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生态健全才有未来
2018-09-28胡正荣
胡正荣
人们使用媒体的目的不是使用硬件,而是消费上面的软件,即内容。这点众所周知。互联网时代,特别是迭代升级到互联网下半场的时代,由于渠道、平台前所未有增加,内容供给不足日益突显。这里说的内容更多的是指新闻、影视、视频、综艺、专题专栏、动画等具有普遍消费意义的产品,过于分众化的垂直内容不在此列。看似丰富繁多的各种渠道、平台,其实大量传播的都是似曾相识、一窝蜂、重复抄袭雷同的内容,这也难怪用户对传统媒体日渐失去兴趣,对网络平台,包括社交平台也开始丧失黏性。
这种内容生态是无法可持续的,与文明社会的需要是差距甚远的。互联网时代内容生态已经发生了颠覆性变革。整个内容生态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创意生产方、传播方(渠道与平台),更加离不开用户,离不开监管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各个利益攸关方。
内容本身是内容生态的直接产出,是生态利益攸关方共同创造的结果。从内容本身看,有些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
创意粗放,缺乏精雕细琢的创意过程,人物创作粗糙,情节进程粗暴,文案叙述粗俗,意义生成粗鲁。可能有人会说,互联网时代就是快,就是快消品。不可否认其部分合理性,其实任何时代都有快消品,但也不能忘记互联网时代同样需要更多样化的、精细化的创意,以实现精准化传播。国内有些家长排斥部分国产动画片,就是怕那种粗俗、粗暴等影响到孩子。
内容单一,缺乏用户日益分众化、差异化社会中基本的多样化和多元化。内容要么粗制滥造地简单化、片面化、极端化所有的过程、结论,失去了复杂社会的基本特质;要么幼稚化、绝对化所有的情节、观点、事实,丧失了正常社会中应有的基本判断;甚至不惜代价,策划、设计、制造新闻事实,让人大跌眼镜。
形态单调,缺乏原创或创新应有的特点、差异等。故事直接搬家,形式直接抄袭,方式直接模仿,手段直接照搬。以至于版权保护的呼声从来没有降低过。急功近利,缺乏商业规则的基本道德标准,只要能挣钱,可以数据造假、事实造假、迎合媚态等。甚至内容生产与流通消费成了洗钱的重要方式。
更为可怕的便是价值混乱,以及价值混乱带来的困惑、迷茫、失范和失信。早在20世紀,美国传播学者詹姆斯·卢尔在观察和研究中国电视节目的时候,就发现了这种价值冲突。这样的内容生态急需内容生态利益各方共同治理。内容创意生产方的担子很重,其品质、品格、品行决定了内容产品的状况;内容传播方,也就是各种渠道与平台,其价值、审美、判断、责任决定了内容产品的布局;内容产销者,即用户,其需求、共治意识与能力、价值与判断等,又造就了内容产品的格局;全球范围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去规制化浪潮,放松了管制,但是随着互联网发展与技术创新的新问题出现,重新管制与共同管制日益成为重要的力量,内容生态离不开监管方,包括政府、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等。监管不是管死,监管的目的和目标是为了繁荣、丰富、壮大内容生态。可以通过规范市场保证行业良性竞争发展,确保公共服务与商业运行公正有序。也可以确立生态准入与退出的规则与机制。监管方中政府作用非常重要,但是行业结构中,如行业协会、各类NGO,乃至行业机构自律等都是内容生态良性发展的重要力量。
归根到底,内容生态系统的健全关键在人,但是人又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按照一定的上层建筑,特别是意识形态行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