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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国家信息消费现状及政策借鉴

2018-09-26万晓榆刘欢赵寒

商业经济研究 2018年13期
关键词:案例研究聚类分析政策

万晓榆 刘欢 赵寒

内容摘要:发展信息消费是重要国策,研究发达国家信息消费现状和政策,为我国提供对标和借鉴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本文基于信息社会指数体系分析信息消费的社会基础,对G20国家进行聚类分析,得到差异显著的三个梯队,该结果有别于已有的信息社会发展阶段分类;其次,以G20国家中信息消费社会基础较好且各具特色的日、美、韩、英四国为典型案例,对其信息消费特征和政策历程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最后,从完善信息消费社会基础、提高信息消费发展水平两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G20国家 信息消费 政策 聚类分析 案例研究

引言

信息消费是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信息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备受关注。2017年8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信息消费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然而,我国信息消费整体发展水平不容乐观,而升级信息消费面临参与主体多、内容覆盖广、发展环境复杂等诸多问题,实现《意见》提出的政策目标尚需努力攻坚。为贯彻落实《意见》,探寻当前问题的解决思路,亟需对信息消费发达国家的现状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G20国家的涵盖面广、代表性强,因此,本文以G20国家为研究对象,对其信息消费的社会基础、消费特征和政策历程进行分析比较,希望通过国际对标为我国发展信息消费提供政策借鉴。

相关研究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信息消费社会基础,包括信息消费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监管环境等议题。信息消费发展水平,包括国内信息消费市场规模、地区差异、热点领域等议题。信息消费政策建议,包括信息消费效益、转型升级、城乡发展和带动经济增长等议题。信息消费国内外对比研究,包括国内外信息消费发展规模和研究成果的对比。

现有研究的不足包括:研究对象单一,多聚焦于我国,缺少对发达国家的研究;分析视角单一,多关注信息消费的某一发展指标,缺乏对社会基础、消费特征和政策历程进行系统分析的研究;缺乏国际比较,多关注国内不同地区间的对比,仅个别文献涉及国内外某一指标的对比,缺乏对多个发达国家的多指标对比研究;政策建议单一,多提供某一方面的政策建议,缺乏多角度、系统化的政策建议。

区别于已有研究,本文以G20国家为研究对象,进行多案例、多指标的对比研究。首先,基于信息社会指数体系分析信息消费的社会基础,对G20国家进行聚类分析和组间对比;其次,以信息消费社会基础较好且各具特色的日、美、韩、英四国为典型案例,对其信息消费特征和政策历程进行对比分析;最后,基于《意见》条款和对标案例国家提出政策建议。

G20国家信息消费社会基础

(一)信息社會指数

信息消费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即只有当整个社会的信息化达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引发大量的信息消费。本文运用信息社会发展水平来衡量信息消费的社会基础。国务院下属的国家信息中心发布了《全球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用“信息社会指数”(Information Society Index, 以下简称 ISI)来度量一国的信息社会发展水平,其计算公式为:ISI=信息经济指数×30%+网络社会指数×30%+在线政府指数×10%+数字生活指数×30%。ISI的取值范围在0与1之间,ISI的值越高,表明信息社会发展水平越高。2016 年G20国家ISI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在G20国家中,ISI最高的是日本,说明日本信息社会整体发展处于世界领先水平。G20国家的ISI差距较大,说明这些国家的信息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按照《报告》的划分,G20国家分别处于信息社会发展的起步期、转型期、初级阶段和中级阶段,尚无国家进入高级阶段。中国的ISI排名第十八位,处于转型期,显示我国的信息社会发展水平整体较低,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

(二)聚类分析

《报告》基于ISI数值划分信息社会发展阶段,这种分类从整体上衡量了信息社会发展的绝对水平。为了进一步分析G20各国信息社会发展水平的相对差异,本文基于ISI四个分指数对G20国家进行聚类分析。

本文的分析分为三步。首先,运用层级聚类法确定应划分的类别数;其次,运用K均值聚类法,将G20国家归入相应的类别,并确定聚类中心;最后,运用方差分析对各类别进行组间对比。使用的统计分析软件为SPSS 23.0。分析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

由表2知, Agglomeration系数表显示:从两类到一类(0.4428-0.1596=0.2832)、从三类到两类(0.1596-0.0747=0.0850)这两种情况下,Agglomeration系数的变化幅度较大(见系数变化比例);从四类到三类及其他情况,Agglomeration系数的变化幅度相对较小。因此,分三类最合适。

由表3知,K均值聚类结果显示,根据ISI四个分指数,G20国家可分为三个梯队。各梯队之间,ISI分指数的差异显著。

由表1知,本文聚类分析得出的三个梯队与《报告》划分的信息社会发展阶段之间存在差异:首先,初级阶段的法国、加拿大和韩国与中级阶段各国同处第一梯队;转型期的巴西与其他初级阶段国家同处第二梯队;起步期的印度与其他转型期国家同处第三梯队。

