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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IP热”研究

2018-10-12汤俏

当代文坛 2018年5期
关键词:网络文学发展路径

汤俏

摘要:本文通过对近几年网络文学IP热潮的现象研究,厘清概念、分析现状、追问成因、探究本质,反思当下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行业动态试图探索网络文学IP未来的发展路径,以期引导网络文学健康走向。

关键词:网络文学; IP ;现状与成因;实质与影响;发展路径

一 IP:文学的敌人?

(一)何谓IP

在2014年以前,通常我们所了解的IP大都是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但在那之后尤其是2015年作为IP元年介入网络文学以来,IP在更多时候作为“知识产权”的代称而广为人知,即Intellectual Property。IP可以是文学作品,也可以是电影电视作品、游戏、动漫等文化产品,甚至是一首流行歌曲、一个网络热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包罗万象。当我们把它置于网络文学中而言时,IP则特指的是网络文学及其衍生品的内容知识产权。网络文学IP就是以优质网络文学作品(通常是网络小说)为核心,利用粉丝黏性在文化产业领域内开发其上下游产品比如影视、游戏、动漫乃至周边创意产品的版权。

随着网络文学完成从1.0到3.0的升级换代,2003年建立VIP订阅制度以来单纯用户付费的商业模式向以IP为核心全版权开发、全媒体运营的文化产业链模式转换。2015年腾讯文学并购盛大文学成立阅文集团,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这一事件标志着IP热的爆发。一时间经由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成的影视剧呈井喷之势,《琅琊榜》《芈月传》《花千骨》《欢乐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观众耳熟能详的这些热播剧背后都有一个热门IP存在。互联网巨头、影视公司纷纷扎进网络文学的海洋中哄抢、囤积优质IP,影剧联动、剧游联动等模式已经显得有些过时,新的IP开发模式是要将单个IP打造成可以跨媒介、跨平台、跨领域运营的超级IP。全球电子商务模式下,作为上游产品的网络文学IP不仅从源头提供内容核心,还自带巨大的“粉丝”群,在商业资本的运作之下贯通一整条产业链,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一个IP背后潜藏的商业价值。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大IP,與其说是作为源头的网络文学本身,倒不如说是变换形式对小说的粉丝进行深度的榨取。”①这种泛娱乐文化产业模式,我们可以称之为“网络文学+”,有人将之精妙地比喻成一棵树,IP就是这棵树的根,而后续衍生的影视剧、游戏、动漫、音乐等各种形式,都是这棵树上生发出来的叶子。虽说影视游戏等其它娱乐形式的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大大盖过网络文学作品本身的回报,但是网络文学IP是整条产业链当之无愧的内核。群雄逐鹿,资本盛宴之下网络文学仿佛迎来新的春天。

(二)IP现状

互联网经济时代大数据表明,泛娱乐大环境下IP的放大效应能够辐射最大公约数的人群,网络小说背后数以千万计的粉丝能为IP开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从2011到2015年,IP行业市场规模从1.0亿元到3.4亿元,并且预计2020年将达到11.2亿元左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7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33亿;2017年数字出版领域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到127亿元;2017年包括网络文学泛娱乐产业总产值预计将达到4800亿元以上……无需继续列举,这些以“亿”为单位的数字就像一针强心剂刺激了文化产业市场,为了最大程度获得商业利润,各行各业都纷纷进军网络文学界,挥斥资本抢占甚至囤积IP,都希望能够先人一步占得市场先机,天价IP不断被刷新,有的作品甚至一字未写便被巨资先行买断。(本文数据来自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泛娱乐产业白皮书》、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艾瑞咨询发布的《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IP影响力研究报告》,下文不再一一注明)

IP争夺战一开场便跃进白热化阶段,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游戏、动漫一时之间呈井喷之势,不同的媒介平台之间的转换让粉丝们一次又一次为“爱豆”、为情怀买单。IP时代的网文界迅速形成了线上生产+线下推广、数字版权+实体版权相结合的模式,以网络小说为核心融合各类媒介资源打造一整条多元化、泛娱乐产业链。这实际上是IP作品裹挟着粉丝和用户群体变现、实现内容及价值迭代增殖的过程。阅文集团、阿里文学、百度文学人称“BAT”三大网文巨头,外加掌阅科技、中国移动的咪咕数字传媒和依托于清华大学的中文在线跃马扬鞭、分割IP版图,初步形成行业格局。

