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重述与外部审计师相关性研究
2018-09-29胡华静
胡华静
【摘 要】财务重述对于公司造成的影响不容小觑,因此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将关注点放在了对财务重述的研究中,相较于世界其他国家我国对财务重述的研究晚了几十年,目前我们对财务重述主要集中在对财务重述的目的、影响因素以及其带来的经济后果这两个主题。然而更多的研究忽略了财务重述的发生必然给一个直接参与的角色带来了影响,那就是审计师。本文在财务重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上市公司是否在财务重述时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准确识别了在其客户公司存在的财务报表风险,是否有必要进行财务重述,并且运用其专业行为去降低公司财务重述的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权益。本文将2015-2017年沪深两市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全样本,在前人建立的模型基础上做出创新、更新新模型、选取变量,然后通过logistic等数据分析模型对财务重述和审计师更换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作出结论,根据实证检验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企业财务重述;外部审计师;相关性
一个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披露的及时性在某称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个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我们可以看到在Enron,X erox等财务丑闻事件之后,传统的风险导向审计弊端已经开始凸显,对此相关监管机构和准则制定部门已经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研究财务重述与审计师更换之间的关系与影响,这对于我国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果是上市公司解聘审计师,那通常是企业为了避免被出具非保准审计意见,从而通过更换审计师来达到他们想要的效果,即审计师意见购买。如果是审计师辞聘角度,其主要原因可能包括规避风险、降低和客户风险相关的诉讼成本等。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做企业外部审计师保持高度的风险敏感度,并且学会采取更加稳健高效的风险管理战略。
一、文献研究回顾
审计师的更换与审计意见类型有着双向的关系。当审计意见出现分歧或者审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时,审计师更换的可能性更大。李东平等(2001)提出,公司是否可以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在选择会计时的意见是否统一的规则。倘若证监会有证据证明公司的管理层利用一些机会主义行为让公司得到标准审计意见,公司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陆正飞与童盼(2003)在研究中当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在意见不统一的时候,通常情况下被审计单位会将审计师进行更换。
(一)被审计单位财务处境与审计师更换
当被审计单位面临着严重的财务困境时,为了延缓公司的财务困境信息对外披露时间或者延迟破产申请的时间,它们会采取更换审计师的手段来达到目的。涂国前(2007)的研究表明,审计师的更换与盈余管理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上市公司为了掩饰公司糟糕的财务状况,往往会通过变换审计师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盈余管理通常时企业财务重述的目的之一,但财务重述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因为盈余管理是一个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重要动机,其有着比较高的财务信息方面风险。王桦和何荣玮(2010)的研究中指出当公司出现重大会计错误时,审计师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其财务重述的责任。因此审计师在保证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质量时,会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出现审计师的更换。
(二)审计质量与审计师更换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重述行为,则意味着它有更高的审计风险。为了改变公司审计质量低下的处境,重述公司更倾向于变更审计师来满足当前企业的审计要求。刘芳(2009)在研究中提到,企业在财务重述行为之后,企业的股东是否要求更换当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与该事务所的水平高低有关。另外,研究中也提到,上市公司选择的审计师事务所又十大所更换为非十大所的情况在逐年增加。这其中的动机有一部分为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难以或则标准审计意见,相反低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则更容易出现意见购买的现象。
(三)财务重述与审计师更换
投资者普遍会认为财务重述对公司有着不利的影响。如果公司的财务重述现象不是很严重,那公司可能不会大到有必要去选择更换审计师。但是如果财务重述的性质严重,那么即使更换审计师会给公司带来巨额成本,也会被认为是合理的。Vivek Mande和Myungsoo Son(2012)的研究表明,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更倾向于更换审计师,且随着财务重述的严重程度增加,审计师更换的可能性也会随着增加。陈娇(2014)也对财务重述进行了研究,指出财务重述的公司更换审计师的概率要远远高于未进行财务重述的公司。并且一般是由小的事务所向大的事务所发生转变。
二、重要概念的理论分析
更换外部审计师:
审计师更换这个概念是由auditor changes翻译来的,其中auditor指的是主要审计该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审计师更换,是指上市公司的主要審计师事务所发生更换的行为。吴溪和李爽(2002)指出,审计师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基于客户需求和审计师提出审计服务为基准的。当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两者中有一者的性质发生改变,并且另一方不同意这次改变时,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便会出现破裂。证监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企业在更换审计师时要对外进行披露说明。本文对审计师更换有明确的说明:当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再为上一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就可以认定为该上市公司在本年度发生了审计师的更换。
审计师更换的类型主要可以分为三种:
(1)审计师辞聘
当事务所能够承受的审计风险、审计结构以及审计成本不能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时候,审计师会向上市公司申请辞职来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在审计师变更行为中,以审计师会计事务所这个供给方发起的审计师更换,被称为审计师辞聘。在我国目前的审计师变更的案例中,几乎没有出现过审计师辞聘的现象发生,这类现象的出现一般都是被公司隐瞒或者谎报而少有曝光。
(2)解聘审计师
我国的《公司法》中明确指出,当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认为审计师的审计行为不能为上市公司获利时,有权利解聘审计师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
(3)其他原因引起的审计师更换
