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比重、贫富差距与共同富裕
2018-10-18徐传谌王艺璇
徐传谌 王艺璇
摘要:新时代新矛盾以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为根本尺度,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基本要求,突出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想消除发展中的不平衡,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并不意味着要把国有企业私有化,不是要让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将公有制经济成分瓜分蚕食,而是要在牢牢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前提下,通过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参股私营企业的范式,释放国有资本的活力,从而捍卫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基尼系数却依然接近0.5,在初此分配和再分配中应该注重公平,从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缓解财富两极分化的矛盾。
关键词:国有经济比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同富裕;贫富差距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8)07-0015-06
一、引言
1956年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中国“国内主要矛盾的内容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81年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判断“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现在,中国已经旧貌换新颜,“温饱”不再是困扰老百姓的问题,“中国制造2025”计划悄然推出,“一带一路”倡议让“走出去”的步伐更加有力,中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天眼”探空、“嫦娥”探月、“蛟龙”探海等技术让世界深深感叹“科学革命正在中国发生”。2017年10月28日,在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全新判断:“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①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这是解决新时代新矛盾的终极途径。
二、厘清新时代新矛盾的理论基础
1.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
在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一再被强调,“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国家拿的这一部分,也是为了人民,搞点国防,更大部分是用来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和科学,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文化水平”②。新矛盾的提出坚持了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③。发展生产力作为手段,共同富裕作为目的,二者最终统一为人民的美好生活。因此,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是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尺度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概括进一步明确了大力推动充分发展和平衡发展,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要达到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新时代新矛盾以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为根本尺度,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基本要求,突出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既有质量和效益不高的现实情况,还有因为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和较明显的收入分配差距导致的贫富差距较为严重等问题。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概括进一步明确了要想消除发展中的不平衡,就要坚持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
3. 共同富裕和公有制经济规模的关系
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邓小平把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和公有制经济规模联系起来作了如下阐述:“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的,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④。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惠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彰显了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相对于西方发展道路的优越性。
三、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的经济机理
1. 国有经济近年来占各项指标比重的统计归纳分析
本文选取“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收入与利润占GDP比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收入与利润占公有制经济比重”为主要指标,对其在2000—2015年这15年间的变化进行了统计归纳分析,如表1和表2所示。
1922年意大利經济学家基尼提出了用定量测定收入分配的差异程度,即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其值在0和1之间,按照国际一般标准,0.4以上的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当基尼系数达到0.6以上时,则表示收入差距很大,是国际公认的衡量贫富差距的权威指标。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在前期保持一定高速增长之后逐渐进入新常态,这与经济发展的周期有关,但也与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受到削弱有关。具体来看,如果官方统计口径不变,根据“国有工业资产占全国工业总资产比重”预测,“国有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在这一阶段也会呈持续下降趋势,并降低至25%左右,那么我国国有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就要定位为“过低”了,25%左右的比重能够说明的并不是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有多充分,而单纯是表明国有经济在这一阶段第二产业中的结构不合理。
表2 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收入与利润
