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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红尘深处

2018-10-20秦羽墨

文学港 2018年7期
关键词:红尘房东女儿

秦羽墨

1、入住红尘

那两年我一直住在红尘深处。我说的不是你理解的红尘,而是红尘路33号。

搬进红尘路是四月末的一天。天气晴朗,春天还很有春天的样子,阳光还不让人心生敬畏,这个城市春天实在太短了,短得令人猝不及防,我不得不奋力抓住它的尾巴。老艾略特说,四月是无望的季节。对此,我不敢苟同。至少,在这里,四月是美好的,我对它的好感皆停留在春天。街头的悬铃木,叶子阔大,最初的白已变成真正的绿,小巷深处遍植樟树,绿荫遮天,两旁的野蔷薇青翠欲滴,姹紫嫣红开遍,恍如走在山道中,让人内心熨帖。而其他季节,夏天太热,秋、冬太冷,它更像别人的城市,使人感到遥远。

工作三年,这已经是第四次搬家,我是一个典型的住在别处的人。

巷子太窄,又被各种商贩摊子挤压,路面只剩下一条缝,不得不提前下了的士。穿街过巷,一趟趟来回搬东西,像一个在壕沟里运输弹药的游击队员。

城中村。房子多是当地人自己修的,年代久远,某些角落还留有菜地。房子临街的一面缀满爬山虎,像长了络腮胡的老头,年岁虽然大了,却虎虎生威,此时,它们正攒劲往上爬。就是因为这一墙爬山虎我才看中它的。三楼层的民房,墙体颜色上下深浅对比明显,大约先前只有两层,之后又加盖了一层。城中村都是这个搞法,很多房子不断增高,为了赚取出租费,哪怕成为危房,也在所不惜。

院门开着,一台废弃的压水机进入视线。孤零零的断柄满是铁锈,被风刮得当当作响,像一只苍老的求助的手臂。看到那台压水机,我觉得自己没走错地方,抬头,见门牌上面写着“红尘路33号”,就是这里了。

“你终于来了,以为你不住了,交了押金这么久,差点租给别人。”

房东姓聂,五十开外,五短身材,罗圈腿,这让他走路时看起来总是憋着一股劲,他说是当兵时留下的后遗症,这一点跟父亲很像。房东爱抽烟,嗓门很大,跟谁说话都显得很活套熟络的样子,这一点跟父亲也很像。

一楼、二楼是主人自己的家眷房,租客在三楼。房东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都成家了,至于添有几个孙子,就搞不清了,总之,很大一家子。

先整理书,再安置零碎的生活用品。小小的屋子,书摆出来,占据了大半。很难说我是为自己找房子,还是在给书找一个住处。这些年一直与书相依为命,饥寒落魄中互相取暖,它们跟着我四处流浪,居无定所,不是呆在暗无天日的角落,就是蹲在潮湿的地下室,很多书页上布满了虫洞和霉斑,像我一样一副穷酸相,真是受尽了委屈。此刻,它们一定是高兴的,我打开房门,让阳光斜照进来。长久以来,它们从未如此光彩照人,我觉得,那光似是从书中射出来的,箭芒一样的色调,那么熟悉——无数夜晚,内心暗淡、怀揣乌云的时刻,是它们洞穿黑暗,微弱而锋利的光为我照亮前路,像灵魂的拐杖,支撑我踉踉跄跄走到现在。最孤独的时候,我甚至相信,哪怕身边谁也没有,光靠书也能度此一生。

走廊的木头布满霉斑,外沿甚至长出了一丛丛小木耳,夕阳下,木耳们黝黑发亮。打理好一切,已近黄昏,夕阳将坠,阳光有如薄刃,在脸上轻轻刮着。春天就是好,再过半个月,那刀刃便能划破肌肤,刀刀见血了。

2、红尘路33号

红尘路33号并不是一个院子的门牌号,这个小区所有院子都用33号做门牌。严格地说,这里也不能称之为一个小区——只是在某个区域画了个圈,由几堵似断非断的矮墙围着。红尘路的门牌非常紊乱,很多序号残缺不全,过了十字路口,只有16号、21号、30号和33号,如同一本书中缺了众多页码。好在,它并不是一本书,造不成阅读障碍,这座城市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住在这里的多是底层人,来自各地,只为谋生。他们口音混杂,像我一样,为省钱,租住到城中村,每日早出晚归,跟在乡下当农民没什么区别,只是换了一块田耕作而已。每天早晨,推开门,引车卖浆者的高音喇叭,推过去,走过来,到傍晚,又携带一身疲惫和烟尘回来。站在走廊,一边春水河柳,生机盎然,另一边墙色暗淡,枯如死灰,这就是红尘路33号。

