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苏北农村住房改善要讲究辩证法
2018-10-26周铸
周铸
9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对推进苏北农村住房改善这一乡村振兴的标志性工程进行具体安排,定下了“时间表”、明确了“路线图”。对苏北县区而言,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专项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关键抓手,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在具体工作中,要讲究辩证法,用辩证思维指导工作开展。
坚持“快”“慢”结合。所谓“快”,一是快速响应省委省政府决策。省委书记娄勤俭强调,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顺应“四化同步”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农民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江苏农民居住条件一定要走在全国前列。对此,我们必须快速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用系统化思维谋划推进农民进城入镇留村各项工作,尽快补齐农村住房这块现实短板。二是快速解决困难群体问题。要将“四类群体”危房、涟沭扶贫片区和省定经济薄弱村内的一般村庄和低收入农户、因生态保护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庄、“破危差散空”村庄、全村居民住房改善意愿强烈村庄优先纳入住房改善范围,尽快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同时,结合沭阳目前实际,将京沪高速和宿连高速沿线村庄也纳入住房改善范围,确保因高速建设需要征地拆迁的村庄能够快速安置。三是快速试点引路。坚持按照进入城区、镇区、新型农村社区、特色村庄,靠近各类产业园区、国省干道等交通干线的“四进两靠”原则,科学布点新型社区。目前,沭阳已规划在三年内新建新型社区20个,改扩建新型社区24个。其中,创建市级示范社区4个,示范效应形成后,在全县范围逐步推开。所谓“慢”,一是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遵守规律,尊重民意,稳步推进;二是不能急功近利,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注重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杜绝“造盆景”的政绩观;三是不能疾风暴雨,要摒弃“运动式”“一刀切”等强迫命令的工作方式。
坚持“统”“分”结合。“统”就是要抓好县级“五个”统筹,即“空间布局统筹分配”“规划设计统筹审定”“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土地指标统筹保障”“建设主体统筹安排”。在资金统筹方面,沭阳县委、县政府在未来三年中安排6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中农户搬迁复垦补偿、集中居住区建设、进城入镇奖补、贫困户兜底等支出。所谓“分”,一是坚持科学分类。将全县36个乡镇分为六个片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建成富有特色、发展多元的新型社区。其中“花木片区”的5个乡镇为相对集中的精品示范片区;“木材家居片区”的7个乡镇为相对集中的产居一体片区;“扶贫片区”的3个乡镇为全部集中的规模建设片区;“西南通宿片区”的4个乡镇为适度集中的先行片区;“城郊片区”的3个涉农街道为统一集中于县城的片区;“普通片区”的乡镇实行适度集中居住。二是坚持成果分享。住房改善最终目的是让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为此,要把土地增减挂钩节余资金、城市土地出让金等优先用于农村建设,切实让农村农民分享城市经济发展的成果。三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县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城管局、环保局、教育局、农工办、规划办、供电公司、通信协会、督查室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全力支持工作开展。各乡镇场(含涉农街道)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组,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工作。
坚持“高”“低”结合。所谓“高”,一是建设水平高质量。对重点建设的44个新型社区,全部制定建设导则,对用地布局、基础设施、新建农宅、环境整治、文化建设等多项规划进行细致规定,确保规划执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等各环节严格规范。同时,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利用资源禀赋,延续和保留乡村风貌,加强风貌管控,优选编制新建农房设计方案和既有农房风貌改造方案,充分体现乡村特点和地方特色。二是基础配套高标准。新的居住区做到水、电、路、有线电视、通讯网络“五通”和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居住绿化、环境洁化、整体美化“五化”,具体是做到“五个100%”,即自来水到户率100%、污水处理率100%、三类以上公厕合理设置率100%、主干道硬化率100%、路灯安装率100%。三是公共服务高水平。新型社区全部配置“1+1+6”公共服务设施,即配建邻里中心和幼儿园,配套文体设施、老年活动设施、青少年活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商业金融服务设施。所谓“低”,一是做到低楼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考虑农民生活习惯,不逼农民上高楼,新建农民住房原则上不超过3层,让农户享受田园生活乐趣。二是做到低差价。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44个重点建设的新型社区配套设施,全部由县财政兜底承担;44个以外的新型社区配套设施,由县财政按2万元/亩的标准予以保障,让农民群众只需要补齐2-8万元房屋差价就可以住上新楼房,切实防止“因搬致贫”问题。三是关注低收入人群。对沭阳3.4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68万户低保户、2319户分散供养五保户、0.99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做好政策“兜底”工作,确保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对家庭人口少的,建设小户型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对家庭人口多的,建设“共有产权”大户型房屋或提供“廉租房”;对暂时不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在一年内全面完成危房改造。
坚持“软”“硬”结合。在注重加强社区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社区管理、文化传承、产业配套等软件建设。在社区管理方面,要探索建立村居管理片区化、基层组织稳定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四化”管理模式。其中,村居管理片区化,是指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包片干部”,中层干部任“包村干部”,高位统筹相关行政村及新型社区管理运行工作。基层组织稳定化,是指行政村村支“两委”保持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享有的权利保持不变。公共服务一体化,是指在新型社区共建共用教育、医疗、文体设施、商业服务、邻里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物业管理市场化,是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为新型社区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在文化传承方面,注重鄉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发掘和溯源,努力挖掘和培植乡村特色文化,留住乡愁记忆。在产业配套方面,发挥3000万元创业风险扶持资金的激励作用,依托花木特色产业、木材家居产业,完善“互联网+三农”沭阳模式,支持农民通过小工厂、小服务、小物流、小网店、小农场等“五小”形式进行创业,在集中居住区内发展一批就业灵活、收入稳定的“三来一加”项目,帮助农民实现家门口创业就业。
(作者系中共沭阳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