占GDP比重及公有制经济比重(%)
资料来源: 根据各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计算所得,其中NA部分为相关数据统计年鉴上缺失无法计算。
2. 国有经济的地位与贫富差距关系的述评
对于国有经济的地位问题,常修泽(1999)、李荣融(2004)、冷兆松(2005)等学者认为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的前提下,国有经济要更多地进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使国有资本向高效的优势企业集中,从一般的竞争性领域向需要由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战略性领域集中。对涉及国家安全、能源行业和大型基础设施的产业,如国防军工业、造币工业、航空航天工业、邮电通讯业、城市基础设施等,国有经济应保持控制力。杨宜勇(2005)认为,面对市场机制本身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需要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对其进行纠偏。同时,张红宇(2004)也认为在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除了经济发展运行的自身规律可以缩小,另一方面政府所起的作用也十分重要。刘祖云(2004)的观点则是对于收入差距的负面功能则要政府采取限制和调整的政策,而合理的收入差距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着其正面作用的,可以激发人们的进取性,刺激社会经济的发展。
当前,分配体制也是造成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较明显的一个原因,徐传谌和翟绪权(2015)通過对数据进行分析后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利润水平确实高于公有制经济,而且非公有制的利润分配向个人集中的程度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这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尚宇红(2007)根据1995年到2005年的10年数据推算资本所得与劳动所得报酬比的变化,得出资本所得高于劳动所得增长速度的结论。蔡亦敏(2009)则通过统计局来源数据推算出高收入家庭比低收入家庭的财产收入明显要高,这说明了造成居民贫富差距的原因之一是财产性收入的差距。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在于可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还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以高于西方国家的平均发展进度,迅速建立起现代大工业,所以公有制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障。我们要在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和杜绝非法腐败资本化的同时,坚持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不仅要在自然垄断领域和安全领域保持控制力,而且要在竞争性的社会化大生产领域和关乎民生的社会化基本需求的商品流通领域,通过平等竞争而发展壮大,最终取得控制力”⑤。要以国家和人民为后盾以其雄厚的实力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更好地促进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尽可能多地获取赢利,提供更多的、可供全民分配的剩余产品,让更多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为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生产资料过度私有化对分配制度的影响
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关系与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是由所有制关系决定的,所以,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本是由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关系所决定的,但是,随着国有经济的削弱,即生产资料的过度私有化拉大了我国的收入差距。
生产资料私有化这个概念在新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新自由主义的核心有二:一是在政治哲学上主张个人自由至上,在经济理念上主张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从而在意识形态上以个人主义、自由至上消解集体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二是在经济发展上以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抗衡政府对经济的集中与计划管理、宏观调控、福利制度。由此,在理论研究层面,生产资料私有化的经济动机总可以被粉饰为高效、市场自由化、预算软约束硬化、提高财政收入、减轻经济负担等五个方面,与之相对,生产资料国有化的动机则往往都被评价为政治性的,而非经济性的。但事实证明,历史上世界各国的私有化变革从根本上看才都是出于政治目的,而非出于使经济持久快速健康发展的目的。理论从来都可以指导实践,但是实践结果未必与理论预期一致,所以,生产资料私有化在世界各国的上演,都必须要以从一般到特殊的研究方式对结果进行客观的审视,才能发现问题的根本。
一般来看,生产资料私有化在世界范围内没有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以英国撒切尔政府与美国里根政府为代表通过对国有企业大规模的公开拍卖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私有化浪潮。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西班牙、瑞典、美国、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纷纷进行了大规模私有化,1987年后私有化浪潮蔓延至南美洲、非洲、东南亚的发展中国家,截至20世纪90年代初,至少有83个国家经历了私有化的过程。从世界各国具体的私有化后果来看:在西欧,英国在撒切尔政府提出的“私有化无禁区”的口号下甚至真的将私有化扩展至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导致铁路私有化初期事故频发,而自来水公司的私有化使得公司的边际利润随着自来水的持续涨价而暴涨,燃气公司私有化致使英国人民消费不起燃料,随之而来的当然有全产业范围内的大规模失业;在东欧,20世纪90年代东欧与苏联以“休克疗法”激进地推进私有化则直接导致了东欧剧变与苏联解体,从此俄罗斯经济再难复苏;在中亚,从1991年起,印度政府开始实行包括减少管制和进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1991—2006年间,联邦政府所有的280家非金融企业中有50家被私有化,由于印度经济的初始水平并不高,在私有化与联邦制即“自由”与“独立”的共同作用下,其经济走势难以呈现类似中国的大繁荣景象;在北美洲,美元的世界霸权地位是美国经济保持稳定的重要因素,但绝非根本因素,所以其作为新自由主义领导者在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后,直至今日其国民经济才稍见起色;在拉丁美洲,智利、墨西哥、阿根廷等国的私有化同样激进且更加彻底,致使其在政治(意识形态)上成为美国的附庸,在经济上深陷“中等收入陷阱”⑥。由此可见,世界各国的私有化背后都有着深刻的政治原因,英美的确通过私有化手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而在经济上摆脱了“滞胀”的困扰,但对于站在政治立场的执政者而言,任期内经济层面的起色是其日后获得更大政治收益的筹码,苏联与南美的私有化完全是政治敌对势力在经济上对其的诱导甚至颠覆。