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义龙集团供热事件调查
2018-10-17侯兆晓
本社记者 侯兆晓
9月中旬,相比依然酷热的北京,内蒙古呼伦贝尔的风已经硬得很。
供暖问题是这个地区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2011年6月,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解决群众集中供暖问题,当时的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政府(以下简称“新左旗政府”)与内蒙古义龙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龙集团”)签订了《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
协议明确约定,乙方义龙集团组建新左旗义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龙热力”),负责阿木古郎镇规划区域内的采暖供热,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同时,为了保证义龙热力能够正常有效运转,协议约定:新左旗政府负责为义龙集团“办理无偿配置位于阿木古郎镇南五一牧场处的1亿吨煤田,以作为对乙方供热投资运营亏损的补偿,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政府一次性偿还乙方工程款2400万元用于热力及管网建设”。
新左旗是个贫困旗,一个9000万元的项目投资,相当于当时地方政府两年的税收总额。可以说,被招商引资进来的义龙集团是雪中送炭者,这也是一件“双赢”的民生公共服务项目。
然而,不到一年,随着政府人事调整,形势急转而下,“新官不认旧账”的问题浮出水面。
接网起纠纷部分小区出现了被挖开路面、强行接管问题。图为地面被挖开,随时准备接入黄色的主管道。
新官不认旧账
2013年6月,因人事调整,吴海东调至新左旗任旗长。2012年供暖季结束后,企业因要维修、扩建,完善第三台备用炉,于是向新左旗政府及公家单位催交入网费和供暖费。
义龙热力介绍说,面对企业的正当诉求,新任旗长吴海东明确表示:对新左旗政府与“义龙集团”所签“协议”和政府所发文件均不认可。
对于新任旗政府领导的毁约,企业所提供的有偿服务,该收取的入网费和供暖费没有了着落。那么其他的约定又怎么样呢?
按照新左旗政府与企业所签“协议”规定,“对于新建工程的入网,乙方(义龙热力)负责建设连接主管线和换热站的支管线;入户管线由乙方做出预算,开发商审核、付款,乙方施工。”
此后,新左旗政府在吴海东的主导下,置旗政府先前与企业所签协议约定于不顾,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将集中供热网部分支管线、入网管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部分,竟然外包给了他人。
根据2013年10月颁发的《呼伦贝尔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供热工程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鉴于供热管道的设计具有科学性,应合理布局并由供热企业出具方案,设计院把关。加之今后的维修问题,即便工程不让义龙热力施工,施工企业至少也要与义龙热力进行沟通。因为,毕竟整个城市的主管网线全部是由义龙热力投资兴建,义龙热力拥有全部的产权。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由于新左旗政府违约将三级管网工程外包,义龙热力对供热工程的验收和该工程使用的管材、焊接点检测、混疑土配合比、强度标准检测、管网打压测试、使用材料标准、管道冲洗、项目验收等,这些关乎供热设备安全和供热质量的重要情况一无所知。而新左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施工方又拒绝提供以上相关资料,不签订入网合同,不交入网费用。
为了保证供暖安全稳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义龙热力拒绝这些不经检测验收的管网接入由企业自身投资经营的主网。
强行接网起纠纷
据义龙热力介绍,2013年10月2日,旗住建局周庆志主任给义龙热力管理人员乌海民打电话,请其去住建局开会。到了住建局,周庆志说到青龙局长办公室,刘树森副旗长也在,青龙局长指示乌海民去二校换热站开阀供暖。由于2013年从春季到秋季所有二级网都是由政府安排进行的施工,没有通过义龙热力,对具体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因此,乌海民未同意开阀门供暖。
当时,乌海民说这事儿不归我管,就要离开,站在办公室门口的一个人挡住去路。他说,我是公安局副局长,我有权力调查你。几分钟后,阿镇派出所所长于福全领着两名警察及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将乌海民带走。到达二校换热站后,刘树森副旗长指示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强行打开供热阀门,给所有二校换热站辖区供热,后又陆续带着乌海民到其他换热站强行开阀供暖。刘树森副旗长说:“出了问题我负责。”并派警察值班看护厂区及各换热站。
2013年10月2、3日,由于强行打开阀门供热的管网均未通过验收、冲洗、打压的正常操作就直接进入热网供热,致使各个换热站的换热片造成阻塞,其他用户的供热质量受到了影响。行政机关这种粗暴干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使供热基础设施遭到了空前的破坏,对供暖质量、维修与维护造成了很大影响。
第二年,又出现了部分小区被挖开路面、强行接管的问题。义龙热力认为旗政府这种行政不作为、滥作为的行为,使企业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失。这种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粗暴干涉,为日后供暖效果的不稳定埋下了极大隐患。
