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定价“不限量”套餐,提振用户消费信心
2018-09-21云晴
云晴
针对流量的价格问题讨论由来已久。但和我们通常理解的价格只能走低的情况不同,在3G时代的2012年,荷兰、美国、日本运营商曾经对数据业务无限量包月制进行调整和提价。更早在2011年O2还曾经对无限量的一些客户进行过限制。当时,据德国媒体报道有超过6000名客户在网站上投诉O2话音质量。
和大部分主流运营商一样,O2面对流量压力最初给客户提供的是基于容忍策略的解决方案。然而随着下载量无限制增大,O2的网络承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2010年5月O2宣布将对一些下载量极大的无线互联包月用户采取用量限制的措施。O2同时还给出了针对这个问题的两个配合性的解决方案,一是升级软硬件以提高网络能力;二是将网络上的业务作进一步的优先级划分。O2在德国推出的移动宽带“包月”业务中有这样的条款:用户每月下载量超过10G,网络将自动从UMTS切换到GPRS。因此,用户的下行帶宽实际上也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2010年9月,O2进一步公布了更为严格的流量控制政策。p2p和视频流服务的传送进一步受到控制。o2预计能够将p2p业务的吞吐速度控制在50k/秒的范围内。
据O2公布的数据,大约只有0.1%的客户是属于那种“滥用带宽”的客户。也就是说,这约2000个客户使用了大约36%的带宽。因此这一举动的目的是将原来不甚合理的用户期望、服务标准尽量拉回合理的空间—尽管要冒损害部分“高消耗”客户利益,从而带来的客户损失的风险。
我们说大力推动不限量套餐发展的重要目的是消除消费者对产品中不够透明部分的感知,形成更强的消费信心,借而从信息消费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因此通过合理的不限量价格提振客户的消费信心和赢得信任是重要的。但与此同时,通过价格杠杆,争取一些“滥用流量”的行为导致整体社会财富流失的行为尽量能够得到避免,也并非是一件不可以接受的事情。只是,在采取控制手段的时候还需要特别注意信息的透明和履行告知客户的义务。如果单纯把流量提价或是限制对“不限量”政策的调整理解成为运营商的逐利行为,未免太过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