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实践
2018-10-23张跃伟陈茜张洁
张跃伟 陈茜 张洁
摘要:目前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安置小区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起着纽带和促进作用。安置小区有别于房地产,在规划设计上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规划选址、平面布局、整体格局、建筑设计和配套设施等多个方面。洛阳伊滨区作为洛阳市的新城区,对安置小区进行了较为系统和细致的研究。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规划设计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Abstract: At present, new urbanization, urban village and shanty area redevelopment has been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s. Resettlement community w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parts of shanty area redevelopment and new urbanization, and als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as a ligament and a booster.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community was unique, which was different with realty. The distinctions manifested in many aspects, such as location, layout, pattern, architecture and supporting facilities. In Yibin Area, which was a new district of Luoyang, a systematic and detailed study was conducted about the resettlement communities. After some years of development, a lot of experiences on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resettlement communities had been accumulated.
關键词:洛阳伊滨区;安置小区;规划设计;以人文本
Key words: Yibin Area of Luoyang;resettlement community;planning and design;people-oriented concept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8)31-0010-02
0 引言
从最初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到后期的旧城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居民区的搬迁改造成为众多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政策制定、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众多方面。全国各地市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出了多样的安置方式[1,2]。围绕安置房形成的实物安置模式,已经成为主流。
经过实践,各地安置房建设也出现了多种方式,主要有:政府划地、村民自建型,政府划地、村民与开发商联建型,政府统建统分型,政府主导、施工企业代建型,政府主导、开发商代建型,货币化安置型等[3]。除货币化安置外,其余几种形式多选择集中安置的方式。
纵观这些模式,拆迁居民的近远期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近期利益体现在住房的分配政策和产权归属上,远期利益则反映在住房的增值空间以及集体利益的分配等方面。近期利益矛盾的焦点在于政府政策,远期利益在很大程度反馈在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上,如选址位置、配套设施等细节内容。
由此造成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成为搬迁安置工作的矛盾集中点之一。但各地情况不一,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没有固定的范式可以套用,只有结合安置对象和项目的特殊性,对安置小区进行系统研究后才能确定。
1 安置小区的特殊性
安置小区不同于房地产。房地产更侧重居住功能。安置小区除此之外,被倾注了大量情感的内容,承载着“家园”的精神寄托。这些精神层面的需求,反映出安置小区自身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包括:
1.1 安置对象的明确性
规划设计的首要原则是以人为本。小区和安置对象是一一对应关系。且对象是一个明确的群体。这些群体特征鲜明,包括:他们有着明确、统一的风俗和生活习惯;有统一的群体组织和良好的邻里关系;在年龄层次上,入住对象包括各个年龄阶段。这决定了小区具有较明确的功能需求。
1.2 安置行为的政策性
安置本质是政府政策。政策的制定受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划、当地居民住房情况等因素影响较大。可将其分为两个方面:
①隐性政策:安置小区区位、经济技术指标等受城市规划影响和限制,在具体项目设计之初已确定。加之专业性较强,容易被群众忽略,可以称之为隐性政策。这在技术层面上直接指导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
②显性政策:显性政策如房价、分配方式等。通常各地的安置房多为固定单价的限价房。无形中将住房分成了三六九等。
为了保证安置工作的公平性,务必要强化规划设计过程的公众参与性和公开性,并以此推动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1.3 安置成效的滞后性
搬迁安置并不是城镇化的全部内容,也不代表城镇化过程在这一区域的终结。真正让搬迁居民融入城市,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仍有较长的过程[4]。安置成效的滞后性要求小区规划设计需要十足的前瞻性。
2 研究区概况
伊滨区位于洛阳城区东南,是洛阳市的新城区。伊滨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35个行政村、约14余万居民,需随着城市开发搬迁至10个安置小区内。小区由政府主导,按照政府统建统分的方式实施。
3 伊滨区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实践
3.1 规划选址
借助公众参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多数居民安土重迁,希望能够在原居住地附近就近安置。由此总体规划提出“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各村庄尽可能就近安置;如区位较差,则跳出原村庄范围就近选址。同时避免安置小区集中连片,从而共享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社会资源,提高城市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加速搬迁居民融入城市生活的步伐[5]。
3.2 平面布局
结合安置小区的特征,为更好的兼顾公平,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小区的平面布局:
①均好性:限价房应尽可能实现均好性。主要体现在日照采光的生理性需求和公共空间等生活性需求上。生理性需求包括日照采光、通风和公共活动空间,以及对小区环境影响较大的经济技术指标。
②整体性:小区平面布局上应强调区域的整体性,以便更好的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加中心广场,为集体活动提供可能。合理布置地块出入口,使同一小区不同地块日常交流更频繁。
3.3 建筑单体设计
套型面积和户型设计是群众关注的重点。套型面积结合安置政策,便于分配。户型应结合实际,不可随意采用房地产公司的户型。如40m2户型也应更好满足起居生活需要。双卫生间设计也要结合调研时,群众的反馈意见来确定。
3.4 配套设施
①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更加强调参与和交流。小区内较为开阔的视线通廊,便于居民直接和方便的观察广场的各项活动。
②全龄化设计。有分别服务于老、中、青、少、幼各年龄段的配套设施,
满足个性需求的情况下,也有利于增强小区的凝聚力。
③配套设计应结合城市化过程,便于当前使用,又要考虑后期升级改造的可能。如地面停车和地下停车设计,近期可设置部分地面停车位,后期通过管理措施实现人车分离。
3.5 景观绿化
景观绿化结合小区公共空间设置而设计,着重考虑地域文脉的延续和城市记忆的表达。如结合地方特色,将影壁墙的形式演化后作为景墙使用。植物选择上以乡土树种为主。营造主景的喬木采用楝树、国槐、合欢、核桃、柿树等树种。
4 结语
安置小区建设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借助小区这一载体,将居民对原有村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转移至安置小区上来。但安置小区的特殊性,使得若要安置居民尽快融入城市,公平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福利,仍需进一步了解被安置对象的特点和近年来居民的理念变化,仔细推敲小区规划设计的细节,做到有针对性规划、有目的性设计,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规划设计的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王晓刚.失地农民安置模式的制度变迁及比较分析[J].农村经济,2014(3):88-92.
[2]马赤宇,邵爱云,胡晓鸣.谈新城区建设中农村居民点安置的几个问题[J].小城镇建设,2006(8):87-89.
[3]吕维平.失地农民住房安置模式探讨[J].城市问题,2007(5):57-64.
[4]董丽晶,张平宇.城市再生视野下的棚户区改造实践问题[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8,3(27):44-47.
[5]王承慧,李媚,孙倩文.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拆迁安置区规划评析——以南京为例[J].华中建筑,2009(5):114-121.
[6]朱晓娟.中部地区城市化进程中“转型社区”实证研究——以郑州市燕庄社区为例[J].河南科学,2011,29(5):62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