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帮教迷途少年考上重点大学
2018-09-25张红云裴爱梅
方圆 2018年16期
张红云 裴爱梅
“谢谢检察官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一直关心着我,让我始终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努力学习、报答家人、报答社会。今年我参加高考了,并顺利考上了江苏省某211重点大学!”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了小李发来的喜讯。
2015年10月下旬的一天,小李在盐城市某商业街购买鸡排时,趁店员到操作间制作鸡排的空档,偷了放在吧台上的苹果5S手机1部。
2016年4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至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小李和询问小李的母亲,了解到小李偷手机是因为自己的手机坏了,家里又不同意再买,才一时糊涂起了贪念。案发后,小李主动退回赃物,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承办检察官综合分析认为,小李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退赃、悔罪等表现,又是高一学生,没有前科劣跡,并到小李所在社区、学校走访调查,了解到小李平时表现良好,能够遵守校纪校规,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于2016年6月12日,对小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封存小李的犯罪记录,消除他和父母的后顾之忧。
随后,该院为小李量身订制了跟踪帮教方案,成立由老师、家长、检察官组成的帮教小组,要求小李定期汇报其学习和生活情况,检察官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小李的思想动态。同时,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小李等被不起诉人参加法治讲座、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摩庭审等法治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在检察官的教育感化下,小李发奋学习,成绩突飞猛进,终于在今年的高考中获得优异成绩,成功考上了江苏省某211重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