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战期出轨,前夫该承担忠实义务吗?
2018-09-21欧阳峰
欧阳峰
2017年初,历经两年的婚姻保卫战,李慧身心俱疲,迫不得已签下了离婚调解协议书。3个月后,她获知前夫新婚燕尔便有了孩子,于是顺藤摸瓜,查找出前夫赠与对方财产的证据。愤怒的她拉开了离婚后的新诉战。
幸福家庭生变幻,坚守婚姻身心疲
2014年12月5日,是李慧与王强结婚7周年的日子。过了饭点,王强仍没有回家……
李慧与王强均出生于1975年,老家在浙江省乐清市的乡下,住同一个村子。两人青梅竹马,已结婚18年,生有一儿一女。2005年,他们把年幼的儿女托付给双亲,双双到东莞市做电器生意。历经艰辛,合力打拼,原先的小门店已发展成拥有数十名员工的电器公司。2013年初,王强提出不再让李慧去公司上班,李慧于是一心一意料理家务。
一直等到当晚12时左右,王强终于按了门铃。浑身散发着酒气的他,径直奔到卧室仰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次日早晨,王强坐在餐桌前,顾不上吃早饭便开了口:“阿慧,我们离婚吧!房子归你,公司的股权分成四份,你我和儿子各百分之三十,儿子的股份由我代持,女儿将来总要嫁人的,给她百分之十,以后做嫁妆。”王强边说边甩出一份已经拟好的协议书。李惠怀疑丈夫另有新欢,他矢口否认。“不,我绝不会离婚!”李慧断然拒绝,她希望自己的坚持能让丈夫改变主意。
没想到,半个月后,李慧接到了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王强提出的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李慧苦苦相劝:“不看多年的夫妻情分,你也要顾及儿女的健康成长啊!”王强不以为然。
2015年春节期间,李慧只身回到乐清,探视儿女,给双亲拜年。得知女婿在闹离婚,李父勃然大怒,当天就去找已迁居镇上的亲家理论。亲家闻此消息,也大骂儿子是白眼狼,当场打电话给儿子。春节后,王强果真到法院撤回了离婚诉讼。
然而,王强并没有真正回心转意。他借口工作忙,每个月难得回家一趟,尽管李慧忍辱负重,得到的却是冷漠甚至呵斥。2015年7月底,王强再次起诉,李慧坚决不同意,基于双方的婚姻基础,法院驳回了他的离婚请求。
2016年9月,独守空房的李慧,再次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经过法官多次调解,王强依旧坚持离婚。心灰意冷的李慧决定放手,2017年2月15日,她含泪在离婚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忽闻前夫得千金,婚内出轨现端倪
东莞成了伤心地,离婚后,李慧迅速卖掉分割的房产,回到乐清老家。这年,儿子小刚已在温州市一家寄宿制高中就读,女儿婷婷仍在乐清市上初中。李慧把婷婷接回身边,每个周末去王家看望老人。
2017年5月30日,婷婷告诉妈妈一个消息,父亲的新婚妻子刚刚生了女儿。离婚才3个月,前夫的孩子就呱呱落地,分明是离婚前王强已经出轨,愤怒和悲伤拥堵在李慧的心头。
李慧从东莞公司的姐妹那里打听到,王强的新婚妻子赵丽娅,时年25岁,也是乐清人,高中毕业后去东莞打工。2014年上半年起,王强包养了赵丽娅,这事在朋友圈人尽皆知,只有李慧被蒙在鼓里。2015年,王强曾出资在乐清买了一套两居室,给赵丽娅的父母居住,房产证办在赵丽娅名下。2016年12月,赵丽娅还购置了一套商铺,由她的妹妹打理。在李慧离婚前,赵丽娅还新购了一辆奥迪A3。
李慧心如刀绞。2017年7月下旬,她趁着暑假,带两个孩子一起去了东莞。她的想法是,离婚协议书虽然划分了公司的股权,但如今前夫已有了新的家庭,在对子女的感情和利益上难免不偏心。她打算与王强好好商量,哪怕降低价格,也要将她个人及子女的股权全部变现。她寻思着通过购置房产,给两个孩子提供稳妥的利益保障。
没想到,见面后,李慧被王强严厉的语气呛住了:“我与你已没有瓜葛,一切免谈。”
李慧强颜欢笑陪儿女在深圳玩了几天,返回乐清。李父打电话对前女婿兴师问罪,要求王强增加财产补偿,并且变卖股权。王强的态度十分强硬:“财产分割已经在法院达成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你们想咋地?”