发现自己住在一片隐喻之中是在半个月之后,那些紊乱与缺失的背后似别有深意。红尘路的小岔分径,有着极具暗示性的名字:先是弱冠台,再是茫然路,接着是跑马场,最后一个巷子叫光荣路——通向殡仪館。因为殡仪馆和火葬场的存在,又生出另一条小道——新乐巷,那是往生极乐的地方。整条红尘路,长五公里,纵贯整个城区,像贯穿某人的一生。在这里出生,长大,成年了,有点茫然,之后,开始驰骋,最终,光荣牺牲,送至殡仪馆火化。至于能否获得新生,就得看自己的造化。不知道城市的最初修建者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殡仪馆离得这么近,难怪房租矮一大截。开始发现的时候,很有些担心,这里会不会每天都有哀乐?晚上能睡好么?侧耳去听,似乎真有哀乐隐隐传来,不过,转念一想很快便释然。

我曾在老家放过七年羊。整整七年,每日在山中独来独往,站在高处将云朵踩在脚下,方圆二十里,哪个村子死了人,哀乐尽入耳中。一个人在山上是真孤独啊,那些年,除了风声和鸟鸣,唯一听得见的人间消息就是死人时从高音喇叭里飘过来的哀乐,听的多了,忍不住跟着哼上一段,那节奏竟成了一种美好的期待,要是哪天不死人,音乐不响起来,我就觉得特别难受,心里空落落的,感觉自己快要死去一样。哀乐也是乐,某种时候也能给人慰藉与倚靠,那些死亡的消息对别人是哀伤,对我却暖若春风。

因为在市中心,这里不准放鞭炮,噪音也控制得很严,灵堂里的喇叭开到最小,不细心根本听不出来。其实,即便有一点噪音,于我而言也无碍,经济问题才是首先要考虑的。

住在附近的老人告诉我,“茫然路”应当写作“尨然路”,“尨”,意为多毛的小狗,与“茫”同音,后人弄混了。这一带是古刑场(这大约是殡仪馆位于此地的缘由),每次砍头都会引来野狗围观舔血,“尨”字生活里很少见,人们索性写成“茫”。如今,住在“茫然路”的大多是老人,他们要么下棋,要么搬一张板凳靠着墙晒太阳,每日如此,浑浑噩噩,坐等死亡的到来,他们的确活得很茫然。

红尘路对面是河街。一溜的青石板路,它的一端叫大河街,另一端叫小河街,以前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都只叫“花街”,是妓院所在地。过去,那里满是吊脚楼,到了晚上,每间小屋都会挂上灯笼,等着上岸的人来摘。吊脚楼三十年前拆得一间不剩,如今换成了小宾馆,依然继续着古老的行业,跟一千年前没什么两样。河街旧时全国闻名,有着巨大的声誉,当年沈从文沿沅水而下,就是从这里上岸的。他在吊脚楼呆了大半年,每天混在无业游民中四处晃荡,闲来替表哥写写情书。那些情书自然写得很美,也很奏效,替表哥捕获了芳心,而这竟成了他文学生涯的开端。既是红灯区,自然也就成了扫黄打非的重点,每次口号一来就去扫一扫,扫完没多久又都重新开张,这是公开的秘密。

我喜欢站在阁楼上看人们来来往往忙碌的样子,他们叫卖、瞌睡以及相互争执。可我从没看清红尘路的样子,我来的时间太短,还没真正深入红尘深处,没与它融为一体。邻居们一个个神秘莫测,卖保险的、卖珠宝的、做传销的,啥都有,起早贪黑,我迟迟没对上号,就连住在一起的左邻右舍,也只是粗略印象。

