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减了负,你为什么反而更焦虑?
2018-09-21郑晶敏
郑晶敏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的修改引起广泛讨论。此次调整,和公司人最息息相关的变化莫过于个税起征点从原来的3500元上调到5000元,同时还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的确是给纳税人“减负” 了。
但现在讨论如此之热烈则是因为税改的另一个变化:调整了五险一金的收缴部门,转由税收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对很大一部分公司人来说,减税变成了“理论上”,而实际上的到手收入甚至可能反而变少了。理解这一点,需要先理解此前的社保征收方式。
税改前,按照规定,社保基数为纳税人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但由于社保基数是由企业自行向社保局申报,所以有些企业会以一个比较低的基数,甚至以当地社保基数的下限来申报。这样一来,既可以节约企业经营成本—缴费比例一定的前提下,基数越低,企业需要承担的五险一金也就越低—而另一方面,员工的到手收入也会因为少缴了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而“增加”。
不过当社保的收缴部门转移到税务局之后,事情就变得完全不同了。执法和监管力度更大不说,社保缴纳基数也将按照实际收入额度来缴纳,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原本没有按全额收入缴金的公司人来说,你省下来的这点税,可能还抵不过未来要多缴的金。
吴彦凯就经历了这样的心情起伏。他目前在一家中小型建筑公司工作,之前每个月到手的基本工资只有3499元—他也是以这个标准交纳社保—但这只是他收入的一小部分,更大头的收入来自项目工程款,这笔钱往往要拖到年底才能一次性以补贴形式发放。新规出来后,它将作为收入的一部分被计入缴税缴社保的基数中,“我大概计算了一下,平均每个月要比原来多交3000元左右。”
在吴彦凯看来,公司之前的做法尽管不合规,但却是公司和员工都默认的做法。对于公司来说,可以节省人力成本,而对于像吴彦凯这样的公司人来说,每个月光是房租和日常开销就已经是一种压力,“社保多交了,以后能不能用上还是个问题。”比起一份不一定能兑现的未来保障,吴彦凯更在意眼前实际能拿到多少。
这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随着此次税改,原先利用《社会保险法》漏洞少交甚至不交社保的企业都将会面临人力成本陡增的局面,这类企业多以中小型企业、私企以及个体工商户居多,以后想要蒙混过关难度很 大。
当然,如果你是在国企、大型外企,以及合规企业工作的话,此次税改就是切实的减负,从这个角度看,这次税改对于这样的合规企业来说其实是更公平了。“国家这次个税改革,目的就是为了让个人享受减税红利,增加到手收入。根据财政部的统计,个税改革后,缴纳个税的人群将由44%下降到15%。”上海外服集团副总裁、薪酬福利事业部总经理高亚平对《第一财经周刊》说。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5000元的政策就要开始实施了。而在2019年1月1日之前还将有一系列政策陆续发布,包括公司人关心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行办法、以及年终奖怎么入税等问题。
所以对这事儿的关注必须持续,毕竟在“理论上”和“实际操作中”之间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在正式税改实施之前,我们就现已公布的政策提炼了以下6个与大家切身紧密相关的问题,理解它们非常重要。
6万免征额不光指工资
此次税改提出了一个“综合收入”概念,将纳税时间单位由月度改为年度,以年收入6万元为个税免征额。
“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引入了综合税制的概念。这6万元不仅包括工资、薪金收入,还包括公司人在工资之外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高亚平解释道。对一部分收入比较灵活的公司人来说,工资6万元并不等于收入6万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报酬所对应的扣除费用比例并不相同。比如稿酬所得是按照所得額的56%作为应纳税收入,而如果是劳务报酬,这个数字就是 80%。
大多数公司人的个税的确减少了
对比税改前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可以发现,在税前收入不变,社保按规缴纳的前提下,影响个税变化的变量在于免征额、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三个因素。而本次税改提高了免征额,增大了税率级差,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也变大了,最终使得个人所得税降低。
以一名在上海工作,月薪10000元的公司人为例,在按规定交完社保之后,剩余8250元。在新的免征额、对应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的影响下,这位公司人所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将从原先的7855元上升到8135元。如果这名公司人还能依法享受到专项扣除,比如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方面有支出,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将会更低,相应地,其个人所得税也会更少,但目前这部分金额会如何抵扣以及抵扣多少,还尚未确定。
据高亚平介绍,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公司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此外,个人情况的不同也会影响税后工资,比如是否参加工会,是否享受独生子女费补贴,是否购买“税优健康险”“税延养老险”等可抵税的保险等。
五险一金的比例不变,之前少缴的以后就难“作弊”了
虽然五险一金的比例没有变化,但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且特别强调社保基数与实际收入的一致性,同时执法力度也会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