两场官司齐获胜,赠与财产判返还
2017年8月,李父为女儿聘请了代理律师。律师通过李慧提供的公司财务内线,取得了关键证据。8月下旬,李慧分别就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将前夫王强及其现任妻子赵丽娅告上法庭。
在离婚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中,李慧称,王强的无情给自己及子女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赵丽娅与王强领证3个月便生了孩子,足以证明王强在与她的婚姻存续期间,无论精神还是肉体均已经出轨,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她要求王强和赵丽娅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开庭时,李慧强调赔礼道歉的方式必须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王强否认自己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他答辩说,双方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从2014年起,两人即处于分居状态,历经两年多的冷战和三次离婚诉讼,直到达成离婚共识,因对财产分割产生分歧,签字时间才一拖再拖。在双方已无夫妻关系实质的情况下,他与赵丽娅发展了感情。因而与出轨有所区别,他不同意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
在此次诉讼中,赵丽娅没有到庭。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弃家庭成员的。”王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与赵丽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导致其怀孕的行为,存在过错,故应参照同居的情形处理,王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涉及各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应以书面赔礼道歉为宜。对李慧要求赵丽娅向其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2018年3月,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强向李慧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一个月后,李慧与王强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也判决落槌。在这次诉讼中,赵丽娅以第三人身份到庭应诉。法院认定,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赵丽娅在乐清市购置的商品房和商铺,两笔款项均由王强支付宝转账,该支出发生在王强、李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2016年11月,赵丽娅购置奥迪A3轿车一台,系赵丽娅个人支付宝转账,无证据表明该资金来源系李慧与王强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赵丽娅当庭陈述称,她从2014年12月起入职成为电器公司的员工,两笔款项均为公司应发的业务提成。王强作为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经常混同,故其所支付款项是她的劳动所得。赵丽娅还提交了2014年12月与电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2014月12月至2017年2月的工资证明。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而产生,现无证据证明李慧与王强选择了其他财产制,故李慧与王强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该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且有平等的处理权。
赵丽娅所称王强代其转账123万元,系公司支付的业务提成,该主张没有证据证明,其亦未举证证明其接受王强赠与,系王强与李慧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再结合赵丽娅与王强结婚生子的事实,法院认为王强在与李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赵丽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李慧的财产权益,亦有违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全部无效,故赵丽娅据应当予以返还。
综合全案,法院酌定李慧分割返还财产的60%以内,故判决赵丽娅返还李慧73万元。李慧提出的转让股权要求,因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法院不予理涉。
夫妻忠实义务伴随婚姻始终
本案中,王强以出轨行为发生在离婚诉讼和夫妻冷战期间为由,抗辩其并未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实则是在为婚内出轨行为诡辩。
我国《婚姻法》总则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了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人人必须恪守。
值得注意的是,该忠实义务从缔结婚姻关系起,至婚姻关系正式解除时止(一方死亡也属于婚姻关系终止),夫妻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王强与李慧经过两年多的离婚拉锯战,虽然形成了夫妻分居的事实,却不意味着他们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的中止。在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之前,王强与李慧均應恪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但是,王强再婚以后短期生育的事实,充分证明了他离婚前已经出轨。因此,他的抗辩是不能成立的。
夫妻忠实义务伴随婚姻始终,婚姻的神圣不容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