在政府的纵容默许下,新左旗整个城市通过强接、偷接的供暖面积达到了近40万平方米。此时的企业既无法合理收取取暖费,又要保证正常供暖,义龙热力必须完善第三台备用炉,但急需资金。
无奈之下,义龙热力多次找新左旗政府协调解决2012年度政府所欠的供暖费、2013年度政府强接入网部分的取暖费和入网费,以便用于设备维修,完善供暖应急备用3号炉的组装。对此,旗领导置之不理。
2014年8月6日,时任旗长吴海东口头告知义龙热力,关于完善3号炉资金的事情,政府没有钱,用户接网的事情,政府不管,由义龙热力和开发商自行协调解决。
旗政府的这种不作为、滥作为,最终助长了新左旗个别区域不缴费的风气。据义龙热力不完全统计,在2012年至2017年的取暖季中,义龙热力取暖费的收费率分别为60%、71%、63%、54%、41%、1%(注:2017年取暖季被强行接管),呈现出了逐年下降的严重趋势。
政府连续的粗暴干涉以及不作为和滥作为,给企业造成了无法运营的困境,把企业收取暖费的工作逼入了绝境。由于政府强行接入的供暖面积过大,政府转包的三级管网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义龙热力设备不匹配,致使部分小区供热质量不稳定,供暖效果逐步变差。自此,老百姓开始怨声载道并上访。
2014年12月24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新左旗“供暖不足,几千户居民寒冷中过冬”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中央电视台报道的问题,2014年12月26日上午,呼伦贝尔市副市长闫宏光率工作组到义龙热力现场工作三天,批评“新左旗政府办事不讲规矩,不执行《呼伦贝尔市供热管理办法》。要求新左旗政府四大班子组织人员把强接偷接部分的入网费、取暖费统计清楚,收回后支付给义龙热力”。会后,此事至今一直没有落实。
此外,新左旗供暖不热问题经央视新闻曝光后,经呼伦贝尔市相关领导协调,新左旗政府当年开始拨给义龙热力4000万元。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合计拨款4000万元、4100万元、6000万元。在这些名目繁多的款项中,主要名义是供热应急款、亏损补贴、煤电补贴、公家单位取暖费等。
而在这些款项里面,用于支付政府通过警力偷、强接的38.4万平方米的暖费,仅占了很少部分。这些占据新左旗整座城市平均供暖面积50%还要多的用户,已连续5年没有向义龙热力交过一分钱的取暖费。
>>新左旗人民政府
不重视巡视意见 强行接管热力公司
201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新左旗开展了巡视工作。2016年5月,巡视组向新左旗反馈了巡视意见。2016年9月,新左旗针对巡视组的问题公布了“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文件称:“阿木古郎镇供热项目决策不慎,多年来在产权关系、工程决算、管理运营上与承包商纠纷不断的问题,一是成立旗委、旗政府为主导的供热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二是对供热工程进行验收备案……补全义龙热力竣工验收手续,明确各项工程的投资主体和产权关系。旗政府与义龙热力已经共同委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供热工程进行工程决算审计。三是在管理运营上认真研究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的方法……对供热企业的运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如若成本核算确实亏损,旗政府以定额补贴或者其他恰当的方式给予企业适当的帮助,降低企业运营风险。目前,正在就上述问题与企业进行工作对接,协商解决。”
从新左旗政府以上的整改文件可以看出,这次整改的方向、思路和措施都是非常清楚得力的。但是,义龙热力认为,真正做起来完全是另一回事。新左旗政府事实上根本没有落实,只不过“虚晃一枪”而已。
由于新左旗政府一直不能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义龙热力经营状况举步维艰。2017年8月至10月,义龙热力收取当年供暖费25万元,按照收费情况,不仅不能进行正常的设备维修,连正常维护都无法保障。义龙热力多次找新左旗领导反映情况,双方于2017年9月22日签订了《预付取暖费和供热补贴协议》,协议称:“因历年来用热单位拖欠取暖费和入网费,致使企业运转困难,加之2017年煤炭价格上涨,向乙方预付4000万元,用于支付2017年冬季政府办公建筑的取暖费和供热补贴,剩余部分为政府先垫付私接小区热单位所欠入网费和取暖费。”签订协议后,义龙热力开始紧急抢修,先启动一台炉进行前期供暖,11月19日,新左旗政府和企业商定在11月24日至25日要点燃另外一台燃炉,提高供暖温度,义龙热力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相应准备。
然而,2017年11月24日凌晨,新左旗政府在事先没有与义龙热力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公然委派上百名警察强行接管义龙热力,抢走公司账册和仓库钥匙,担负起了企业供暖的职能。
直至2018年5月30日,新左旗政府发函要求义龙热力接管企业,并签订设备交接协议。
义龙热力认为,行政机关在行使应急接管的行政强制措施中,未制作查封、扣押决定书,更无清单,也未告知扣押期限等相关涉及义龙热力实质性权利的内容,程序明显违法。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且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行政机关对义龙热力进行应急接管查封、扣押期限从2017年11月23日至2018年6月6日共计196天,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情节恶劣。
谁在撒谎?