一方面,资本的入驻为网络文学开辟了新的产业模式,源源不断的新生血液涌进网络文学的肌体,带来勃勃生机;另一方面商业资本逐利而动的本质也使得无论是作为内容生产方的网络作家、文学网站还是作为制作出品方的影视、游戏公司都难免急功近利、粗制滥造,作品同质化、模式化、粗俗化严重,自我重复、互相抄袭屡见不鲜,一时泥沙俱下、泡沫溢出,浑水摸鱼、利用IP赚快钱捞一把就走的也大有人在。网络文学初起之时以先锋性、叛逆性著称的自由精神到了IP时期被大大削弱,作家为了迎合IP定制或者孵化,受到网站、读者、制作方的深度渗透甚至是更为细微的把控,貌似刚逃离传统文学机制的束缚转身又陷入了资本的泥淖。有学者对此提出严厉批评,认为网络文学在资本寡头的掌控和垄断之下正在“堕落成平庸化复制和书写的掩体”,文学网站也退化成嘈杂无序、吞吐巨大的自由市场。南京大学何平教授极端地定论:“从来没有哪个时代像今天的网络时代这样产生这么许多平庸,甚至是垃圾的文学,今天地摊文学式的网文就是资本、大神写手和广阔的粉丝读者群共同造就的商业帝国。”②传统文学阵营中持这种悲观论调的不在少数,那么IP真是文学的敌人吗?

二 IP热的成因

其实IP由来已久,只是过去我们没有这么命名。传统文学宝库中的《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方文化中的《哈利波特》《泰坦尼克》以及复仇者联盟超级英雄、迪士尼动画系列都成为耳熟能详、长盛不衰的经典,不断被翻拍或者续拍。在文化产业化大环境下,文学IP进行影视改编成功率极高。网络文学与生俱来的通俗性、大众性和商业性决定了作品自带为数众多的粉丝为IP开发保驾护航,提前降低风险,从投资的角度而言可谓强有力地保障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014年之前,经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也不在少数,六六的家庭伦理剧系列《双面胶》《蜗居》《王贵与安娜》火热荧屏,赫赫有名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宁财神和他的《武林外传》也成为一代经典。为何直到近几年IP才作为一个属于网络文学的特定符号而火热起来呢?综合考虑,有以下五个重要因素。

网络文学自身发展趋于成熟。自从1990年代末到现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网络文学为IP提供了一个海量丰富的故事宝库。虽说要在庞大的网文体系里找到精品的概率确实是大浪淘沙,然而是金子自然会发光,当下的优质IP比如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天下霸唱的《鬼吹灯》、海晏的《琅琊榜》、流潋紫的《甄嬛传》、蒋胜男的《芈月传》大都是过去十余年沉淀下来的精品。内容为王是硬道理,没有原创小说这个内核,IP将成为无米之炊。

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在互联网通信技术连通起来的信息化高速公路上,网络文学IP才能高速运转。技术层面我们要分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没有网络技术自然也没有网络文学,而且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网络文学从电脑时代PC端流入人手可持的手机即移动无线端,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不仅彻底取消了网络文学最后的准入门槛,移动支付技术的成熟也为网络文学商业化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另一方面,海量网文、众口难调,得益于互联网发展的大数据技术能为网络文学创作提前收集整理数据、进行用户和市场调研,不仅能够为作者提供符合读者喜好的创作指导,还能更进一步精准打捞客户需求、提前定制,提高作品成功率的同时垂直匹配,使孵化IP成为可能,一改之前只能通过收视率、注册率、上座率、在线时间等传统的反馈来判断传播效果、总结后期经验,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喂养。《择天记》就是阅文集团定制IP的探索性尝试。

粉丝经济提供黏性积累,保障市场回报。跟原创剧本或者游戏相比,网络文学改编IP自带海量粉丝,是在市场营销中胜出的基因密码。那些高居排行榜前列的网络文学作品大都是经过上千万的读者海选出来的结果,可以说是影视剧、游戏或动漫提前檢验过的成熟底本,“利用成熟IP开发影视作品最大好处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的这句话是业内共识。粉丝经济可以说是一种参与式文化,通过调动接受者的身份认同和情感共鸣增殖情绪资本,确保流量、主导营销,甚至还能在转换媒介平台的同时创造粉丝反哺IP,企业可以借力打力,降低风险的同时节约成本,还能赚得盆满钵满。《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是一个十分成功的案例,开播之前主创便在微博上开设专题和粉丝互动,男女主角隔空对话,吸睛无数,原著粉和主演粉纷纷狂热参与转发,倏忽话题阅读量爆表,直逼一亿。有了这样的关注度,还用担心收视率吗?

