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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的控诉:青春被网络不良内容吞噬

2018-10-11

青春期健康·青少版 2018年10期
关键词:小芳网吧网络空间

“是网络游戏让我们成了害死25条生命的少年犯”,年仅19岁的小芳这样说,脸上的沉痛难以形容。2006年的一天,在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5名失足少年对网络不健康内容进行了控诉,他们都是因为沉陷网络游戏或色情内容不能自拔,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懊悔:青春被网络不健康内容吞噬

“我懊恼,如果能够早点认识到网络游戏的本质,我就不会踏上犯罪的道路,更不会有25条生命的逝去。”从小便多才多艺的小芳曾是父母眼中的公主,但自从沉溺于网络游戏,便开始无心学习、经常逃课。当在家上网受到父母的限制后,她就成了网吧的常客。钱花光了,她就和一帮经常一起上网的朋友抢劫同龄人的钱物。小芳17岁那年,由于滋事被网吧老板拒之门外,为了报复,她和几个年幼无知的少年在网吧门口放了一把火,25条无辜生命丧身大火,小芳等人也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谁能够想到这场夺去25条鲜活生命的大火,是出自几个未成年孩子的幼稚念头。”面对12年的有期徒刑,小芳的后悔无以言表。

数字:网络因素成未成年人犯罪主因

北京市少年教养所所长张宗军说:“该所管理的少教人员中,经常上网的占43.6%。在经常上网的人中,因为没钱而去偷东西的占62.5%。”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金花公布了该所的一份调查报告:因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或浏览黄色网站而直接导致犯罪的占33.5%,从小学就涉足网络游戏或黄色网站的占37.7%,初中生占49.2%,第一次进入网吧时年龄最小的只有8岁。因接触网络不良内容而导致的犯罪之中,抢劫罪占63.9%,强奸罪占23%,伤害罪占3.4%,放火罪占4.9%,其他类型犯罪占4.8%。

教训:净化网络环境 托起孩子的明天

多年从事青少年犯罪审判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尚秀云说:“由于网络游戏中暴力内容的泛滥,长期浸淫其中的未成年人产生了道德认知上的模糊,导致青少年暴力犯罪上升,使抢劫代替盗窃成为青少年犯罪类型的第一位。同时,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精力旺盛、好奇心强,但又缺乏足够的分辨是非的能力,极易受到不良信息的诱惑和误导,使色情淫秽内容很容易在未成年人中大行其道。”

互联网发展一日千里,在信息傳播、人际沟通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各种违法不良和垃圾信息、不文明观念也快速扩散,对个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了巨大冲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所以,所有网络媒体从业人员都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

此外,随着网络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网络环境也日趋复杂,所有传统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取向以及信息的传递途径与方法都面临着冲击与挑战。基于网络对社会文化的重要意义,清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创建更加和谐的网络生活,对改善社会文化十分有必要。

(本文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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