为应付近期连续不断的媒体关注,新左旗政府委托住建局于2018年7月26日向到访媒体提供了一份《新左旗义龙热力公司建设运营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
通报中称,2011年11月4日,新左旗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关于为集中供热项目配置煤炭资源的请示》,相关部门给予答复意见是“按照自治区的煤炭资源配置条件,供热项目不符合配置条件”。
义龙热力则认为,在协议签订前,有关此条要求就已与市政府协商过,市政府也承诺可和其他业主共同开采。对于确实因政策不能履约此条,企业同意可作相应变更,通过其他措施来弥补企业供暖运营的亏损。
但是,从2011年至今,七年过去了,新左旗政府也没帮企业协调成一项工作。
通报中还说:“义龙热力公司一直认为是属于偷接的性质,并连续几年拒收这部分用户的取暖费。”
义龙热力则认为,当时旗政府领导吴海东为了个人私利,将本应由供热企业施工的分支管网工程包给了其亲属,因施工企业所铺设的分支管网不合格,义龙热力拒绝让不合格的分支管网接到由其投资经营的主管网。此时,这个旗领导又打着“民生”的幌子,以政府名义组织警察扣押运行经理乌海民,副旗长刘树森领着警察强行接网,偷接管网达到了38.6万平方米。这些数据,是企业花了5年时间不断地找政府,才统计出来的初步数字。然而,正是这个偷、强接企业供暖管网的行为,最终造成供暖企业根本取得不了合法的测绘报告;无报告就无法与用暖居民签订供用热合同;没有合同,企业就没有依据向取暖居民收取暖费。因此,通报所言企业拒收热费是不存在的。
通报中还称:“近年来义龙热力更是在取暖期从供热效果上人为制造技术问题,导致经常出现供热不达标、不稳定的情况,每年供热期间用民生问题来裹挟政府。”
义龙热力认为:近年来义龙热力在供暖期间是否有供热不达标、供热不稳定的情况出现,热力企业近年来均保留有入户测温记录。通报无凭无据,不具有可信性。
通报中说:“2016年以来,新左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义龙热力经营和运行状况,成立了由旗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同时成立了专项工作推进组。几年来,彻底解决了义龙集团的工程款问题……解决了企业多年遗留问题。”
义龙热力认为:通报完全是违心说话,假如政府“解决了企业多年遗留问题”,企业为何还要不断地向媒体反映,向国家纪监部门举报,这不成了诬告政府吗?政府为什么不通过法律起诉企业呢?
>>新左旗住建局
义龙热力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企业投资以来,第一任政府得了“招商引资”的名,第二任政府“偷强接”得了利,第三任政府无名无利,所以爱搭不理。企业现在担心的是,政府在制造各种事端把企业撵走,让“合适的企业”接管。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其中一件就是,2010年义龙热力曾帮助政府盖了弘吉剌宾馆作为政府招待场所,建成后,由政府回购。可是政府以“经过旗里多次研究,因违反相关政策,无法实施回购”为由迟迟不履行回购协议。更有甚者,去年10月,宾馆从一楼到三楼遭到一伙不明身份者全面打砸。警方竟说是一群不满16周岁的中学生所为,至今不了了之。
新左旗委宣传部的解释是:“旗公安局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取证,涉案人员均为不同年龄段的旗内未成年人,没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明显的临时组合性,排除了有组织有预谋毁坏行为的可能性。”
针对政府有关部门在此宾馆拖欠的消费账单问题,新左旗委宣传部的解释是:“2013年4月23日,弘吉剌宾馆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呼伦贝尔市消防支队对其进行查封后,弘吉剌宾馆停业。2014年3月25日,旗接待办与弘吉剌宾馆以市场价格核算,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各部门累计欠款290多万元。后按照2011年7月13日,旗接待办与义龙热力签订的公务接待食宿协议,核算了与市场价格的差价。于2014年7月、8月期间,拨付弘吉剌宾馆接待费50万元。目前,与义龙热力各项工程、债务情况正处于审计、核算阶段。”
目前,新左旗政府与义龙热力开会达成一致:一是义龙热力承诺9月20日供热。二是政府会及时申请今年的供热补贴,在企业供热的同时与企业进行算账。三是住建局供热办协助企业对38万平方米未收齐部分供暖费进行收费。
9月20日,新左旗居民的暖气片热了,而且还很热。
该地区供热时间是10月1日,为何提前了10天,是想打企业一个措手不及,好让别的企业接管?以前政府有正规协议都不履行,这次会议上达成的一致,是不是只是一个缓兵之计?
义龙热力的以上担心或许是多余的。本社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