上述差异显示了G20国家信息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法国、加拿大和韩国虽处于初级阶段,但其信息社会某些方面的发展水平很高,已经接近甚至超越中级阶段各国(例如韩国的在线政府指数居于G20国家首位)。巴西虽处于转型期,但其信息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水平已经接近初级阶段国家,超越了其他转型期国家。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刚刚进入转型期,其信息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水平与处于起步期的印度较为接近。

G20国家信息消费发展状况

(一)案例国家的选取

G20国家的信息消费发展程度不一,各国情况差异较大。为使分析更加深入和细致,需要聚焦研究对象。本文选取日本、美国、韩国和英国作为典型案例。选择这四个国家作为案例的原因:信息消费的社会基础整体较好,均处于聚类分析结果的第一梯队;在信息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具有特色,各有一个ISI分指数居于G20国家首位(日本的信息经济指数最高,美国的网络社会指数最高,韩国的在线政府指数最高,英国的数字生活指数最高)。这四个国家在G20国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案例国家信息消费发展概况

本文将上述四个典型国家的信息消费特征和相关政策历程归纳为表4。以下简要阐述日本、美国、韩国和英国的信息消费特征,数据均来自于“199IT-互联网数据中心”(http://www.199it.com)。

日本的信息消费在线上购物、大数据、公共云服务、物联网、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方面表现突出。2016年日本网民中有82%的人经常使用线上购物。日本消费者倾向于境内购物,境外购物人数仅占线上购物总人数的4%。日本大数据、公共云服务、物联网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体现在大数据基础设施市场、公共云服务市场、物联网市场的复合年增长率高。预计到2019年,日本大数据基础设施市场规模将达到515.15亿日元;到2020年,公共云服务市场规模将达到6370亿日元;到2021年,日本物联网市场规模将达到6670亿日元。日本处于产业用机器人向家庭服务型机器人转型阶段。为适应日本的老龄化社会需求,以Sony为首的日本大企业重点发展服务机器人,正在打造先进的家用機器人产业体系。

美国的信息消费在手机APP下载和使用、信息内容付费、人工智能、智能可穿戴设备、数字广告等方面表现突出。美国用户在2016年日均花费5小时使用各类APP,这一数据较2015年第四季度上涨20%。电子商务类APP下载增幅最为明显,以二手交易APP“Offer Up APP”为例,其2017年3月的月下载量增长率高达1213%。美国用户下载APP需要付费,且Android用户和IOS用户付费标准不同。美国用户在信息内容使用方面也需付费,以下载超过两千万的阅读APP“Hooked”为例,在七天免费使用后,用户若想继续获取阅读和查看图片,需每周支付2.99美元。美国人工智能产业增长迅速,体现在:人工智能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人工智能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和智能可穿戴设备使用增幅大。此外,美国的Google公司是全球数字广告营收占比最高的服务商,其2016年广告收入达790亿,是百度的7.5倍。

韩国的信息消费在手机APP使用、智能手机、跨境电子商务、网速、物联网设备普及等方面表现突出。韩国用户在2017年1-5月日均花费超过5个小时使用手机APP,Android购物APP的使用时间月均超过90分钟。韩国智能手机普及率高,市场调研机构eMarketer预计,2017年韩国智能手机用户将占总人口的72.2%。韩国三星公司智能手机在2017年第二季度生产总量约8000万支,市场占有率为24.6%,稳居全球第一。韩国化妆品、时装和配饰深受外国消费者喜爱,2016年第四季度外国消费者在韩国网购商品消费了7219亿韩元(6.22亿美元),这一数据较2015年同期上涨62.2%。韩国是全球网速最快的国家,网速为27Mbps,较全球平均网速6.1Mbps高出20.9Mbps。韩国的物联网普及率最高,达37.9%。

英国的信息消费在线上购物、跨境电子商务、移动网速、互联网内容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英国消费者在2016年总共进行了18亿次线上购物,平均每月1.5亿次,这一数据较2014年上涨38%。英国消费者更喜欢线上交易,线上交易金额为85英镑/次,是线下交易金额38英镑/次的两倍多。英国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数量2016年约1290万人,消费金额约102.4亿美元。英国拥有欧洲最大的电商市场,其线上总销售额排行世界第三,仅次于中国和美国。英国移动网速最快,达26Mbps。英国在互联网内容管理方面经验丰富,建立了政府主导、政企合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并存的监管体系,成立多个监管机构,出台多项互联网安全措施报告,旨在将英国打造成开展在线商业活动最安全的国家。

(三)案例国家间的比较

案例国家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似的信息消费特征,但也有一些区别。为更好地显示这些差异,本文对其特征进行比较。

首先,美国和韩国在手机APP使用方面均较为突出,但两国又存在差异,如表5所示。两国用户的APP日均使用时间均较长;相比之下,美国用户更多使用打车类APP,而韩国用户更多使用金融类APP;美国用户有Android端(Google Play)、IOS端(APP Store)等多样化的下载途径,韩国用户主要使用Android端单一化的下载途径。美韩两国在手机App使用方面表现突出,可能与他们拥有本国智能手机品牌有关。在智能手机品牌市场占有率方面,韩国三星排名第一,美国iPhone排名第二。强大的本国智能手机品牌,推动了智能手机终端的普及,增加了手机APP的使用。