由于一些不可控的因素,使得审计师与上市公司被强制性地终止了合作关系。这类的变更称为“监管诱致性变更”,它不是由合作双方主观要求的。一般是由于一切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比如从业资格证被吊销、会计事务所被吞并等都会使得双方合作关系不得不解除,从而审计师发生更换现象。
三、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通过研究分析,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假设:
H1:在其他条件相同且控制的情况下,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比非财务重述的公司更可能更换其审计师。
H2:在其他条件相同且控制的情况下,当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性质越严重,则越有可能更换其审计师。
H3:在其他条件相同且控制的情况下,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在更换其审计师时,更可能聘任平级或者比之前规模更大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变量选取
1、事务所变更(CHANGE)及其类型(TYPE)
上市公司在发生财务重述时会计师事务所更换时,令CHANGE=1,否则为0。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从大所变更为小所时,令TYPE=1;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从小所变更为大所或者为平级所之间的更换时,令TY PE=0。其中,本文将大所的范围界定为国内“十大”和国际“四大”。
2、财务重述(R ESTATE)及其严重程度(SEVER ITY)
当上市公司发布本期补充或更正公告时,令R EST AT E=1,否则为0。当财务重述内容是实质性财务重述时,即财务重述涉及财务指标和核心利润时,SEVER IT Y =1;当财务重述内容为技术性财务重述,即由于疏忽、电脑系统、笔误或者对法规、会计准则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财务重述时,SEVER ITY=0。
3、公司规模(GSGM)
公司规模一般采用的是上市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对其进行描述和表示。当公司的规模越大,则审计师越不容易发生更换。
4、资产负债率(ZCFZL)
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其实就是公司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用来反映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资产负债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师的更换。
5、公司业绩(R OA)
公司净利润与公司总资产的比值就是公司的业绩,表示的时公司的综合效益。吴锡皓等(2009)表示当上市公司的业绩也差,其财务状况越糟糕的上市公司更加倾向于使用粉饰财务报表、盈余操纵等手段来不真实公允地反应其财务状况。此时,公司更希望通过更换其审计师来获得标准审计意见。
6、公司流动比率(CUR R ENT)
公司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就是公司得到公司流动比率,一个企业的流动资产变现偿还债务的能力就是由公司流动比率来衡量的。当公司的流动比率越低,说明其存在的财务风险越高,因此本文用来控制企业财务状况对审计师更换的影响。
7、公司成长性(GR OWTH)
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代表的是本期收入减去上期收入的差额与上期收入的比值。如果本期收入越大,则上市公司无需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更不会通过更换其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盈余管理。
8、股权集中度(GQJZD)
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来反映股权集中度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是用来反映公司股權分布情况的。
9、审计意见类型(OPINION)
审计意见类型会影响到审计师的更换,当审计师的审计意见不符合标准或者不科学合理时,公司更可能会与审计师产生分歧。此时,企业会更倾向于选择愿意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师因而选择更换其原审计师。
10、年份(YEAR)
不同年份公司的数据差别很大,本文插入虚拟变量来控制不同年份对审计师更换的影响。
(三)模型的建立
本文共建立了以下三个模型,其中模型一和模型三的解释变量是财务重述(R EST AT E),当上市公司当期发布了相关补充或者更正公告时,令R EST AT E= 1,否则R EST AT E= 0;模型二的解释变量是财务重述的严重程度(SEV ER IT Y),则当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内容为实质性财务重述时,令SEVER IT Y =1,当财务重述的内容为技术性财务重述时,SEVER IT Y =0;模型三的被解释变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类型(TYPE),当会计师事务所从大所更换为小所时,令TYPE=1,否则TYPE=0。
(四)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是2015年到2017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来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CSMAR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站。本文总共使用7452个数据,出去了B股、金融类以及数据不完善的上市公司,本文共使用了5800个研究样本。发生财务重述的样本为1134个,审计师更换样本为520个。
(五)分析
1、描述性统计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财务重述与审计师更换之间存在的关系。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财务重述的公司更换审计师的概率要远远高于未进行财务重述的公司;
第二,财务重述的程度越高,那么企业更换审计师的概率就越大;
第三,财务重述公司与非财务重述公司均更换了审计师,财务重述公司由小所更换为大所或者平级间的转换的概率远远大于非财务重述公司。
(二)建议
建立相关财务报告重述数据、完善审计师更换信息的披露。现阶段我国还尚未设有数据库去存储财务重述过程中的资料,而这一措施能更好地体现各个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状况。建立财务重述数据库可以让上市公司内心受到警示,因为相关财务重述记录会对公司的信誉度产生负面影响。对与审计师而言,财务重述数据库的数据记录会列明审计业务的失误,影响其声誉,同样会使其工作更加小心。
另一方面,数据库的建立使得投资者更加了解企业的财务重述情况,更加清楚的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外部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更换其事务所的信息虽然被要求披露,但更换原因都十分模糊,具体变更数据也更是难以获得。外部投资者难以知晓审计师更换是因为解聘还是辞聘。
如果不对审计师更换的信息披露做更为细化的规范,就给了上市公司一个违法操控的余地,使得审计师市场混乱。对此我国要加大力度对企业更换审计师的披露情况进行监管并喜欢,使企业更换审计师的行为变得更加透明。
(杭州金鱼家电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310018)
参考文献:
[1]陆正飞,童盼.审计意见,审计师变更与监管政策——一项以14号规则为例的经验研究[J].审计研究,2003(3).
[2]郭小钰.高光变更,财务重述与审计收费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16(24).
[3]涂国前.审计师变更的原因:意见分歧[J].重大管理研究,2008(4).
[4]王玉翠,杜鑫,刘春华.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1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