与其说对他们有印象,莫如说是对他们制造的声音有印象。右边住的是一个女孩,年纪跟我相仿,我住进去一个月,只见过她三次,都是在晚上,匆匆打个照面。她每次上楼后,都要收拾忙活好一阵,然后再打一通电话,她的高跟鞋,咯噔咯噔,那个响啊。我睡得晚,好几回,刚闭眼就被她踩在木板上的声音吵醒了。我怀疑她是在河街干那一行的,可她的打扮并不妖冶,穿牛仔裤,而不是短裙,而且,有两次她带了同一个男人来过夜,看神情像是她男朋友。如果说这个女孩制造出的声音是飞镖或者暗器,出其不意,那么,左边那对夫妇为我准备的则是核武器——不,应该是喀秋莎火箭炮才对,核武器不会那样接二连三地发射。

他们应该是两口子,四十岁左右,邵阳人,在此地做小买卖,一口宝庆方言,口音跟我老家永州差不多。两地原是隔壁,现在我们又成了邻居,可他们并未对我这半个老乡表示任何友善。

他们感情很好,且精力旺盛,颇懂得一些技巧,善于持久有力地表达爱,每天即便忙得很晚,收工回来后,还不忘关怀一下对方。好吧,说直白点,他们做爱的声音太大了。要知道,我们相邻,两房之间只隔一层很薄的木板,一记重拳就能打出窟窿的那种,他们的声音像电磁波在寂静无声的深夜穿墙而来,渗入我的骨头,在骨髓里放肆流淌,我感觉身体快都被那声音拆散了,定定地躺在那,动弹不得。

他们花样众多,一会儿在床上,一会儿站起来扶着墙。女人不仅呻吟,还会嚎叫,五指扣向木头,划过墙壁,跟求救似的,挣扎着。她的指甲一定很长,不然怎么刮擦得那么响?他们这是要把对方撕碎,然后,像泥巴一样用水调和了,重新捏到一块儿。真可怕。有时他们还会二次作战,前后持续四十分钟。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总说“女人四十如虎”了,不仅如虎,简直如水,是洪水。那段时间,每天搞完事就上床躺着,静候隔壁的呻吟,我没有偷窥癖,而是别无选择,他们的事不结束,我就不可能入睡。与其睡到一半被吵醒,不如等他们完事。我成了他们嚣张爱情的见证者,像独自看一部毛片——不,是听。他妈的,能轻点么,这可是午夜零点啊,别人还睡不睡?他们这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那时,我27岁,脑袋正常,身体也没有任何毛病,正值当年,却尚未尝过女人的滋味,隔壁这种行为于我而言简直是酷刑。

无法忍受,只能反抗。我用手在墙上敲击两下,轻轻地喊了一句:“你们稍微小点声啊。”

隔壁停顿了一下。我以为他们听到并明白了我的意思,就此停歇,哪知当即传来这样的回答:“关你娘屁事,滚!”

接着,继续地动山摇,哼哼唧唧。

“啊啊,哎哎……”

我的个老天爷,要是有刀,我就踹开门,一刀一个将这对狗男女宰了。不过,这念头仅仅是一闪。活了二十几年,尚未作过杀人的准备。身边并非无刀,平常自己做饭,菜刀就放在砧板上,而砧板就在床头,触手可及。

我决定去跟房东交涉,不然,没法睡觉。那段正是单位最忙的时候,每天累得身心疲惫。“人家那个嘛”,房东支吾一声,嘿嘿地笑,“他们在自己房里,又不犯法,我能怎么样,房子租出去就是他们的了。”似乎暗示,我也可以这样……

这样的回答无法令人满意。不止我一个租客有意见,他们的声音那么大,整个院子都能听见,可除了我这个愣头青,没人站出来指责。邵阳佬霸蛮,讲狠,在外面做生意,爱搞小团体,得罪不起,作為房东,他有钱收就可以了。房东表示,他会转告邵阳佬的,可接下来的两天,情况并未好转,甚至变本加厉了,他似在有意向我示威。要想战胜他,只有一个办法,找一个女人,弄出比他更大的动静。可我不知道上哪去找一个这样的女人,一个心甘情愿让我睡的女人。女人这个命题对我来说实在太难了,大学时代的两段感情均以失败告终,真不知道,女人究竟是怎样一种动物,魔鬼的成分多一些,还是天使的成分多一些。可能两者都不是,她们只是一会儿假装魔鬼、一会儿又假装天使而已,细嫩的皮囊之下装着的到底是啥,真心弄不明白。