其次,美国和日本在电子商务使用方面均较为突出,但两国又存在差异,如表6所示。两国参与网购的用户比例均较高;用户网购的主要动力都与便利因素有关,美国用户更明确地看重免费送货服务;相比之下,美国用户更多通过PC/笔记本进行网购,日本用户更多通过智能手机进行网购;两国有各自的网上支付服务品牌,美国为PayPal,日本为LINE Pay;相比之下,美国用户更多使用跨境网购,例如,购买了更多韩国产品。

再次,美国和日本在人工智能发展方面均较为突出,但两国又存在差异,如表7所示。两国都有知名大企业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美国为Google,日本为Sony。美国的特色产品是智能机器人(如AlphaGo),日本的特色产品是家庭服务型机器人(因为日本社会老龄化严重);未来,美国将侧重于智能可穿戴设备研发,日本将侧重于服务机器人研发。

最后,美國和英国在网络安全管理方面均较为突出,但两国又存在差异,如表8所示。两国都采取了政企合作的方式,如美国的政企信息共享、英国的政企共同监管;相比之下,美国侧重于保护公众隐私,英国侧重于未成年人在线保护;两国政府都出台了网络安全相关政策,美国的政策旨在提高数字空间安全,英国的政策旨在净化网络环境。

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在信息消费的社会基础方面,本文基于信息社会指数(ISI)体系进行了聚类分析,发现G20国家可划分为三个梯队,在各梯队之间,发展水平有显著差异。中国位于第三梯队,与发达国家相差两个梯级,差距非常明显,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从ISI分指数排名来看,中国的信息经济指数排名第十八位,网络社会指数、在线政府指数和数字生活指数均排名第十七位,显示中国信息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水平都较低,有必要借鉴领先国家的发展经验。在信息消费发展状况方面,本文选取G20国家中信息消费社会基础较好且各有特色的日、美、韩、英四国为典型案例,分析比较这些国家的信息消费特征和政策历程,发现这些国家的信息消费发展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根据前文的分析结果,提出政策建议,如表9所示。

表9从完善信息消费社会基础、提高信息消费发展水平两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这些政策建议针对《意见》的某一条款,从G20国家典型案例中确定国际对标,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了思路,为设计具体的政策实施方案提供了借鉴。

参考文献:

1.蒋序怀.略论我国居民信息消费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消费经济,2000(5)

2.刘雪艳,齐捷,王在宇.新兴信息消费内涵界定及特征分析[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6,39(11)

3.吴燕雨,邬贺铨.信息消费是新增力量[J].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4(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EB/OL].[2017-08-24].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8/24/content_5220091.htm

5.吴君格,何宗辉.中外信息消费比较分析[J].经济师,2014(6)

6.邹蕴涵.信息消费:概念、特征以及问题[J].财经界(学术版),2017(12)

7.万晓榆,王在宇,刘雪艳,袁野.信息消费环境的演变及时代特征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二十国集团(G20)[EB/OL].[2017-10-2].http://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hdqzz_681964/ershiguojituan_682134/jbqk_682136/

9.张肃.中国城镇居民信息消费的空间相关性与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动态空间杜宾面板模型的实证研究[J].现代图书情报技术,2017,1(5)

10.陆浩东.基于知识本体的用户信息消费问题和对策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5(9)

11.陆浩东.信息化视角下的用户信息消费机制及效益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4(16)

12.曾剑秋.信息消费的安全隐患[J].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4(1)

13.万晓榆,齐捷,袁野.新兴信息消费环境的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基于供需视角[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6(6)

14.李婵娟,王子敏,马万里.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省际差异的影响因素与贡献测度—基于Shapley值过程的实证分析[J].情报科学,2017,35(8)

15.张肃.我国农村居民信息消费影响因素研究[J].商业研究,2017(7)

16.张红历,梁银鹤.中国省域城镇居民信息消费差异分析[J].情报科学,2016,34(2)

17.刘贺.国内信息消费热点主题探析[J].图书情报导刊,2017(8)

18.刘元洪.国内信息消费研究的热点主题探析—基于文献计量与社会网络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5(3)

19.马哲明,陈立军.信息消费效益分析及提高信息消费效益策略研究[J].情报科学,2015,33(8)

20.邓少军,芮明杰,赵付春.多层次信息消费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模式—供给侧与需求侧对接的视角[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9(3)

21.钟玲玲,徐春燕,王战平. 2002-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实证研究[J].情报科学,2016,34(11)

22.岳琴,葛继平,张凤海.“一带一路”枢纽省市信息消费水平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3(3)

23.郑丽,唐守廉.居民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及与经济增长关系[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17(1)

24.杨春立.加强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5(2)

25.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信息化形势分析课题组.信息消费助推经济提质增效[J].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2014(Z4)

26.王恒玉,刘单玉.国内外信息消费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4(6)

27.国家信息中心.全球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6[EB/OL].[2017-5-15]. http://www.sic.gov.cn/News/250/6354.htm

28.Choi B,Poon S K,Davis J G. Effects of knowledge management strategy on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A complementarity theory-based approach[J].Omega,200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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