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言论,如“国有经济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如果打到富人,穷人永远是穷人,没有希望了”,“国企必须从营利性领域(而不单是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未来十年国企比重应降至10%”等等。但是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全球私有化浪潮的后果极其严重。首先,私有化并没有带来鼓吹者们所宣称的一系列好处;其次,全球范围内对私有化的滥用比比皆是;最后,大量的国有企业其实是非常成功的……在这次经济危机爆发后,全球出现了一轮国有化浪潮,主要是挽救那些失败的、濒临破产的私有企业。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华盛顿共识”的经济工具过于简单、发展目标过于狭窄(仅仅局限于经济增长),没有着眼于广泛、长远的社会发展目标,与此同时,他呼吁走出“华盛顿共识”甚至是超越“华盛顿共识”,探索一条协调、全面、可持续的发展之路。不可否认,效率与公平都是完善分配制度的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保证效率是调动经济发展参与者积极性的关键,也是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核心;而公平则是衡量效率的重要标准,效率与公平从来都不矛盾,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把蛋糕做大才可能为公平分配提供经济基础,而只有确保分配的公平,才能保证效率的达到及其经济价值的实现⑦ 。
效率主要体现在初次分配中,公平主要体现在再分配中,并且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会分别对收入差距产生不同影响,所以对于分配制度的改革应该在两个领域双管齐下,也就是说,过度注重效率或者过度注重公平往往会把效率与公平对立起来,尤其是在生产资料过度私有化的条件下,恰恰对我国收入差距的拉大起到了催化作用。
第一,私有非劳动要素参与初次分配将“激励”转变为“对立”。毋庸置疑的是一定的收入差距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劳动意愿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促进经济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分配制度在改革的相当长的时间里对初次分配中效率的极为注重与对公平的相对忽视,私有非劳动要素为部分人带来的高收入致使低收入者产生了不公平感,从而损害了低收入者的生产积极性,最终导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这既不利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也不利于我国经济规模与效率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把蛋糕做大在经济层面的确是进行公平分配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在制度层面进行公平分配的充分条件。
第二,非均衡發展与二元结构扩大了私有非劳动要素参与初次分配的规模。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转型,而基于客观的生产力水平,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要逐步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就一定会对不同地区的发展以特点与优势等指标加以考量,并集中有限的资源对其进行重点支持,由此非均衡发展与二元结构的格局就会逐渐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并不单只依靠劳动要素,其对于非劳动要素的需求自然会得到相应的供给,由于“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思路与政策导向带来的发展惯性,使得城市发展的速度加快、规模扩大,而这必然又会导致对非劳动要素更大规模的需求,这样的需求也就会得到更大规模的供给,所以,如果大规模私有非劳动要素作为生产资料参与生产,那么大部分剩余价值就会被少数非劳动要素私人所有者占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的发展相对城市而言会愈发落后,经济增长的非均衡性发展会愈发明显地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的非均等性拉大。
第三,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要素)报酬过低、收入保障机制缺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可以直接反映初次分配是否公平、收入差距是否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的有关数据,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在2007年就已经下降到了39.47%⑧。与极重效率与“重城市轻农村”类似,我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极重资本,从而导致了“强资本弱劳动”的趋势,又由于从改革开放至今正是我国人口出现红利之时,充足的劳动力供给更使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处于较低水平。另外,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也难以得到合理增长,甚至拖欠工资等现象也偶有出现,劳动者收入保障机制的缺失使得劳动要素在初次分配中难言公平。
第四,再分配难以调节私有非劳动要素在初次分配中造成的收入差距。再分配难以达到保障公平的原因有二:一是私有非劳动要素在初次分配中攫取了大部分的剩余价值,以致于收入差距过大而无力通过再分配扭转;二是我国的再分配手段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就后者而言,我国的再分配手段主要有转移支付、税收调节、社会保障,但在目前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中,用于行政管理与经济建设的支出要高于民生工程与社会保障,并且在转移支付的过程中缺乏合理的调研、预算、监督,不能达到转移支付的预期目标,税收调节也会由于税收收入与支出项目设计的不合理与实践中的问题造成“逆向调节”,反倒拉大了收入差距,而社会保障机制的作用也仅仅是改善了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对缩小收入差距并不能起到明显的作用。
在我国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中,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内部收入、地区之间收入、行业之间收入、部门之间收入这五个方面,但从根本而言,都归结在劳动要素与私有非劳动要素的收入差距上,所以,只有保障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严格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提高劳动报酬收入,缩小初次分配差距,再完善再分配制度,才能维持社会稳定,走向共同富裕。
五、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并提高劳动要素收入
