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为沁河“美颜”
2018-10-24崔伍
文 | 崔伍
沁河是黄河下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它东西横亘于沁阳市境内35.14千米,是该市最大的一条河流。因故城位于沁水之阳而得名“沁阳”。千百年来,滔滔东流的清澈河水犹如琼浆玉液般滋养着两岸的万物生灵,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也正是如此,沁河被沁阳人亲切地成为“母亲河”。
历史上,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加之疏于对沁河河道的监管,长期以来,非法采砂活动猖獗,对沁河河道造成了严重破坏。尤其是随意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致使生活、环境脏乱差,在河道内从事畜禽养殖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再加上私搭乱建行为,不仅使沁河河道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而且严重阻碍了沁河泄洪功能的发挥。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人们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沁阳市主动加大了对沁河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坚持抓实碰硬,积极实施综合治理,稳步推进河长制和行政许可“联防联控、联审联批”机制,持续加大对沁河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努力实现沁河河道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全面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沁河”。
今年年初以来,按照属地管理、依法处置原则,沁阳市坚持以解决沁河生态领域问题为导向,以消除存量、杜绝增量为工作目标,对沁阳市所辖沁河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砂行为,将违法采砂船只清除出沁河两岸大堤,严格清除采砂设备,拆除采砂管理房,平整现有砂堆,断电拆线,清除用电设施等行动,对非法采砂行为一律依法取缔,彻底清除沁河两岸大堤间的垃圾,包括河道、滩地、堤防两侧、涵闸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残渣和其他废弃物。实施“釜底抽薪”,拆除沁河河道内的便桥、农家乐、跑马场、小型加工厂等违章建筑物,及时断电拆线,全力清除用电设施等;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清除沁河两岸大堤间的养殖场。
与此同时,该市政府还成立了沁河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沁河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对照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沿沁河相关乡(镇)办事处贯彻执行辖区沁河生态保护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沿沁相关乡(镇)办事处按照河长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宣传发动、政策讲解,劝说当事人主动清除,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的违法行为。同时,在职能部门配合下对辖区沁河河道内的非法采砂、垃圾、违章建筑物、养殖场等全面实施依法清除。
为确保沁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该市坚持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实行周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周听取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点和问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河长制办公室不定期深入整治现场进行督导,按照“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活动查处问责力度,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到位、依法处理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及推诿扯皮、制止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据悉,截至7月底,全市共取缔非法采砂场15处,制止查处非法采砂行为23起,拆除沁河河道内的违法违规建筑20余处,清理垃圾320立方,清除养殖场80余个,为沁河的生态环境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