一生三嫁,但本节所说妻子“蔡琰”,仅指胡人妻。
被掳走的蔡琰无可奈何地再嫁了胡人,其《胡笳十八拍》第三拍写了“越汉国兮入胡城,亡家失身兮不如无生”的痛苦。越汉入胡、亡家失身正是她内心中“女节”与“汉节”双重失节的自我确认。而其胡人丈夫无疑是导致她“双重失节”的罪魁祸首。
对于这个胡人丈夫,蔡琰以“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有力地表达了她的愤懑。“殊匹”二字意味着内心难于接受他。然而在第十一拍中出现的“胡人宠我兮有二子”的“宠”字,读来却十分吊诡。有人认为,作为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蔡琰应不会如此不知羞耻,因此对《胡笳十八拍》的真伪提出质疑。但我以为,诗中的“殊匹”与“宠”反而可证此诗的真实性。
对于蔡琰来说,异域的生活无疑冰冷而可怕。“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清晰地写出身上穿的动物皮毛所带来的精神战栗。《胡笳十八拍》诉说出蔡琰内心的孤独与凄凉,在全诗中,共有五拍出现了她拟想的交流对象——“谁”:“遭恶辱兮当告谁”“嗜欲不同兮谁可与语”“不知愁心兮说向谁是”“九拍怀情兮谁与传”“气填胸兮谁识曲”。蔡琰此刻的心情应是矛盾的:一方面厌恶这个成为自己丈夫的胡人;另一方面,在那个孤苦无依的环境里,在那些寂寞凄苦的岁月中,这个与蔡琰朝夕相伴且育有二子的“丈夫”,或许也曾让她荒芜的内心产生过一丝温暖与依靠。
五言《悲愤诗》中也有相应证据。纵观全诗,蔡琰并无一字提到胡人丈夫。蔡琰写此诗之际已回归中土,泣血控诉、椎心诅咒不仅无所顾忌,而且更能符合当时士人对她的期许。如果她真的恨、真的怨,满腔的苦水绝无不诉之理。而蔡琰却不置一词——不恨所以不骂;而即使有了感情,也不好说,更不能说。她只好绝口不提。
可以说,蔡琰《胡笳十八拍》中吊诡的“殊匹”与“宠”,正是妻子“蔡琰”复杂内心与多重矛盾的产物。然而反观刘商的诗作,“蔡琰”的形象内涵就简单多了。在与胡人丈夫的关系上,这个“蔡琰”对丈夫充满了刻骨的仇恨。第三拍“使余刀兮剪余发,食余肉兮饮余血。诚知杀身愿如此,以余为妻不如死”,写出了被胡人妻之堪比“食肉”和“饮血”,即使失去生命都不愿承受如此的奇耻大辱。第十五拍“岂向仇雠结恩信”,更是直接点明丈夫不是生活了十二年的有情人,而是欲杀之而后快的“仇雠”。
有趣的是,刘诗中这个胡人“丈夫”的形象,显然更符合男性本位的道德诉求。范晔《董祀妻传》以春秋笔法,一字而寓褒贬,谓蔡琰“没于南匈奴左贤王”。这个“没”字与他叙述蔡琰另外的两段婚姻时的“适”于卫仲道、重“嫁”于董祀不同。可见,汉族中心史观对这段结合相当的不认同。在后世“文姬归汉”题材的戏曲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左贤王往往被刻画为鲁莽、粗鄙的武夫形象,备受汉人的鄙夷嘲笑。
二.作为母亲的“蔡琰”
蔡琰盼望归乡,然而归乡却意味着要与亲生骨肉永远分开。这对于一位母亲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无论是蔡琰的《胡笳十八拍》还是刘商的拟作,都写到了作为母亲的“蔡琰”对孩子的情感。
