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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N”构式探讨

2018-09-20

语言研究 2018年3期

张 华



“吃+N”构式探讨

张 华

(河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北京师范大学 汉语文化学院,北京 100875)

三字惯用语“吃+N”的意义不能通过“吃”与“N”语义的简单组合进行推导,因此可以将其视为“吃+N”构式。“吃+N”构式可以分为:就餐义“吃+N”和为生义“吃+N”,其构式义为“凸显‘吃’的某种特征”,由于“N”的所指不同,所突出的相关特征也不同,同时“N”所凸显的特征,通过一般社会语境的比照产生了各自的蕴含意义,因此“吃+N”构式被社会化、习语化。

构式;习语化;吃+N

汉语基本动词“吃”后面出现的名词性成分,有许多是不能“吃”的事物,由此构成的“超常短语”(“吃食堂”、“吃大碗”、“吃大户”等),很早就受到语言学者们的关注。

50年代进行主语宾语大讨论曾涉及此类现象,结果以语序为标准确认了这些名词成分的宾语地位(吕冀平1955,崔应贤1993)。80年代集中于宾语的类型描写。孟琮将名词性宾语列出14类,做了详尽分析(李临定1984,马庆株1987,孟琮1987)。其后,学界则致力于解释此类宾语的成因,大致有两派观点:

第一派认知心理解释,又下分三种不同的理论。其一,是以“转喻”学说解释,将“食堂”、“大碗”等看成是受事宾语的转喻形式,或者整个“VO格式本身也是转喻形式,例如‘吃父母’,整个格式转指‘靠父母生活’”(王占华2000:62,任鹰2005)。其二,运用构式理论“论元代替”解释,认为“论元替换由动词的概念潜能和上层构式的允准共同决定”(董粤章2011:2)。其三,是运用概念整合理论解释,认为汉语工具宾语(如“吃大碗”)和处所宾语(如“吃食堂”)的浮现意义来源于动作事件与工具事件或处所事件,在百科知识的参与下所实现的“重新整合”(张云秋2003;朱怀2011)。

第二派,生成语言学解释,采用“轻动词”理论,认为:汉语动词具有特殊性,当参与者无法获得标准题元时,其参与者可以不经“轻动词”审查,直接获得句法实现。由此,“食堂”等作为非标准题元,可不经“轻动词”审查,直接实现为动词词根“吃”的题元角色(冯胜利2005,孙天琦、李亚飞2010)。

笔者认同认知心理学研究路径,将在前人基础上对“吃+N”构式原理继续进行探讨。

一 “吃+N”构式概论

本文对构式的定义遵从汉语学界对Construction的通常认定,即至少由两个成分构成的语言单位。同时也遵循Goldberg对构式的创见:(1)构式能表示独立的语法意义,(2)构式的形式或意义不能从其组成成分得到完全的预测,也不能从已有的构式得到完全的预测(陆俭明2016:3)。以此作为判断一个结构是否属于构式的标准。

1.1 “吃+N”说法的清理

汉语中由“吃”构成的三字惯用语很多,如“吃食堂、吃馆子、吃国家、吃大户、吃大碗、吃小灶、吃八方、吃板子、吃官司、吃老本、吃枪药、吃枪子、吃十方、吃瓦片”①,它们是否都属于“吃+N”构式范畴,还需要进行一番清理。

“吃枪药”一类说法,“N”本质上仍属于“吃”的受事宾语,应予先行排除。因为,“枪药”虽非食物,但仍然是一种“可以吃下肚的东西”,有如异食癖之食灯泡、铁钉之类。更重要的是借此传达了生动的修辞含义:在人们的想象中,正因为吃了枪药下肚,所以犹如一杆填满了枪药的火铳,难怪脾气那么火爆、出语那么冲人呢。

“吃大碗”的说法,则需要作具体分析。李临定(1983)、孟琮(1987)、李志平(2005)将“吃大碗”看做工具宾语,“吃小碗不吃大碗”是“用小碗吃不用大碗吃”。的确,有一部分用例是可以如此解释的。这并不奇怪,汉语动宾结构的“动作/工具”关系并不少见,我们既可以说:“大人吃大碗,小孩儿吃小碗”,还可以类推为:“大人吃瓷碗,小孩儿吃木碗”,“爸爸吃旧碗,儿子吃新碗”,等等。问题是:这儿的“N”虽非“吃”的受事,理解上却不依赖社会语境,因而不难对短语含义进行预测。鉴于这一点,本文不打算在构式范畴对它进行讨论。

还也有一些学者,以转喻认知来理解这个“大碗”,认为“吃大碗”其实是“吃大碗饭”说法的省略(王占华2000,任鹰2000,胡勇2016)。他们注意到的,其实是“吃大碗”更具习语性的说法。

