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不妥
2018-09-25李国强
李国强
应收账款的坏账几率远远大于应收票据,尤其是银行票据。报表上将二者合并,不利于投资者全面真实的对比企业的流动资产状况。
2018年6月,在全国的财务人员忙碌着为半年报而准备的时候,财政部出台了一纸公文《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宣布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其中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合并了应收账和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利润表主要是将研发费用从管理费用中拿出来单列,同时对股东权益变动表做了部分调整。
研发费用单列出来是广受欢迎的,但是应收账可和应收票据进行合并,却让人百思不解。一是毫无必要,二是还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在国外发达国家,由于普遍建立了企业信用体系,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回款情况几乎是相同的,所以放在一起并没有太大区别。但是中国的情况与发达国家差距比较大,应收账款的坏账几率远远大于应收票据,尤其是银行票据。二者的合并,对于全面真实的对比企业的流动资产状况,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的区别
供应商和客户发生赊销业务后,仅限于两家公司之前的欠款,就是应收账款。如果银行介入,企业之间以银行票据的形式结果,就是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分两种,一种是银行票据,银行票据是银行无条件兑付的一种票据,客户需要在银行里存有等额的保证金,因此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做财务分析的时候可以直接视同现金;一种是商业票据,银行不对商业票据无条件兑付,但是由于票据的贴现期比较短,所以商业票据相当于期限比较短风险相对较低的应收账款。
因此在快速浏览报表数据的时候,通过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致就能推算公司的资金回笼情况以及坏账风险,结合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等情况,就可以对企业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而上市公司通常面临较大的业绩压力,许多公司为了维系股价,会铤而走险伪造业绩。由于事务所的审计非常苛刻,通过实质性的关联方(通常会隐藏在报表背后,不体现出来)实现销售收入则是最简便易行的手段。
因为业绩是虚构的,所以关联方不可能真金白银掏钱去买产品,放在应收账款是最佳选择。所以应收账款的增幅和营收的增幅高度一致的时候,就可以质疑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了。
新报表格式实施后,直接从报表中分析应收账款的增幅就不那么容易,对于潜在的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相对复杂了许多。
当然,报表格式的变动,并没有彻底抹掉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区别,在半年报和年报披露的附注里还是能找到明细的。对于细心的读者,可以到数百页的财务报告里查找相关内容,但是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快速高效的浏览相关指标就变的困难了。
从这个角度看,这次报表格式的调整,是为了调整而调整,反而给阅读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中国现有的企业信用机制与发达国家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并没有太大的必要性。
误导分析结论
酒企通常采用经销商机制,与经销商的结算包括三种类型,一是预收款;二是应收票据;三是赊销。
像贵州茅台(600519.SH)这么强势的供应商,几乎只收预收款就另当别论了。比如五粮液(000858.SZ),与经销商基本通过银行票据结算。以2018年半年报为例,五粮液的应收票据高达169.78亿元,差不多是1.79亿元应收账款的100倍。在计算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例的时候,按照合并后报表项目计算,为23.72%。这个指标在酒企里是一个标杆,毕竟五粮液的质地虽然比不上茅台,但也优于绝大多数其他企业。五粮液的应收款坏账准备只有890万元,平均坏账率4.74%,如果合并應收票据计算,平均坏账率不到0.05%。
而做红酒的通葡股份(600365.SH),合并后的应收款仅占流动资产的14%,就能说明公司的坏账风险比五粮液小吗?通葡股份7855万元的应收款净值中,票据只有96.36万元,绝大多数为应收账款。其中,应收账款原值2.6亿元,坏账准备高达1.83亿元,平均坏账率超过70%!
把业务看似相近,但实际性质差异巨大的两个项目合并在一起,很容易对分析结论带来误导。
车企的银行票据实质上是一种金融资产
与酒企类似,汽车行业广泛的采用经销商制(4S店),但是二者也有重大的区别,那就是汽车的价值非常高昂。从而也造就了汽车行业的一项“潜规则”,经销商通过借贷的方式去东拼西凑银行票据的保证金,甚至连新车都把合格证抵押给银行,卖掉车把款项还给银行后才将合格证交与客户。很多品牌竞争力不太强的经销商,在高昂的财务成本下其实是不赚钱的,完全靠厂家允诺的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年底返利。
据《中国汽车工业产销快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18年1-6月,中国汽车市场累计产销分别实现1405.8万辆和1406.6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4.2%和5.6%,销量增速较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汽车行业的增幅已经大幅放缓,从增量市场转型为存量市场。厂家依旧按照往年的经营思路给经销商巨大的业绩压力,最终后果就是越来越多的经销商不堪重负而跑路。
以长安汽车(000625.SZ)为例,2018年半年报中,应收票据为184亿,应收账款19.3亿,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40万。而应收票据由于通常在1-6个月内兑付,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从二者对利润的影响看,应收账款的风险要大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有坏账风险,而应收票据尤其是银行票据无此风险。
比较有意思的是长城汽车(601633.SH;02333,HK),公司常年来应收票据都远大于应收账款。2018年执行新报表格式后,并没有合并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干脆将应收票据放到了“其他流动资产”,在254亿元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其中248亿元是应收票据。
实事求是地讲,长城汽车的处理方式都比财政部合并的方式更合理。这样的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吗?答案是符合的,长城汽车在半年报表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变动主要系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财政部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本集团报告期根据应收票据后续现金流入方式,将其作为按照以公允价值评估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后续现金流入方式”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长城汽车并没有等到票据到期后才去兑付,而是提前贴现,把银行票据卖掉了,将风险和报酬一并转移给交易对手。所以银行票据对于长城汽车来说,不再是一种应收款,而是一种金融工具了。
为什么同样的业务,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实这在会计处理中非常常见,一项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并没有标准答案,做账也没有绝对的“真假”。会计处理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原则,叫做实质重于形式,所以,长城汽车遵循该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是不违背会计准则的。
难以判断流动资产质地
说起把应收票据当做金融工具,必须要提一下钢铁行业里的翘楚——八一钢铁(600581.SH)。钢铁行业属于高资产负债率的重资产行业,在重资产中,除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外,通常还有巨量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2017年9月,八一钢铁用非股权资产向母公司八钢集团置入炼铁、能源等资产。因为双方长期存在关联交易,八钢集团是八一钢铁的关联方大客户,八钢集团给八一钢铁开了一张25.1亿元的商业票据。与银行票据不同的是,商业票据只是个支付凭证,并不需要企业在银行缴存保证金,也就是说,八钢集团无需准备这笔银行存款,就可以先开出商业汇票。在商业汇票到期之前,八一钢铁用这张商业票据作为非股权资产,向八钢集团置入了相关资产。八钢集团收到自己的商业票据,大笔一挥核销了,非上市部分的资产也转移到了上市公司,期间八钢集团没有真正出一分钱。
根据2018年半年报,八一钢铁的应收票据为4.39亿元,其中银行票据4.02亿元,商业票据3678万元。但同期公司应付银行票据高达16亿元,商业票据19亿元,所以,公司的银行存款的含金量就打了折扣,这些银行票据是需要银行存款作为保证金的,65.5元的货币资金中,至少有16亿元是受限制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后,导致无法直接判断公司的流动资产质地的时候,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合并,也会让报表阅读者对货币资金的判断产生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