蔡琰《胡笳十八拍》通过反复渲染,深刻而细腻地将对孩子割舍不断的爱展现出来。“一步一远兮足难移”通过动作表现对孩子的不舍,每迈一步,离故乡近了,离孩子却远了。“四时万物兮有盛衰,唯我愁苦兮不暂移”通过自然界都有荣枯盛衰的变化,来反衬自己内心永无停歇的凄苦与悲伤。“梦中执手兮一喜一悲,觉后痛吾心兮无休歇时”是通过梦境表现梦中见子、醒后失子的极度痛苦;“子母分离兮意难任,同天隔越兮如商参”,发出母子如同商星与参星、永无相见之日的哀叹。除非在梦中,“更深夜阑兮梦汝来斯”;然而梦醒时分,却只会徒增无尽痛楚,“觉后痛吾心兮无休歇时”。这些诗句字字是血、句句含泪,将对孩子那种没有杂质的母爱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刘商诗中,母爱却呈现出不同的意蕴。“生得胡儿欲弃捐”,“胡儿”带给“蔡琰”无限屈辱,她甚至想要与之决裂。“貌殊语异憎还爱”的“貌殊语异”,强调孩子的外貌和语言与自己不一样;而“憎还爱”之语则进一步流露出对孩子爱恨相依,且先“憎”后“爱”。“朝朝暮暮在眼前,腹生手养宁不怜”,进一步解释对孩子的感情,是因为天天在一起,又是肚内生、亲手养的;以此为“宁不怜”道德上的辩护。可见,诗中的“蔡琰”对儿子的爱蕴含一种无奈,这种“无奈”只因一“胡”字。
对蔡琰来说,归汉可谓哀乐同在、去留兩难。即使选择了归汉,但失去孩子的痛是永远无法释怀的。“不谓残生兮却得旋归,抚抱胡儿兮泣下沾衣”句的“残生”一词,醒目地昭示了蔡琰对余生的态度。“塞上黄蒿兮枝枯叶干,沙场白骨兮刀痕箭瘢。风霜凛凛兮春夏寒,人马饥虺兮骨肉单”表现出即便在归乡的途中,她全无喜悦之意。内心满怀悲伤,放眼望去,全是萧瑟肃杀之景。可见,在“归汉”与“孩子”之间,蔡琰根本难以取舍。当初在胡地,分心在中原;如今归中原,分心在胡地。无论她做出怎样的选择,身与心的分离都在所难免。惟其如此,作品才在这种矛盾与冲突中涌动着一股狂潮般的哀痛。
刘商诗中,“蔡琰”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宁弃胡儿归汉国”的选择,并将两种情感作了类比:“手中十指有长短,截之痛惜皆相似。还乡岂不见亲族,念此飘零隔生死。”这里,归汉团圆的“亲族”可以作为失去孩子的安慰与补偿。“南风万里吹我心,心亦随风度辽水”,短暂的痛苦与游移之后,故乡的“南风”温暖了“蔡琰”的心。
又,同是到了全诗收束的部分,蔡琰写到“去时怀土兮心无绪,来时别儿兮思漫漫”;刘商却说“去时只觉天苍苍,归日始知胡地长”。这构成了一种强烈的反差:蔡琰归途中心心念念的是孩子,而刘诗却在抱怨归乡的速度太慢。刘诗说“努力前程是帝乡,生前免向胡中死”,他笔下的“蔡琰”归乡的脚步是如此轻盈。而蔡诗却反复吟诵“十六拍兮思茫茫,我与儿兮各一方”“今别子兮归故乡,旧怨平兮新怨长”,真正陷入了“去住两情兮谁具陈”的伦理困境。在结尾的第十八拍,刘商写道:“明烛重燃煨烬灰,寒泉更洗沈泥玉。”他笔下的“蔡琰”已超越苦难,获得新生。而蔡琰感叹“苦我怨气兮浩于长空”。这里剩下的只有生的绝望与重负。
进言之,蔡琰《胡笳十八拍》塑造的“母亲”形象具有鲜明的文学史特殊性。古诗的母爱主题一般可追溯到《诗经·邶风·凯风》和汉乐府《妇病行》。前者是从子女角度赞颂“母氏劳苦”“母性至善”,抒发“我无令人”“莫慰母心”的愧疚;后者则以第三人称客观描述母亲临终时对孩子的深情。之后,母爱主题的诗歌也大抵延续了这两种思路,存在着明显的模式化和类型化倾向,几乎没有从女性自身出发来诠释母爱的。惟其如此,才更可见蔡琰《胡笳十八拍》的珍贵。
通过对读两首《胡笳十八拍》,可清晰地看到蔡诗中流露出的是女性内在的矛盾心理及折射出的女性主体性;而身为男性作家的刘商,常以一种男性立场来阐释女性情感、规塑女性形象。可以说,蔡琰的《胡笳十八拍》足以成为女性写作的典型文本,也对真伪之争有所补益。
注 释
①详见马勤勤:《不能“终结”的<胡笳十八拍>真伪之争》,《文学与文化》2012年第3期;《蔡琰<胡茄十八拍>新考》,《中国典籍与文化》2013年第4期。
(作者介绍:马勤勤,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晚清民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