我只能说,女人叫床的声音很好听,如果她不是在隔壁的话……一个人能把美好的东西表达得那么痛苦,或者说,能用痛苦的方式来表达美好,除了文学,可能只有做爱了吧?文学那种滋味我是知道的,而做爱,却只能靠想象……

邵阳佬的感情似乎并不像晚上在床上表现出来的那么和谐。他们经常吵架,有时还会动手。女的相貌姣好,却身手不凡,会点梅山功夫,男的控制不住局面,被逼得无路可退。女的一边挥舞拳头,一边破口大骂:“小婊子!”看来一定是与另一个女人有关了。她的指甲果然很长,适合练九阴白骨爪(后来我喊她“梅超风”),难怪晚上能把木板抠得那么响。那一回男人进退维谷,最后,逼得向我求助,要我为他作证——他从未带其他女人来过。他完全忘了,前天晚上还在骂我的娘,现在却厚颜无耻让我去解围。而我,竟真去为他作证了。在此之前,从未看清他的面目,不知道他鼻子多大,眼睛多小,听到的仅仅是声音,对声音的辨认我一贯是很弱的,当我明白自己所帮的人就是前天骂我的那个男人时,后悔不已,可那时我俩已经是好朋友了,两瓶啤酒下了肚,什么仇恨都不再提起。就这样,我们莫名其妙完成了从敌人到朋友的转变。至于要作证的问题,鬼知道他有没有带别的女人来过,今天才算真正认识他呢。

然而,他们晚上的动静并未降低,以前不认识我,所以不把我当回事,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就更肆无忌惮了……

有一段,隔壁突然安静了。后来方知,邵阳佬生意没做好,亏了。贫贱夫妻百事衰,百事之中房事首当其冲。

艺多不压身,这话用在邵阳佬身上再合适不过,他自称干过十八个行当,我觉得这稍显夸张,但打个对半,说干过九个,我是信的。他们很快在不远的街道口开了一家理发店,虽然去的不是周边小区的老大爷,就是来自河街的坐台小姐以及老鸨子,但生意好就行。每次路过,我都忍不住停下脚步,往里张望一把,有的姑娘样子真漂亮真清纯啊,坐在那,身段迷人,可她们是干那个的,真暴殄天物。邵阳佬凑到我耳边说:“怎么,看上哪一个?我给你搭线。”我吓得拔腿就跑,而他,则在后面哈哈大笑,那个姑娘竟然也跟着哈哈大笑。听得出,那是一种江湖油头对刚进城的土鳖小子的嘲笑,一半是调戏,一半是侮辱。我想掉头,掏一把钱,砸在姑娘面前,大喊一声:“今晚就你了!”可我没那个勇气,更不想把第一次交给一个妓女。心里生出一个古怪念头,这么漂亮的人怎么可以谁花钱就能操呢?

邵阳佬的店子开张没两个月,就歇了业,整日关着,隔壁住房也人去楼空。去问房东,房东说他交了三个月房租,并没退房。直到过了年,邵阳佬才重新出现,理发店也重新开了张,还贴出一副对联,“问天下头颅几许,看帅哥手段如何”,原本应该是“看老夫手段如何”才对,对联被他改得不伦不类。侧身往里乜了一眼,里头有一个女人在忙活,并不是“梅超风”,共同之处是都很漂亮。

“咦,换老板了?”

“老板没换,换老板娘了不行?”那女人骄傲地说。

看起来她比以前那个女人还要厉害,不知道会什么绝世武功,是如何赶走前任的,那个前任可是会九阴白骨爪的啊!

说着,邵阳佬从里间出来了,算印证她的话。此前那女的可能根本不是他老婆,当然,可能这个也不是。我纳闷的是,此君样貌平平,至于钱,看来也不会太多,潦草过日子而已,不然,怎么会租在这种地方。他是如何搞到这么多漂亮女人的?单身如我,很想弄清白。

房东大爷淡然地说:“这有么子关系?”笑我的少见多怪。

3、我的房东大爷

房东大爷对什么都不在乎。他见的人太多,对那些搬进搬出的租客,早已看淡,在乎的只有女儿。印象中,自从搬进那个院子,凡是房东大爷出现的时候,女儿一定跟在他身后,高大壮硕的女儿,像个保镖。然而,细看,又不像,很不像。保镖应该凶神恶煞,而她,总是笑嘻嘻。眼睛空洞,无神,直愣愣的,对了,那是智障者才有的表情。