商业资本强势注入。如果说内容、技术和粉丝效应是IP的硬件构成,那么资本则是IP着陆的软实力。网络文学的过度商业化一直为人诟病,但是商业化本身也有两面性。2003年如果起点中文网没有率先实行VIP订阅制,为网络文学建立成功的盈利模式,走上产业化道路,今天网络文学还能不能存在都未可知。商业资本注入网络文化产业,IP化改变了网络文学实体出版后花园的角色,推动文化内容的版权化,并且在不同的场域发生共振,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回报。正是在经济效益的推动下,IP得以复制、衍生、转化,并且充裕的资本支持也是IP改编制作精良的充要条件。2015年腾讯文学收购盛大文学成立阅文集团,可以看作IP火热的标志性事件,各大网站、影视企业不甘IP价值旁落,纷纷调整商业模式,不仅搜罗、抢购IP,还力图打通行业壁垒、一站式参与IP开发、孵化,打造全媒体运营、全产业链开发的泛娱乐新生态闭环。

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法规的调控、引导。这一条虽然放在最后面,但是却非常重要。2012年到2014年间,影视剧行业先后被叫停“穿越剧”“谍战剧”,市场一度低迷。2015年“一剧两星”政策出台,一部电视剧只能最多同时在两家上星频道播出,电视台不得不紧急调整措施,选择剧源的时候就变得更加谨慎和理智。网络文学IP剧因其低风险、高回报为影视行业提供了收视保障,成为各大平台优选,直接刺激了网络文学IP热持续升温。

三 IP的实质

在鱼龙混杂的网文世界,并非所有网络文学作品都可以被称之为IP,甚至也不是那些挂名或自称IP的网络文学作品就都是真正的IP。拥有3亿多用户的网络文学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眼光,IP热急剧升温。可能有一些作品乘着资本的东风飞了起来,但是能飞得高、飞得久甚至飞成现象级产品的,还是那些优质IP。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作品可以称之为IP呢?或者说IP具备辨识度的符号性实质又是什么呢?

(一)文化资本属性

“资本是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③而“文化资本”则是法国文化社会学家布迪厄将资本概念引入文化研究定义的专有名词,“这个概念不仅描述文化与(经济)资本二者之间的关系,而且用来表示本身即作为一种资本形式的文化”。④文化资本和其他资本共享同一个重要特征,即具有顽强的再生产乃至扩大的再生产能力,它外在的客体化表现形式是文化产品。根据以上理论,我们会发现IP天然地具有文化资本的属性。经济资本疯狂涌入网络文学界,推动了网络文学作品的IP化和文化产业的规范化,这种力量反过来又促进了网络文学IP经过改编转化成影视、游戏、动漫甚至是音频等其他不同形式的文化产品,在转化和运营过程中,IP实现内容变现、获取经济利润转化为经济资本,而这部分经济资本又可以进入产业链的下一个环节循环,这种生产和再生产的能力为网络文学IP打上了文化资本的烙印。

(二)跨界

邵燕君教授和前盛大文学CEO、火星小说创始人侯小强在一次对话中提出“好‘IP就是要不断跨界”的观点,可以说一语道破IP重要的本质特征——“跨界”。⑤纵观网络文学二十年来的发展,可以说是自下而上、自边缘向中心的历程,本身就是行走在跨界的路上。正如邵教授所言,网络文学要从最初一小撮传统文学机制之外的青年人的“文学梦”演变成今天席卷各行各业、大有一统江湖之势的大众文化,关键的制胜法宝便是“跨界”。

