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 我们因何出发?
2018-10-20李玉婵
李玉婵
“支教”,是国家考虑到一些农村地区师资配备不足,教师总体素质不高,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一项惠民政策。因此,可以明确的是,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是支教的宗旨;带动教育不发达地区的学生学习的自主能动性,改革落后的教学内容、教学机制,是支教的目的。就支教政策本身来说,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设计。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
比如,近年来,大学生短期志愿支教的动机和效果便遭到了公众广泛的质疑。很多人认为短期支教的 “功利性”远远大于 “公益性”。一方面,一些大学生只是把支教当作一种生活体验,当成一段旅行,为自己的人生履历添上 “光辉”的一笔;另一方面,大学生支教,大都缺乏教学经验和专业的教学技能,容易耽误孩子的学习,破坏了原来的教育生态。而且他们热情洋溢来去匆匆的介入,对孩子们原本简单纯朴的生活是一种打搅,甚至可能变成是一种情感伤害。
又如,很多地区将支教和评职称捆绑在一起,规定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称和竞聘高级教师岗位时,须有近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这种政策,表面上看是在推动支教工作的落实,实则与支教的初衷相违背。通过政策性鼓励,引导优秀教师支援薄弱乡村学校,体现了教育资源的分配坚持保护处境不利群体的立场。支教,重在支援教学。它的落脚点应是帮扶农村教学工作,满足受支援学校真正的教学需求,而不是为了顺利解决教师职称问题。把支教经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无异于是向有评职称之需的老师 “兜售”支教。被职称评聘绑架而来的支教老师,其实并未有支持乡村教育的意愿,只是为政策所迫被动参与。他们在支教岗位上心心念念的,是支教期限到来时离开乡村学校。以这种心态,他们在教学上必会陷入极大的被动,很难全身心投入到乡村教育教学改革中去,为乡村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些城区教师,其专业水平是否一定比乡村教师优秀?恐怕未必。加之某些教育管理部门只看重参与支教教师的漂亮数字,而没有配套必要的绩效考核制度,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旨归的支教最终变味也就不难理解了。
于是,城里的老师下乡支教,却因无法适应具体的学情,在教学中不能得心应手地施展自己的才能;长年任教高中的老师到小学支教,往往因学生身心发展特征的巨大差异而束手无策;支教的需求与供应屡屡不对接,受援学校所急需学科的教师不能前来支教,师资宽裕的学科反而来了一大批教师;各种大型考试中,支教老师所任教的科目成绩,总是齐刷刷排在了倒数一二三……这些令人尴尬的现象层出不穷,也就不难理解了。这样的支教,反而是给乡村学校增加负担。
黎巴嫩诗人纪伯伦曾说过,“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这句话对于当前乱象丛生的支教,是最好的警醒。
若只是为了社会实践或职称的一纸证明,请不必去支教。因为支教,是一种双向式的体验,一旦在实际操作中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伤害也是双向的。无论什么形式的支教,唯有回到最初,静静地反思,明确我们因何出发,才能制定具体合理的政策,使支教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很多支教老师都会有这样的困惑:支教通常就一年时间,一年的教学,能教给孩子们多少知识?能带给他们多少改变呢?何况个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那么有限。一种先进的教学理念或一套全新的教育模式,三年五年的实践尚且无法得到验证,短短的一年又能带来什么成效?
“我能给学生带来什么”是值得每一个支教老师深思的问题,因为它能帮助支教老师直面支教并剖析自我,有利于他们给自己的角色一个准确的定位,树立确切的支教目标。
不打乱原有的教学计划,不影响正常的课程节奏,不带给孩子们压缩打包的影响,不提供精神营养快餐,是支教的前提。支教,不是革命。仅凭个人或某个团队的力量,无法推动课程改革的车轮,无法带孩子们到知识海洋深处遨游,更不能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我们可以给他们打开一扇窗,去了解世界的美好。我们可以让孩子感受到我们身上如诚信、质朴等美好的品质。我们可以在孩子的面前激起知识的浪花,让他们在知识海洋里产生畅游的强烈愿望。我们可以把一种理念、一种信仰、一种习惯的种子撒播在学生的心田,让它们在适当的季节里生根发芽。
而这些,都要求我们得有自己的辨识度,并以此来启发学生——不管是以对生活的热情来感染学生,给学生树立寒门学子努力拼搏的榜样,还是为孩子们开启一扇能眺望外面美好世界的小窗户。我们的辨识度,是我们自带的光芒,是带给孩子美好的体验的保证。假如被迫改教小学语文的音乐老师,能将自己音乐方面的专长和素养结合起来,带孩子们体验诸如电视节目《经典咏流传》的那种美丽;假如,任教数学的化学老师能在课上穿插介绍生活常见的化学反应,在教学中多一些的拓展……这些对于孩子们,是一种多么惊喜而美妙的学习体验。
倘若,每一位支教老师,都能心中有数,明白自己的优缺点,知道自己想要带给孩子什么,能够给孩子们带来什么;倘若,每一位支教老师,都能携一束光而来,并将这束光传递给我们所支教的对象。支教,将会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我们不能否认,支教,只是因教育资源不均衡而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作为一种过渡性政策,支教本身存在不少弊端。但我们要意识到,支教只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目的。支教的最终目标是消灭支教本身,抵达真正的教育公平。
在通往教育公平的道路上,支教也许不是唯一的途径,或者最好的途径,但在短期内,支教工作对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确起到了积极作用。
即便短期支教存在诸多问题,只要我们扬长避短,扎扎实实做好支教工作,用心去陪伴孩子,支教的积极意义就一定能凸显出来。而政策性支教,教育部门更应以支援农村教学为宗旨,努力搭建好受援学校和支教老师沟通的平台。沟通,是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桥梁,也是防止支教工作陷入 “盲婚哑嫁”雷区最重要的一步。一方面,要让受援学校的真实需求和意愿被听到,缺乏什么学科老师,以及在哪些方面急需支援,教育部门积极创设条件,主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让支教教师通过平台,了解到受援学校的校风校情、教材教法、学生情况等等,有利于他们短期内尽快熟悉教学工作,保证支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再者,对支教老师而言,远离家庭和原工作单位到薄弱学校支教,面临着生活和精神上的双重考验。教育部门、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要多从支教教师的角度出发,予以人文关怀,确保他们安心乐教:在生活上多关心,情感上多抚慰,工作中多一些鼓励和宽容,切实帮忙解决在支教中所遇的困难。
最后,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支教。关注支教的过程比紧盯支教的结果更为重要,或者说支教老师若能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结果便不会很差。一种新的教学理念,一种教学改革的精神,一种积极开展教研的态度,才是受援学校成长的真正动力。任何急功近利苛求支教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的心态,对进一步追求教育公平都是一种阻碍。
教育政策如同一个单摆,常常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摇摆不定。但对于教育公平,政府与相关教育部门肯定是可为且当为的。尽管难免奔波,尽管前路漫漫,但路在脚下,教育均衡在践行,只要用心摸索,就一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