我的房东大爷,每天准时起来喝早茶,比上班族都早,中午给家里人做饭,剩下的整个下午,就是带女儿出门晃荡,跟遛狗一样。傻女儿有依赖症,寸步不离他,据我观察,她的智力大约停留在三四岁儿童的阶段,痴痴呆呆,咿咿呀呀,对谁都笑,都点头招呼。房东对租客非常热情,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年轻人,老家哪里的,在什么单位上班,单身与否。他的热情,超过了平常的主顾。终于看出,他不是对客人热情,而是对女儿的未来热情,他太想将这个傻女儿抛售出去了——谁娶走他女儿,就能得到院里的一套房子,这是我从一个老租客那听来的。我觉得他应该搞清楚目标范畴,对准年龄大一点的人,而不是我这样的小伙子——他女儿起码三十几了,脑子还有问题,难道还想找一个我这样的年轻人?他未免太高估那套房子的诱惑力。有时,路过一楼客厅,他会主动让我进去坐,顺口问一下工作和家庭情况,以前不明就里,每次都欣然接受,我把这当成一个房东对客人的关心、与租客搞好关系的手段,听说那之后,再也不敢去了。真怕他在递给我一个苹果的时候,顺便也将那个壮硕高大的女儿塞过来,我这小身板可受不了……

每个单身男租客入住时都能得到别样的关心,厨具、桌椅和晾衣架,皆可提供便利,要是两口子,或者年纪大一点的,则连垃圾桶都讨不到。当时穷得没法子,父亲做了手术,四处借债,真想咬咬牙,狠心把他的傻女儿娶了算了,这话有一回跟别人开玩笑说过。不知怎么,吹到房东大爷耳朵里去了,他开始对我大献殷勤,逢年过节,嘘寒问暖,那架势可把我吓坏了。

房东大爷遛女儿的样子非常认真,他走在街上,天庭饱满,昂首挺胸,羅圈腿也正了,左顾右盼,眉目之间似有言语。

“都来看看啦,娶个女儿,送套房子啦……”

遗憾的是,这条街上的所有邻居以及租客,没有谁不钦羡他的房产,同时,也没有一个人愿意接纳他的傻瓜女儿。尽管如此,他每次出门都兴高采烈,仿佛身后带了一个宝贝。只一回,那是中秋节,我从一楼大厅经过,他们一家坐在那,桌子很大,是能转动的大圆桌。一家子人,体积硕大的女儿一个人占了两个人的空间,房东大爷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这个女儿有人要,嫁出去的话,桌子大小就刚好合适了……他女儿不懂他在说什么,拿着个大柚子,傻乎乎地坐在那笑,奋力剥着。

我上了楼。月亮挂得高高的,硕大,圆满。平原上的月亮看起来比老家山里的大很多,那里群山阻隔,都是大山,把月亮比下去了。而这儿,恰恰相反,楼房再高,跟山比起来也是瘦弱的,就把月亮衬大了。是真大啊,圆通通,大脸盆似的,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月亮,山里的月亮跟月饼差不多大,小时候我一直以为,月饼就是按照月亮大小做的,不然为啥都一般大呢……

独自站在走廊上,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孤独的月亮,被世界遗弃了,眼睛有点湿润,每逢佳节倍思亲……儿时,每年中秋都跟母亲到舅舅家过节,舅舅家的院子比房东家的还大,装扮得井井有条,石榴、柚子、桂花,都在季节上,花香果醇。舅舅是一个爱花人,他的院子什么时候都内容充实,竹篱笆下月影婆娑,积了很厚一层蛐蛐声,那些蛐蛐很笨,手电筒照过去,一动不动,只拼命地叫,每次捉蛐蛐,舅舅都会在一边帮我的忙……房东上来,送了我一个月饼。年轻人,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就是个意思,他笑着说。我接过月饼,等到房东转身下楼,甩开膀子,奋力扔向远处,月色里“咕咚”一声,不知砸在什么东西上。

秋天,湖区萧条,这里的鸟比人还多。它们随处停歇,街边的绿化带、树上,房子的天台上,黑压压的,起起落落,甚至混迹于熙来攘往的人流中,毫无惧意。站在窗前就能看见大雁,它们在空中飞成大写的“人”字和“一”字,千百年来秉持这个方向不变。这情形多年前只在乡下见过。大雁飞得很高,也很笨,不过样子好看,通常飞得高而远的都是笨重而执拗的家伙。