“我们今天处在一个多重媒介融合的时代,每一种媒介背后是一种人——印刷人、电子人、网络人(PC人、手机人)——有着不同的审美结构和感知方式。”⑥网络文学IP无论是改编成电影、电视、游戏或二次元的动漫等,是从线上的数字出版到线下的实体出版,从文字到图像,从语言艺术到视觉艺术,从个人知识储备、生命体验到融入他者的人生际遇,这里跨越的不仅是媒介、平台、人群和艺术形式,还有这些不同人群背后的文化构成、审美标准乃至意识形态观念。并且随着网络文学走出国门,网络文学IP还将遇到民族性和地域性的跨界要求。

侯小强认为,一方面是通过跨界获得新用户,另一方面是通过跨界来接受改变。网络文学IP覆盖的受众越多越广,跨界的可能性就越大,生命力也就越强,当然也就意味着投资回报的比率更大。值得注意的是跨界不是简单地复制IP,也不是多部作品的雷同,它是单部作品在不同场域的大量传播和延伸。

(三)改编

IP的文化资本属性要求增殖,而原创与改编就是生产、再生产乃至扩大再生产的过程。纵观这些年影视剧的排行榜,由网络文学IP改编的电视剧和网络剧分别占比76%和62%,可见网络文学的确成为了影视剧改编的上游源头。从艺恩电影智库发布的报告中可见从2009年到2016年间,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约为40部,而仅就2016年一年,40家重点网络文学网站驻站作者数超过1760万,作品总量达1454.8万,作品数达到175万种。可见网络文学作品千千万,真正称得上IP的却不多,优质IP更是稀少。我们说网络文学IP热的实质其实就是在争夺优质版权,只能在网络文学内部变现的作品不能被称之为IP,哪些作品具有可以被改编的潜质,能够被开发成多少种不同的版权,都需要从业者有能力作出精准的判断。如果说“跨界”是从资本属性层面来定义IP的艺术本质,那么能否被“改编”,是否具有生产和再生产的潜质,则是从技术层面来呼应的一个关键词。

综上所述,判断一部作品是不是IP不能只看数据或者流量,也不能光看语言或者外部結构形式,必须综合考察、去伪存真,抓住最本质的内核来衡量。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现象级IP《欢乐颂》,受限于作者阿耐本身的叙述功力,原著长篇累牍、叙事结构比较混乱,小说本身并未像《花千骨》一般聚集相当规模的粉丝群,但是其内核是好的。所幸制作团队慧眼识才、改编团队给力跟上,才没有湮没在海量网文中。无怪乎侯小强说选IP像选和氏璧,外面看起来是石头,你要能透过石头看到里面的玉胎,同时也要看穿某些伪IP华丽的外包装,不被迷惑。

四 IP的影响

网络文学的IP化推动了网络文化产业的全版权开发,将单一的付费阅读和数字出版盈利模式拓展到泛娱乐行业,有效带动了影视、游戏、动漫和周边创意产品开发,力图打造泛娱乐生态闭环,促进了多元化全产业链形成。一方面,IP盈利与否不在字数、也不全凭流量,优劣在于内核,要靠市场检验,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网络写作盲目追求字数的弊病,内容为王规约作家写作,有望引导网络文学创作回归本质。另一方面,网络文学IP作为产业链的上游产业,为中下游的影视、游戏、动漫提供丰富的类型化资源和粉丝群体,既盘活了网站、开发了网络文学产业新模式,又深刻地改变了中国泛娱乐生产方式和行业格局,彼此深度融合,可能是未来文化产业的大势所趋。

当然,IP也是一把双刃剑,目前网络文学IP热积极影响仍然占主导地位,连带的负面影响大致可以分成四个方面:

就网络文学原创而言。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得网络文学界过度商业化,媚俗化、去智化趋势更加严重。粉丝市场经济时代,文学成为发家致富的捷径,期待作品被发掘成为IP以后名利双收几乎是当下每一个网络作家的梦想,甚至有几位“大神”对记者谈到自己的创作动机时毫不讳言“就是想赚钱”。在这种趋势下,大部分网络文学作者从一开始创作就定位影视或者游戏改编,甚至不惜炮制IP。从网络文学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作家缺乏现实主义关怀和文学审美情怀,创新能力弱化,网络文学窄化为“网文”,题材局限在玄幻、穿越、盗墓等容易变现的类型化题材上,不是“男频打怪升级”就是“女频谈情说爱”。作品大都描写一路开挂的人生,张扬丛林法则,即使最贴近现实的都市作品里的主人公也都是小资白领阶层。“当下中国的语境中,网络文学更多地被视为可以逃避现实的异度空间”。⑦这种游戏性、渲泄性的“爽文”可能和挣脱现实生活禁锢的想象有关,但IP热潮之下娱乐至死、利润至上的价值观也起到强力助推作用。

