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白者以清名
——有问题的严查处,没问题的不耽误
2018-09-28◎陈军
当代陕西 2018年18期
◎陈 军
让担当者、负责者心无旁骛、轻装前进,做担当者、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召开澄清反馈会,态度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撑腰,既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又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敢担当勇作为干部的真切关爱,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积极进取的发展环境。
现实中,有个别人将正常的监督、举报权利当作排挤打压,甚至是泄私愤的工具,故意“使绊子”,私下“告黑状”,炮制“黑材料”,“一张邮票八分钱,要让纪委跑半年”。此时,倘若不能及时澄清,听之任之,不仅是对监督权利的扭曲和滥用,也会对政风和社会风气造成损害,极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让蒙冤干部寒心、泄气。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旗帜鲜明地说公道话、办公道事,一方面要及时为遭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后顾之忧,心无旁骛地干事;另一方面敢于向诬告者亮剑,狠刹歪风邪气,让其碰钉子、挨板子,依照党纪国法严加惩罚,让其付出昂贵的代价。
进入新时代,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可能会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难免会触碰到与改革方向不一致的利益,甚至受到较大的压力和阻力。面对这些新情况,党组织更应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让担当者、负责者心无旁骛、轻装前进,做担当者、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只有依规依纪依法对恶意诬告者进行严惩,及时向社会澄清事实,让诬告者得不偿失,还清白者以清白,才能刹住歪风邪气,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