还是喜欢早上起来看见炊烟把大地摇醒的样子,城里没有炊烟,只有雾霾。秋天的大雾让所有人都活在一团糨糊里,鸟群也失去方向。有一次大雾弥漫了好几天,等到天晴,很多汽车的前窗都有撞死的鸟,道路中也有被轮胎压扁的鸟类的尸骸,羽毛粘在路面,在风中颤动,这迷路者的结局。在常德,和中国其他小城市一样,绝大多数人都像雾中的鸟,稀里糊涂活着,由于缺乏时间,也缺少思考,人们不得不爱,却不知为何在爱,他们很少主动选择什么,或者抗争什么,完全顺着生活的潮水涌动。

我终于提到了爱。

当我提到爱的时候,就会想起那场大雾,就好像是大雾替我送来了一个女人,不然,我们怎么就相爱了呢?

4、女友与书

我的这个女朋友,她笑得特别好看,同时,哭得也特别好看。笑得好看,容易让人迷失,哭得好看,又让人无力抵抗,总之,对于她,我就像陷在大雾的鸟,或者泥沼之中的马,毫无挣扎自救的可能,我沉沦了……她一哭一笑,没来得及使第三招——闹,就将我轻易捕获,我至今都稀里糊涂的。

不过,糊涂的是我,她却清醒着,牵手以后,她提出要到我的住处看看,此可视为第一轮考察。据说,在女人眼里,男人的房间和他的内心世界是一致的,这不能不让人心生警惕。我得把房间收拾一下,随时等候她的到来。所谓收拾,不过是一些书而已,这些年一直是跟书过日子,除了书便一无所有,它们是我精神上的情人,当一个活生生的人出现在眼前时,我完全措手不及了。

地方太小,书满为患,最爱的部分安置在床头小书架上(我有睡前看书的习惯),其他,则乱作一团。后来,没法子了,床也被占据一半,夏天热,打赤膊睡,出了汗,一翻身,纸上染满上了我的汗渍。因为是旧城区,晚上老鼠横行,成群出动,它们把角落里的书啃得面目全非。一只,或者两只大老鼠,带一群幼仔,只咬碎,并不真吃下去。书不是肉类,也不是粮食,没有动物需要的能量——它只为我这样的人提供能量。那是大老鼠在教子女磨牙,只有将牙磨利了,才能开启它们的偷窃事业,这就好比小猫练爪子,朝一样什么东西胡乱扒拉。书的碎末儿淤积成堆,白花花的,像雪,隔三差五能从床脚扫出一堆来。自从住进红尘路,晚上熄了灯,黑暗里“刺啦刺啦”的声音从未停过,它们每“刺啦”一声,我的肉就跳动一下,这么多年的心血啊。我没办法逮住它们,一开灯便跑得一干无影无踪,实在来不及跑的,就远远地缩在床脚旮旯,让人鞭长莫及。

实在不能忍受它们就这样被老鼠糟蹋,借机整理一下,该处理的当废纸卖掉,剩下的,收拾好,找个什么东西装起来。我想起了巷子里经常出现的那个男人。他蹬一辆小三轮,后面搁两个大竹筐,早上空车是那个速度,下午载满回来了,还是那个速度,永远慢悠悠地蹬,像踩在淤泥里。“破铜烂铁旧书旧报纸收咯,破铜烂铁旧书旧报纸收咯……”每天这么喊,像咀嚼一截甘蔗皮,有滋有味。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来,盛夏季节,外面太阳太大。收拾完,搬了椅子,坐在走廊上,一边看书,一边等。大约五点钟的样子,熟悉的吆喝声出现了,我放下书,飞奔下去。

眼前这人,方脸,粗眉,络腮胡子,右边眉毛有几根棕黑色的长须,像唱大戏的,最初以为是假须,用什么东西粘上去的,好看的,走近一瞧,却货真价实。他应该去当特型演员,而不是满街收破烂。他乐呵呵,满脸大汗地爬上三楼,进门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这么小的屋子竟堆满了书,带着一脸“你到底是干什么的”的疑问。