而那些不那么容易变现的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甚至大多数时候并没有被纳入网络文学来讨论,“好像网络的‘文学行为只和大资本控制的网文平台有关”。⑧从作家自身角度而言,创作跟个人际遇和精神追求无关,只需要在内容模块的基础上变换一下搭配元素就能收获大批读者。粉丝经济时代,读者对创作的干预过大会消释作者的主体性,缺乏对自我职业身份的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他们称自己为“码字工”,为了获得全勤奖他们必须日更几千甚至上万字,写作随时随地都可以不假思索、不经大脑犹如流水作业。试问这样“生产”出来的作品是文学还是文化快餐?

就IP改编而言。网络文学IP改编获得巨大利润,使得经济资本蜂拥而上、趋之若鹜。这也带来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影视、游戏企业囤积IP,造成IP价格水涨船高,重数量而轻质量、重经济效益而轻社会效益的导向直接刺激了网络写作的商业化、工业化走向;其二是制作方在抢购IP的时候缺乏理性,不辨优劣,盲目买入的后果是提高投资风险,为压缩成本难以保证改编质量,甚至极有可能买到的是不具开发价值的伪IP。而对网络文化产业更大的伤害在于囤积过多IP来不及及时改编,搁置、浪费优质资源,从长远来说不利于IP的转化和开发,也阻碍产业链健康循环。由于近几年竭泽而渔的集中开发模式,过去在非功利环境下积累的优质IP已经从源头上消耗殆尽,而急功近利的市场环境又损伤了网络文学的原创精神,更难避免无良企业掌握资本只为圈钱,透支粉丝信任,污染市场,影响IP前景。如何能做到既保证票房又不失口碑,实现IP顺利转换,除了投资到位、制作精良之外,合理的改编显得更加重要。

还有一种跟改编有关的情况是,IP热吸引了一部分网络作者盲目乐观,中断可能有所收获的网文写作,转行去改编剧本甚至干脆全程操刀IP制作,但能成功的人不多。剧本和小说完全是两种创作模式,剧本强调戏剧性,需要不断反转,而小说强调艺术真实性。不排除有一部分人应付自如,但大部分作者错过搭上网络小说的快车,造成创作力的无谓损耗。

就版权而言。存在早期版权分割不合理、归属混乱导致版权纠纷以及盗版侵害原创的问题。经济资本的注入推动文化资本的版权化,但在这之前,网络文学的版权是几乎被忽视的,随着产业化进程才逐渐规范起来。因此,很多IP在早期开发过程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后期保护又不完整,非常容易造成版权归属不明确。《花千骨》就是分别将游戏版权和小说版权授予了乐多数码和爱奇艺,后期开发出现版权纠纷问题。另一种情况,网络作家签约制将版权授予平台,类似《鬼吹灯》这种连载作品却需要耗时数年,很可能下一部作品创作之时作者已经换了东家。但是不同网站之间必然存在商业秘密,加之平台和作者之间地位的不对等,使得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也没有发言权,在交割过程中存在版权接续空档,这种断续性也会造成一定耗损。南派三叔就因其《盗墓笔记》版权被多次转卖而抗议,最后干脆自己掌握全部版权以避免出现纠纷。盗版问题是困扰网络文学发展已久的毒瘤,⑨大大侵害了原创作者以及平台的权益,在政府、网站的合力打击下目前已有所缓解,但仍然任重道远。

就IP评价体系而言。网络文学从诞生之初就因其门槛低、艺术性不高而为人诟病,经过漫长的二十年才渐渐被传统文学接纳。因此,网络文学评论一直以来落后于网络文学的发展,深入网络文学发生现场、关注网络文学作品的学者兼职客串的多,专职研究的少。网络文学IP也因之缺乏一套专业的价值评估、评价体系,可以参照的关于流量和观众喜好的大数据毕竟不是作品内容百分之百的保证,因此在开发IP的过程中就难免有误差,伴随而来的还有哄抬IP价格、导致市场呈现“泡沫化”格局等发展隐患。