从BCC语料库中以“吃大碗”为关键词搜寻用例,共得47个用例。其中40个用例都带有所指内容,如“吃大碗面、吃大碗饭、吃大碗拉面”等,可见“吃大碗”与“大碗饭食”联系之紧密,同时也可以领悟到,为什么是“吃大碗”而不是“吃小碗”最后凝结为习语。

按照我们的理解,含义为“吃大碗饭”的说法,才属于典型的构式。

其余说法,根据“吃”的动作行为属性是否得到保留,可大致分为两组:

第一组:吃食堂、吃馆子、吃国家、吃大户、吃小灶、吃大碗、吃八方、吃老本、吃十方、吃瓦片

第二组:吃板子、吃官司、吃枪子

第一组的“吃”,其本来行为属性得到保留,“吃”后的“N”可以看成是“XX饭”的省略。例如,“瓦片儿”转指“以房租换来的‘饭’”(王占华2000:61)。第二组的“吃”,词义已经转变为“捱、承受、遭受”等,一般人很难看出它与进食行为有何关系了。例如,“吃官司”表示:(1)遭受控告。(2)因被控告而受到相应处罚。由于“吃”的词义已经引申得够远,这一类已经不属于严格意义的“吃+N”构式。

1.2 “吃+N”构式的类型

经过清理的“吃+N”说法满足了如下条件:第一,“吃”保留着原有的行为含义;第二,“N”不是“吃”的受事宾语;第三,“吃”与“N”的语义不能简单地通过语法规则进行推导。

先将构式当中的“吃”一分为二:“吃1”指“进食,就餐”,即“通过嘴摄入食物的行为”;“吃2”特指“每日必行之事”或“生活必需之事”的“吃饭”,然后通过转喻代指“生活、为生”。

属于“吃1”的说法有:“吃食堂、吃馆子、吃小灶、吃大碗”等。

属于“吃2”的说法有:“吃国家、吃大户、吃……方(吃八方、吃十方、吃十一方)、吃老本、吃瓦片”等。

然后根据“N”与“吃”之间的语义关系,就完成了对“吃+N”构式的分类:

(一)就餐义“吃+N”构式

(1)“N”是“吃1”的有关地点,如:吃食堂、吃馆子

(2)“N”是“吃1”的有关工具,如:吃大碗、吃小灶

(二)为生义“吃+N”构式

“N”是“吃2”的有关来源,如:吃国家、吃大户、吃……方(吃八方、吃十方、吃十一方)、吃老本、吃瓦片

1.3 “吃+N”构式义的产生

我们推测,“吃+N”构式义的理解,是通过“凸显‘吃’的某种特征”而逐层获得的。

作为前提条件,在汉语语法规则背景下,“吃+N”动宾结构得以成立,并可以设想为某种语义关系。

第一层,“吃+N”的“N”,凸显出该构式中“吃”的某一特征;由于“N”的所指不同,所突出的相关特征也就不同。

第二层,“N”所凸显的这些特征,通过一般社会语境的比照作用产生了各自的蕴含意义,所以“吃+N”构式被社会化、习语化,从而获得了丰富多彩的意义理解。具体说来:

“吃食堂、吃馆子”中的“食堂”与“馆子”,提示开伙或就餐的地点,蕴含意义为“不在家里”,于是构式理解为:“某种在外开伙或就餐的方式”。

“吃小灶”中的“小灶”,提示饭食的制作工具,蕴含意义为“非出自普通大灶”,借喻为“出自小灶的较好饭食”,于是构式理解为:“享用特别照顾的饭食”。

“吃大碗”中的“大碗”,提示饭食的盛放工具,蕴含意义为“非一般饭碗或精细小碗”,借喻为“盛满大碗的丰盛饭食”,于是构式理解为:“豪爽不拘地尽兴享用饭食”。

“吃国家、吃大户、吃八方、吃十方、吃瓦片”中的“N”,提示“吃饭、为生”的特别来源,蕴含意义为“非凭借通常劳作”,于是整个构式理解为“通过某种特别来源获取生活所需”。

二 “吃+N”构式小类讨论

2.1 关于“吃食堂”和“吃馆子”

“吃食堂”的研究很多,最初是将“食堂”看做“吃”的处所宾语②。

王占华(2000:60)持转喻观点,认为“吃食堂”是“吃食堂的饭”的省略,并认为“‘在食堂吃’充其量只是‘吃食堂’可能有的一个蕴含意义,因为‘吃食堂’可能是‘在食堂吃’,也可能是在其他场所吃。”任鹰(2000:63)也指出:“‘吃食堂’是某个历史时期所强制实行的所谓‘革命化’生活制度,与之相对立也即被禁止的不是‘在家里吃饭’,而是‘吃家里的饭’”。