我问收破烂的,手上有没有结实的箱子,想淘过来,将剩下的书打包,免得天天喂老鼠。他说有,改天去拿。我继续问他的号码,又问他名字。姓范,他说。我问,范伟的范?不,是范丹老祖的范。他竟然知道范丹老祖,一个收破烂的竟然这么有文化!他告诉我,这是女儿跟他说的,女儿在成都念大学。女儿还告诉他,当年孔子被困陈蔡,曾向范丹老祖借过粮,范丹老祖是他们这一行的祖师爷,后来的读书人凡是见到乞丐和收破烂的都礼让三分。

“你們祖师爷欠我们祖师爷的。”说到这句,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范丹老祖一边往蛇皮袋捅东西,一边巡视我的屋子,怯生生地问:“你是作家吧?我女儿也念中文,昨天还给她买了几本书呢。”

他见我将那么多品相还很好的书当废品卖了,很惋惜。

“都不要了么?这么好的书……”

“不要了。”我说。

看得出,他是个善良的人,干这一行,自然知道卖多少本旧书才能换回一本新书。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的问题,只说了句:“哪里哪里,爱读而已,你瞧,这不穷得一清二白嘛!”范丹老祖惊诧莫名,有点同意,又有点怀疑。在他看来作家应该是坐在家里赚大钱的,是世上最容易赚钱的职业,绝不会像我这样——穷得都卖书了。

书捆好以后,他不忙着算钱,继续在书架前端详。“看下有什么好书介绍给我女儿看看”,末了,很遗憾,“怎么都是外国书?”他对这些外国名字无从把握。

“千万别叫你女儿读文学书了,你看我,没卵用。”

临走时他还在念叨:“没想到今天居然碰到一个作家!”

我站在那一愣。看来,他闹了一个不小的误会,而我不知道怎么替他消除。

收拾完屋子,女朋友来了,从此每个周末都过来看我。

她爱上的肯定不是这么小的处在破旧喧嚣中的小屋,更不是街对面不远处那令人厌恶的殡仪馆,虽然她说了那么多理由,比方说附近的公园,墙上葱茏的爬山虎,但我知道都不是,她爱的只是我。她是那么的胆小,从来不敢走夜路,也从来不敢单独看恐怖片,却毅然穿过巷子,一个人从殡仪馆门口穿过,来看我。

在这个城市,她是孤独的,我也是,而孤独正是爱情生长的土壤。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别人如此重要,这既也让我感到了幸福,也感到一种不安。

5、再看一眼我的红尘

巨大的倒塌声发生在后半夜,无法示人的行径乘着夜色偷偷潜入。拆迁队将外面的围墙逐次砸倒,小区里的水管和路面不断被破坏。之后,水电也开始受到威胁,时断时续,那些房子已经完全陷落了,被沟渠分割包围。房东下了逐客令,劝我离开,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此时,不管是谁,只要住在这里的,都被视为不合作者,除了房东自己,租客已陆续走光,我是最后一位了。

离开的时候也是春天。巷子里飘满了樟树叶,风一吹,刷刷往下掉,像在下一场雨。当别的植物茂密葱茏之时,唯独樟树老态尽显,这种树总选择在暮春时节更换叶子,如同我总选择在春天去往他方。迎面而来的风,使我感到人世的苍凉。一个人独自穿行,没有人来送别,也没人伸出援助之手为我搬运成捆的书,女友身体柔弱,干不了这样的活,我故意没告诉她。拖着上百斤东西,在春天里满头大汗,遇见人,嘴角默默露出一丝苦笑。走在林荫道上的我,像打了败仗被迫撤退逃走的士兵。这些年我吃的败战太多,不擅进攻,逃跑起来却经验丰富,再多负重也习以为常。

再次经过红尘路,是去殡仪馆为一位朋友送终。活着时很少见他笑,死后脸上倒堆满笑容,这让躺在那里的他看起来异常诡异,仿佛死是一桩美好的事。朋友的死让那个春天显得迷离而不可揣测,彼时,红尘路已拆得差不多,满眼狼藉。我住过的院子已经没了,但红尘路还在,从巷子深处的废墟中艰难地爬出来,无论何时,它都像蛇一样执拗地盘旋着,将这座城市箍得紧紧的。

回头去看那片爬山虎,它们还留在原地,并未铲除,失去院墙之后如同一摊烂泥有气无力地长着。过去虎虎生威的它们,像我一样成了丧家之犬。

那年暮春,我搬离红尘路,但并没远离红尘,相反,我被埋得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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