五 IP未來路径探索

IP和文学本身不是敌人,唯IP化或者唱衰IP都不是足够明智的做法。换句话说,传统文学生产方式中也并非没有垃圾,只是传播和承载媒介不一样使得数量和速度都没有那么惊人,也就不像网络文学这般突出;网络文学阵营中也有愿意精雕细琢、充满情怀的群体,以烽火戏诸侯、蒋胜男等为代表的优秀网络作家有着清醒的自觉。优质的原创内容是成为优质IP的先决条件,而优质IP也可以反过来带动或者倒逼网络文学提高艺术性、思想性。良性循环的条件下,二者相辅相成,反之则可能相互背离,其实从发展的眼光来看甚至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只是当下的网络文学IP似乎离资本更近而离文学更远,更大程度上以“穿越”式速度在产业化道路上高歌猛进。在“文化—文艺—文学”这样一个人类精神表达的谱系里面,网络文学就总体而言还在以一种底层级、原生态的表达方式停留在大众文化层面上,尤其是资本诱导下消费性凸显,要抵达真正的文学尚有值得努力的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网络文学被指责为日益远离草创初期那种更新鲜、更活跃、更年轻和更民间的状态”。⑩一方面,IP的资本属性要求参与者遵守市场游戏规则,难以避免商业化、娱乐化、速食化,另一方面无论是政策导向还是文化属性都对网络文学IP提出精品化甚至经典化的要求,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网络文学何去何从,是现阶段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从五个方面来尝试探索IP未来健康发展的路径。

网络文学创作是IP化的源头。IP和思想深度、艺术高度并不矛盾,成功的商业写作也不等于成功的IP,这之间还存在不小的距离。流量产生的IP与真正的IP有重叠的部分,也有矛盾的部分。过度商业化带来作家群体的异化,网络作家靠习惯写作、自我重复,暴露了原创和创新能力弱化的问题,从艺术层面而言伤害了作家成长的可能性。优秀的网络作家应当具有文化自觉和社会担当,自觉吸收传统文化的精华,拒绝当市场的奴隶。一方面我们要尊重网络文学生产的娱乐性和商业规则,但是也必须把握适度原则,在保证作品的社会效益前提下平衡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我们在提倡原创性、创新性的同时,还应该对网络文学寄予民族性、世界性的期望。虽说“玄幻类题材为中国网络文学的异军突起、繁荣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11但是这种一枝独大的现象不利于构建百花齐放的网络文学新生态,也不利于网络文学IP跨界出海。因此,我们鼓励作家加强反应现实生活和现代精神情感的现实题材创作,同时也要将诗歌、散文、轻小说、儿童文学等小众的文学体裁囊括进来。

适配性改编是IP化成功的基础,影视或者游戏制作方也应该懂得加工和包装。改编应该以不伤害原作主题和风格为原则,针对不同题材和形式进行多元化、差异化、细分化改编。树立既要票房也要口碑、既要数量也要质量的精品意识,切实注意到IP跨媒介的特点,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合作和转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同时要将话语权从投资人还给影视人或游戏设计人员。将网络作家纳入改编团队是未来发展的新方向,直接对接原创作品和IP开发,这样有助于理解原著、互相磨合,加固粉丝黏性,避免原著粉丝和影视剧粉丝互不买账。即以《盗墓笔记》为例,如此火爆的超级优质IP却在影视市场遭遇滑铁卢,改编环节的问题难辞其咎。“真正的IP金矿不在于原生粉丝,而在于细致化的制作和精准的社会化营销。”12因此,确保适配性改编的同时,后期的精工细作和成功的传播营销,也是制胜市场的关键。

