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坚持依法行政,情理结合,深化征迁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2018-09-26龚阳阳
龚阳阳
摘要:征迁安置工作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屋征迁工作一直被视为“天下第一难事”。然而在因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而承担繁重征迁任务的舒城县,从项目启动仅40天内就完成了501户、52家企业、956亩、29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项目,X40天内就完成了2838户、35平方米的旧城区改建项目,创造了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业绩。征迁演绎了“舒城速度”,科学征迁、依法征迁、和谐征迁、阳光征迁成为常态,拆的快、拆的稳、拆的好、拆的顺促成了舒城征迁新亮点。
关键词:征迁安置;征收行为;群众权益
一、实施法制审核,提高公众参与,依法依规规范征收行为
征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所以依法合规是大前提,是依据,是生命。依法征迁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在征迁过程中,舒城县立足实际,坚持法理情并重,强化法治思维和以人为本的意识,把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发挥全县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实现了双赢。
一是开展法制审核。征收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列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由发改、住建和国土部门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征收方案发布前,由征收部门牵头,住建、规划、国土、法制等部门参加,就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预判、提前解决,县政府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做出决策。征收工作全过程,加强对评估机构选定、未登记建筑认定处理、补偿结果公开、法律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审查,确保征收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实施严格的法制审核,让政府各项决策更加科学,让被征收户各类合法权益得到更多保护,也给极少数企图漫天要价、获得不当利益的被征收入强大压力,也促进了征收工作整体实现依法运作、稳步推进、和谐平稳的目标。
二是充分尊重民意。按照“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工作要求,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充分注重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内容等群众关切政策的价值导向、舆情民意和社会效果。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政策宣传会、方案答疑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在正式方案中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吸收,维护和保障群众在征迁中的合法利益,实现对群众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双重尊重。
三是坚持阳光征收。在项目推进中,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坚持政策依据、确权结果、操作流程、补偿信息四公开,除不能公开的,涉及个人隐私等内容外,所有信息均主动公开。支持被征收入相互查阅征收档案资料,实行征收资料多部门共享。通过全面信息公开,形成群众之间相互监督、群众监督政府、政府部門自我监督的多种效果。
四是坚持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决定命令一个声音发出,解疑释惑一张嘴巴说出,政策依据一个口径作出”,防止了过去征迁中的多头指挥、决策依据口径不一等现象。在征迁实际操作中,所有参与征迁的干部都坚持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了优亲厚友、网开一面、询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优化完善政策,坚持有情操作,依法合规维护群众权益
征迁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舒城县在征迁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在做思想政治工作中谨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标准,以换位思考的角度,从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听取群众意见,从被征迁群众的所想、所盼、所虑出发,做到“心中一盘棋”。在整个征迁过程中,坚持一线工作法,在征迁政策制定阶段,征收部门同群众面对面,主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主动走进群众,确保征收政策顺应民心、体现民意、照顾民利,得到被征迁户的拥护和支持。
一是政策倾向群众。在征迁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尽最大的可能让群众得到实惠。近年来,舒城县调整临时安置、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标准,结合实际,增加征收补偿类别,细化各类附属物、构筑物、装饰装璜等补偿标准,联系实际,在保证补偿标准合理的前提下更注重被征收群众的现实需求。
二是服务围绕群众。征迁工作涉及面广,各类政策分属不同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县征收管理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公证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在办证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协调银行、法院单位,解决部分被征收户因房产抵押、诉讼财产纠纷问题,积极协调镇村社区处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针对征迁过程中群众的实际困难,征收部门主动作为,上争下联,千方百计为被征收户谋利益,当被征收户的娘家人。对确实困难的群众,经县政府同意,利用县内公租房作为临时周转安置房,几年来解决了1000余户年老、残疾等租房困难户的过渡问题,属地乡镇党委鼓励镇村干部为群众找房源,在被征收户人住后给予一定的补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租房难问题,融洽了干群关系;设立特困救助组,在公示评议后,给予部分特困群众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救助,不让群众因征迁而降低生活水平。
三是为群众算好账。赢得群众支持是推进房屋征迁工作的最大动力。要赢得群众支持,必须要让群众认知房屋征迁政策,理解房屋征迁工作从而支持房屋征迁工作。为此,在工作过程中,参与征迁的征收业务人员,与被征收户交朋友,坦承相待,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把政策的精神更细、更透地讲给被征收户听,让他们真正理解,完全明白;把更合理、更有益的补偿账算给被征收户听,让他们真正知道,房屋征收工作始终保障被征收户利益的公平合理;把更合理的安置方案推荐给被征收户,帮助他们更好的运用政策,合理安置、科学安置,以将心比心的态度做群众的知音,以以心换心的服务赢得群众的支持。
三、加强宣传沟通,坚持情理结合,实事求是践行群众路线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晓之以理。宣传工作是统一被征迁户思想的重要工作。舒城县通过印发一封信、张贴发放宣传材料、设立政策咨询组和政策咨询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征收补偿政策法律法规,随时随地解答群众疑问。县直单位志愿者上门入户做政策宣传工作,针对每户面临的不同困难,不推诿、不扯皮,想方設法予以解决。在政策宣传上,始终坚持耐心、热心、细心,对群众容易产生误解的问题反复讲清,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及时解答,释疑解惑。刚开始有许多被征迁户对征迁工作不理解,不了解征收补偿政策,轻信社会上的传言。工作人员带着材料登门解释宣传,既讲明了加强县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大道理,又说清了县里以人为本,尽力解决群众困难的小道理,还公开补偿标准,推心置腹地交流,从思想上打消了被征迁户疑虑。
二是加强联系沟通,诚信待人。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根据项目需要,县政府组建了项目推进协调指挥部和坚强有力的一线工作队伍,明确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的工作定位,用“共赢、诚信”的思想,与被征迁户随时联系、及时沟通、接受监督。面对个别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面对一些被征迁户的闭门回避、漫天要价,甚至讽刺谩骂,工作人员始终把微笑挂在脸上,坚持几次、几十次入户,耐心细致地向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用诚信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且根据群众的作息时间,采取“白加黑”、“5+2”工作法,很多工作人员不仅白天坚守在工作岗位,还利用清晨、晚上等群众空闲时间上门人户与群众沟通。
三是讲究思想工作方法,干部带头。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对于积极配合的被征迁户,从签订协议、搬迁腾空、开具选房顺序号到领取征收补偿款等方面,尽快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办理手续;对于观望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讲解优惠政策,帮其算好“经济账”、“保障账”、“发展账”,促其尽快签订征迁协议;对于有抵触情绪的征迁户,认真听取其想法和意见、建议,不失时机地加以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征迁户的思想工作,逐步消除疑虑,使其变抵触为接受和理解。同时,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查摆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有无住房,主动做亲属的思想工作,树立典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房屋征收工作,形成“干部群众齐努力,携手共建新家园”的和谐局面。
群众是城乡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征迁工作,必须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的问题,坚决不能与民争利,要做到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把群众利益维护好,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舒城县在征迁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征迁的实施,到被征迁群众的补偿,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实践证明,只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认真解决群众困难,征迁工作就能获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再大的困难、再复杂的矛盾都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