邓小平提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⑨ 国有经济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因此相对于私有经济而言,只有国有经济才能提供惠及全体人民的利润,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大,就越能在初次分配中通过按劳分配提高劳动要素的收入,就越能在再分配中通过提供大量惠及全体人民的利润控制收入差距。因此,国有经济获取盈利,不是被鼓吹的“与民争利”,而是实实在在的“为民争利”。针对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并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进而提高劳动要素收入,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在“新自由主义”学说倡导“国退民进”的情势下,我国要坚持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由于私有制经济不足以承载生产力持续的社会化发展,一旦私有制经济大规模存在于社会化大生产部门,其对社会化大生产部门的生产力发展所产生的反作用必定是负向的,即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就当下我国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程度而言,更需要国有经济也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而发展,不仅要在自然垄断行业与一些关系国家安全与经济命脉的行业保持控制力,而且要努力在竞争性的社会化大生产行业和关乎民生的社会化大消费的商品流通领域,通过平等竞争而发展壮大,并取得控制力。与此同时,国有经济还要尽可能多地营利,这样才能提供更多的可供全民分配的剩余产品。
其次,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从“量”上壮大公有制经济。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把国有企业私有化,不是要让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将公有制经济成分瓜分蚕食,而是要在牢牢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前提下,通过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参股私营企业的范式,从而释放国有资本的活力,扩大国有资本在市场中的存在范围,达到发展公有制经济的目的,进而捍卫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与此同时,再按行业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以“管资本”为立足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企业社会性分工形式模块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导向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从“质”上提高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力。
第三,在抑制生產资料过度私有化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要素收入。生产资料的过度私有化导致了非劳动私有要素大规模参与分配并降低了劳动(要素)报酬,这也说明一切收入分配分支问题的根源都是生产资料的过度私有化。从理论逻辑来看,只有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通过调整所有制结构,使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来决定分配制度中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然后再来讨论诸如现阶段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城乡二元结构的均衡发展、收入保障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再分配对公平的保障作用等具体的问题,才会真正意义上有价值。
一方面,抑制生产资料过度私有化,减少私有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化“对立”为“激励”。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决定下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中,根据生产要素的不同保有一定收入差距的初衷本来是激发劳动者参与劳动的积极性,但是由于私有非劳动生产要素大规模参与分配所导致的巨大收入差距,致使劳动者产生了难以逆转的不公平感,最终打击到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并与私有非劳动要素所有者对立起来。所以,通过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公有制经济并巩固其主体地位来抑制生产资料的过度私有化,从而减少私有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规模,扩大劳动要素参与生产的规模并提高劳动报酬,再利用可控的收入差距激励劳动者积极参与生产,才能进一步平衡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缓解财富两极分化的目的。
另一方面,现阶段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中都要注重公平,并保证效率。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几个阶段中,一直存在的一个默认条件是只要将蛋糕做大,就可以让全民分到、分好,即做大蛋糕是分到、分好蛋糕的充分条件,但事实上做大蛋糕只是分到、分好蛋糕的必要条件。由此,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新时期,基尼系数却依然接近0.5的当下,在初此分配中应该注重公平,并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才能在最大范围内从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缓解财富两极分化。另外,对于效率的保证也不可以忽视,因为蛋糕再大也终究是有限的,但是我国的人口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还会维持在一个较多的水平,也就是说即便通过收入分配制度将蛋糕为全民分到、分好,也未必可以保证为全民分多,所以这就是在初次分配中依然要注重效率的原因所在,也是要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并通过全民所有制提供惠及全民的利润的原因所在。
注释:
① 李拯:《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5日。
② 龚云:《论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1期。
③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123页。
④ 徐传谌、翟绪权:《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规模对贫富差距的影响——基于《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的实证研究》,《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3期。
⑤ 徐传谌、王政扬:《国有经济改革与中国发展道路的选择》,《江汉论坛》2015年第4期。
⑥ 张学勇、宋雪楠:《“私有化”与“国有化”的动机与效果:历史经验与研究进展》,《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5期。
⑦ 蔡昉:《中国收入分配:完成与未完成的任务》,《中国经济问题》2013年第5期。
⑧ 龙玉其:《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收入差距与改革思考》,《东南学术》2011年第1期。
作者简介:徐传谌,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长春,130012;王艺璇,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吉林长春,130012。
(责任编辑 陈孝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