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及其养成
2018-10-29王艳祯
王艳祯
摘 要:法治思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和妥善化解现实矛盾不可缺少的思维方式和思想基础,主要包括合法性思维、规则性思维、程序性思维、公平正义思维和责任后果思维五个方面内容。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育则需从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实践锻炼、法治文化建设、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及法治建设实绩考核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领导干部 法治思维 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8)09-0-01
一、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具备法治思维
1.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仍应清醒看到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急需处理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利益格局的深化调整也迫在眉睫,而这一切都需要法治提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必须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凡属重大改革都要做到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而其具体推进还是要靠各级干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法治思维,以便能在法治框架下更好的开展工作。
2.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
2018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指出,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总共达到了263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263部法律基本上可以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之所以存在种种问题还是因为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在实践中运用法律,在执法、守法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像2014年湖南华容县召开的“公捕公判”就违背依法治国的精神,是典型的“人治”思维。而依法治国首先应该是领导干部讲法、守法。领导干部的不讲法、不守法也很难让司法权威和法律信仰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从这个角度讲,领导干部也必须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3.妥善化解矛盾的现实要求
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期,各领域社会矛盾多发,尤其是征地领域更是事件多发。2014年山东平度就发生了一起因为拆迁引起的纵火案,导致1名村民死亡,3人受伤。这也在警示我们在矛盾和纠纷出现时,应该坚持以法治思维考虑问题,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实践证明,偏离法治道路的维稳,只能越维越不稳。《2016年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分析报告》也指出现在群体性事件的对抗烈度显著降低,这主要得益于参与的多数群体更懂法,更愿采取理性沟通方式来达成目的。在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法治需求不断增长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不断提升自身法治思维能力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哪些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其实就是一种法治化的思维方式,是指在决策过程中以合法性为前提,按照法律的逻辑(法规、原理、精神)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思维模式。从法的原则、法的进程、法的理念、法律的逻辑等都可演化成一种法治思维模式。
1.合法性思维。就是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公权力时,从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和程序等方面都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简单讲就是要把合法性放在第一位。为推进各级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十八届四中全会还专门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这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2.规则性思维。就是通过既定规则告诉大家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以及如何行为,这样人们对于行为后果是可预期的。在社会治理中,如果打破既定规则就会破坏人们的心理预期,心安就变成不安、有序就变成无序,可能会造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尴尬局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強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
3.程序性思维。就是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程序做决策,公权力的取得和行使都得遵守一定程序。从法治的角度讲,只追求结果而不注重过程的行政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况且程序违法其行为与结果就很难做到公平公正,没有正当程序就不会有正当结果。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这也为领导干部运用程序思维,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指明了方向。
4.公平正义思维。就是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的分配和占有全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对于公平,古人曾说:“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公则生明”。同样,干部的威信也来自公正用权。无论对普通群众还是特权人物,都要一视同仁,这也是宪法的基本精神。对此,党的十八大也强调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5.责任后果思维。就是说法治不仅是行为之治,也是后果之治,行为者要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行使权力就要承担责任。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但现在有部分人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这种因担当不足而产生的“不敢为”已成为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对此我们也要高度重视,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敢于担责才是一个好干部的为官之道。
三、如何培育法治思维
1.注重法治素养的提升。一方面是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其中“尊法”之所以被放在第一位,就是因为他认为只有内心尊崇法治,行为上才能遵守法律。可以说从内心内敬畏法律,从行为上尊崇法律是对领导干部的首要要求;另一方面要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这也给我们指明了学习的方向,就是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仅要学习掌握宪法基本精神,还要学习与开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部门法,从而为进一步培养法治思维奠定坚实基础。
2.积极参与法治实践锻炼。一是积极支持行政诉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这一规定是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新增的,其目的就是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提供一个平等交流沟通的法治平台,从而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意识。可以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接受法治教育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机制。领导干部做决策时必须让群众表达反对意见,并通过协商提前把问题解决,否则一拍脑袋做决定,群众不满意不同意就可能好心办错事;三是以法治方式化解现实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中有部分领导干部已经形成了法治思维,却不能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3.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一是结合“七五”普法弘扬法治精神。目前我国正处于“七五”普法阶段,其宣传重点对象之一正好是领导干部,对此应大力宣传好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干部在工作中自觉提升和运用法治思维;二是不断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大力开展有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群众易接受的法治文化活动,使人们在不知不觉间接受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现实问题;三是注重法治宣传通俗化。应采用人们更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比如宣传渠道上,可以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定期推送相关法律资讯,让人们在不知不觉间参与进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外部监督更好的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只有真正做到及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才有条件让万千群众来达到监督的目的;二是强化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强化问责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其实,强化问责还是为了增强担当意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是那些对敢于担当的好干部的肯定和保护,也是对那些懒政怠政、以权谋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蛀虫”的约束和管制;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十八大之后,落马的150多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一把手”比例不低。这也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有落马官员忏悔说,“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最大的腐败”。这也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公开透明的方式保护自己、维护法律尊严。
5.加强法治建设实绩考核。实践层面,现在各级各地政府基本都开展了法治政府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但这种评价多是由上级政府或是行政机关组织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体制内的自我评估,所以在部分地区存在评价流于形式,结果可信度不高的问题。为了保证法治建设实绩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建议一是在继续坚持自我评价的同时,委托由具有专业性、中立性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使考核结果更加公正;二是考核结果可向社会公示以便群众监督;三是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参考,把学法守法、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从而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对自觉带头提高法治思维并善于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要给予奖励重用,对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对不依法办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黄春英.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J].党史文苑,2013(7):41-43
[2]李燕凌.探究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的难点与对策[J].工作指導,2017(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