就版权而言,应当在继续大力打击盗版行为的同时,建立行业标准和品牌意识,规范IP授权。正在尝试的可行性办法是,借鉴美剧的成功经验,培养专业的版权经纪人和机构,在网络文学产业链中充当粘合上下游的润滑剂,用他们“专业的眼光和智慧弥合文学和产业的裂缝”,这样不仅专业对口,还可以节约作家精力、使之安心写作而无后顾之虞。毁IP容易育IP难,版权授予不合理、保护不到位的恶果有可能造成网络文学IP荒漠化,要杜绝“一锤子买卖”、胡乱拼接、流水作业、批量完成等破坏IP可持续生态发展策略的短视行为。

建立完善的价值评估体系。网络文学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形式,有着自身的合理性和历史传统,网络文学IP是既有现象,我们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但是也不能一味地指责批评。官方机构发挥政策的调控导向作用,引导网络文学健康发展;学院派批评家有必要从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互文性出发来考察网络文学的价值,而不是单从文本考虑;努力从网络作家和网站编辑中培养一支熟悉互联网、切实深入创作现场的网络文学批评队伍。各方协同合作,“在点击率、月票榜和网站排行榜之外,构建一套具有审美性与历史感的评价体系”,13这样既有助于在源头介入网络文学IP化的产业链,提供科学的价值评估,也有助于提高读者的文学审美和艺术鉴赏水平,倒逼网络文学创作自觉追求审美性和艺术性。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要求网络文学作家不能成为流水线上的码字工的同时,批评家也要拥有敢于“刮骨疗伤”的现实关怀,警惕“粉丝型学者”充当“资本力量合唱队”或者“商业案例分析师”的不良倾向。14

文学网站作为网络文学的大本营,也应当和作者建立良性互动,鼓励丰富多样、包容力强的文学创作,开发多元化版权出口,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同时保障网络作家合理正当的收益。如何让网络文学由内而外完成变革,“让像南派三叔这样不注水的作家‘壕起来,值得作者和平台方共同努力”。15阅文集团“IP共营合伙人”模式、爱奇艺文学“云腾计划”都是试图以IP为核心、链接作家、平台、资本等各端打造全产业链新生态闭环的努力。

结 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强调,网络文学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始终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这既是网络文学未来确定的基本方向,也是文艺范式健康发展的自身要求。IP时代的到来是网络文学发展大势所趋,因其衍生的各类资源整合深刻地改变着当下中国文化产业的行业格局,如何正确认识IP运营、探索系统高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亟待所有从业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

中国的网络文学要成为和好莱坞电影、日本动漫、韩剧一样流行的世界性文艺形式,从中国故事到中国IP,需要有理想、有筋骨、有使命感的优秀作品来支撑。文以载道,薪火相传,网络文学仗剑江湖二十年,青春热血、挥斥方遒。烽火戏诸侯在《雪中悍刀行》里写道:“当一个时代需要有人站在那个位置的时候,就有人站出来,就站在那个位置上,一步不退!”16网络文学未来可期,一切皆有可能。

注释:

①杨早:《“IP 热”背后:网络文学的商业逻辑》,载《团结报》2016 年2月20日。

②⑧⑩何平:《我们在谈文学,他们在谈IP》,载《文汇报》2016年6月12日。

③荣桂范、张晓峰:《浅析多元化与内部资本市场配置效率》,载《财会通讯》2011年第9期。

④陈燕谷,《文化资本》,载《读书》1995年第6期。

⑤邵燕君、侯小强:《“主流化”就是“跨界”,IP 就是网络文学+》,载《文学报》2017年11月23日。

⑥邵燕君、肖映萱、吉云飞:《媒介融合,世代更迭——中国网络文学2016-2017年度综述》,载《文艺理论与批评》2017年第6期。

⑦薛静:《穿越重生小说中的现代价值》,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6年第8期。

⑨ 马季:《IP的实质: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漫议》,载《文艺争鸣》2016年第11期。

11陈崎嵘:《关于网络文学现实题材创作答记者问》,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05月30日。

12袁月明:《从〈欢乐颂>热播看网络文学IP的影视转化策略》,载《东南传播》2016年第6期。

13陈定家:《中国网络文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 年1月22日。

14徐刚:《贴切又理性地评判网络文学》,载《人民日报》2018年4月17日。

15杨勇:《文学驱动力——浅谈中国网络文学生态的社会效益》,载《出版广角》2017年9月。

16烽火戏诸侯:《雪中悍刀行》,江苏文艺出版社2017年版,第65页。

(作者單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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