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检合力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
2018-10-13陈录宁
陈录宁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的会商纪要》,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达成“框架意见”。双方还就协同拓展诉讼监督途径渠道、整合内外法律监督平台、合力构建保障监督配套机制、协力发挥对外监督建议职能、共同探索建立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等五项主要内容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会商纪要》是法检两院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根据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要求,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达成的工作共识,旨在通过细化完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检察权、审判权依法独立高效行使,积极践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会商纪要》细化完善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了五项重点举措落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通报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代表检察机关发表对案件的监督意见;规定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规范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对法院办理的重大民事、行政等案件,一分院监督部门可派员旁听审判和见证执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对方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不文明情形的,应当及时通报对方,对方处理后进行反馈;发现违纪、违法情形的,应依法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同时通报对方。
《会商纪要》明确两院合力监督影响首都发展稳定的重点环节、影响民意民生的重点问题,努力提升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的监督刚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同时,《会商纪要》规定要协同加强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建设,并且对于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服务和保障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建立法律统一适用的司法研討机制,为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