我们认为,“吃食堂”大概有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从结构本意来看,自然是说“在食堂吃”,但在最初的社会语境中,并不存在具体选择就餐地点的问题,当时所谓“在食堂吃”说的就是“吃食堂伙食而不吃自家伙食”,二者是完全统一的。只不过用“动词+地点”的格式来表达更符合口语习惯。

后来,强制性的“公共食堂”取消了,“食堂”变成了“机关、团体中供应本单位成员吃饭的地方”,成了人们诸多就餐地的一个选项。比如家里忽然来了客人,便可临时决定去“吃食堂”。在此情况下,由于所关注的正是“何处就餐”,因此构式中“食堂”的地点含义重新得到凸显。当然,另一方面,长期形成的关于“吃食堂伙食”的理解仍然继续沿用下来。

“食堂”和“馆子”凸显出来的含义同为“就餐地点”,为何构式的理解仍然有所不同呢?这就与它们在一般社会语境中所产生的蕴含意义有关。

“食堂”的饭菜较为实惠,供本单位人经常吃,“馆子”的菜肴相对较贵,大多数人不易经常去吃。所以从蕴含意义来说,“食堂”侧重于“开伙处”,“馆子”侧重于“就餐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吃食堂”倾向于理解为一种长时、高频行为,而“吃馆子”倾向于理解为临时、低频行为。试体会下面两句的潜在含义:

1) 你怎么吃饭呢?我吃食堂。

2) 你怎么吃饭呢?我吃馆子。

以CCL语料库所得“吃食堂”语料来看,在所得51例中,除9例特指1958年人民公社“吃食堂”之外,其余用例均显示“吃食堂”是一种长期高频的行为,如:

3) “怎么就不能做?!家里什么都有,锅碗瓢盆火,可到头来,整天吃食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地吃食堂!”

4) 顾家一向以吃食堂为主,年复一年一吃几十年。

而考察所得28例“吃馆子”的用法,则有17例将“吃馆子”视为一种“享受”“娱乐”的行为,6处用例无法确切判断,看成日常开伙方式的很少。举例如下:

5) ……作者(例如我自己),写作只是好癖,赚稿费好象是外快,用来看戏吃馆子,根本不能抵充生活费用。

6) ……和我差不多地位这等读书人的享受一般都是吃馆子,逛旧书铺书摊,听戏。夏天还要上公园。

7) 我希望大家生活正常,从今以后,不是必要,不许到外面吃馆子。

2.2 关于“吃大碗、吃小灶”

从BCC语料库中以“吃大碗”为关键词搜寻,共得到7个单用的用例:

8) 昨天吃泡馍喝羊汤弄的一身羊味。下次绝对不能让二哥决定是要吃大碗小碗了擦。

9) 你饭量大所以你吃大碗我小碗。

10) 人人吃细碗。你吃大碗最多是你吃的木有睡。③

11) 大碗小碗?大碗。店小二冲我友好的笑笑……怎么啦?我吃大碗犯法吗?就爱吃烩面……

12) 冬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起来吃大碗!

13) 就是应该吃大碗 !

14) 阿爸给他拌了一小碗,他说少了,要像美霞一样吃大碗,阿爸只好给他同样拌上一大碗辣油面条。

例8)、9)当中的“大碗”实指盛汤、盛饭的“碗”,属于前述第一类说法;而其余各例的“大碗”则都应该是指“大碗饭食”,虽然明显程度有所不同。

不难看出,构式中的“大碗”不仅具有“盛放饭食之物”的工具含义,而且在一般社会语境中,豪放派的“大碗”与精细小气的“小碗”形成了鲜明比照,所以“吃大碗”常常蕴含着豪爽尽兴的进餐意愿,也与某种平民化风格有关。

从CCL语料库中以“吃小灶”为关键词搜寻,共得到29个用例:

15) 小灶,专门给柳青的;大灶,我和孩子们的。客人们来了,都和柳青吃小灶……

16) 中国战犯除了病号吃小灶,别的都是中灶,洋战犯则全部吃小灶。

17) 要求政府对所有在中国的企业一视同仁,不能再给国有企业吃小灶。

18) 从来坐冷板凳的差生,如今老师为他们补课、吃小灶,这些孩子也迸发出积极的学习热情。

可见,“吃小灶”的“小灶”不仅具备饭菜“制作工具”的理解,而且在社会语境中获得了“与普通大灶伙食有别”的特别蕴含,整个短语引申出“伙食受特别照顾”之义,进而比喻“受到特别照顾”。

2.3 关于“吃国家、吃八方”

再说“N”作为“吃2”来源的一类。“吃国家”在BCC微博语料中共有4个用例:

19) 马英九:“如果人人都想吃国家 、拿国家的,这个国家怎么会好呢?……我走到哪里,绝对拒绝招待。我走到哪里,吃自己用自己的……

20)……他给那家争取户头,就要上千元回扣,或者是以计生罚款为由,但从没看见过他开的罚款单,没上任之前他和我们村民一样穷,上任后上吃国家下瞒百姓……

21) 节日要吃,但:笫一别吃国家 !笫二量力而吃!笫三别浪费,中国人多地少……

22) 每天看见我们纳税人血汗钱养出的一个又一个又肥又大的蛀虫们,我的心流血了。吃国家,穿国家,拿国家,花国家,请问为什么你们要负国家。

由于在社会语境中,“吃国家”与“吃自己的”形成对比,所以用来表示有特权的人“利用公职白吃”。

“吃八方、吃十方”中的“N”虽然是方所之词,但是同第一类不一样,难以理解为某种就餐开伙地点,在大量同类格式的引导下,它凸显的是“吃饭、为生的来源或凭借”。而且,在一般社会语境中与“自食其力的生活来源”形成比照,由此,“游走八方为生”被理解为“乞讨”,而“吃十方”表示“化缘”。

此外,“吃瓦片”的“瓦片”借指“房屋”;“瓦片”自然不能入口,而房屋可以为生,于是整个构式表示“不工作,仅靠房租度日”。至于“吃大户”,是一个历史说法,表示“饥民到大户(地主富豪家)白吃或夺取粮食。”

三 余论

从结构特点分析“吃+N”构式,也可以深化我们对于这一构式的认识。比如,“吃+N”说法为什么选用取动宾结构方式呢?

首先,汉语是动宾语义关系十分丰富的语言,这为“吃+N”说法表达各种超常语义关系提供了许多潜在可能性。

其次,借助动宾语序而不再添加任何额外的符号,是最经济的语法手段(石毓智2001)。

再次,“N”位于“吃”之后,可以利用语序手段来凸显“N”。从语言信息的传达来说,汉语句子的常规焦点常位于句末。以“吃食堂”格式为例:假如说“在食堂吃”,“在食堂”是一般背景表达,就不容易受到关注,也很难进行语义凸显。而“食堂”位于句尾,正处在焦点位置。除了常规焦点,对比焦点的句法手段之一就是通过语义成分的超常配位,使被强调成分处于“非常规”位置上(方梅1995)。由于“食堂”既是“吃”的超常搭配成分,又正好位于宾语位置上,当然就更容易得到凸显。

讨论“吃+N”构式对于“N”的限制条件也是饶有趣味的问题。陆俭明(1998)曾经提出来:为何“吃食堂”可以说,但是“吃勺园七号餐厅”、“吃前门的全聚德”不能说呢?

我们知道,关于就餐地点,汉语有前置与后置两种表达方式。“在N地吃”是无限制的自由表达式,“吃N地”是有限制的习语表达式。所以,实际上是要弄清楚二者的语言分工。

如果没有特别的意义蕴含,仅仅是选择一个具体吃饭地点,那是常规说法的任务。反过来说,要使用“吃食堂”类说法,就必须有某种特别的表达价值。

在自由表达中,吃饭地点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可以是“宿舍”,也可以是“办公室”;可以在“大树下”,也可以在“草地上”。这些处所只能理解为就餐事件中的临时吃饭地点,其处所词本身并不天然具有“就餐地点”义。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吃食堂”类说法的第一个限制条件:“N”必须自身具备“就餐地点”义素。

那么,“吃食堂”类习语说法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的呢?上文业已证明,格式中“N”不仅表示“就餐地点”,还附加上一定的社会语境蕴含。“吃食堂”、“吃馆子”获得的是“家庭之外的开伙就餐处”;“吃麦当劳”、“吃全聚德”获得的是“非一般餐厅饭馆”,“中西餐特色就餐处”。它们因此具备特殊的表意价值,进而凝结成习语,得到了语言社会的承认。以此反推“吃勺园七号餐厅”不被接受的原因,大概是“N”只有单纯的“就餐地点”含义,所以不宜用类似习语的格式来表达。

似乎有这样一个规律,“食堂、餐厅”前面的限定成分越多,被划分的类别就越细,作为处所的“N”就越容易理解为实指的某个就餐之所,也就越不容易产生特别的社会蕴含意义。

试对比:

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如果出现在对比语境中,就可以接受如下说法:

23) 我不想吃七号餐厅,我想吃五号餐厅。

24) 我不想吃勺园餐厅,我想吃西北餐厅。

25) 我不想吃亚运村的全聚德,我想吃前门的全聚德。

26) 我不想吃前门的糖葫芦,我想吃前门的全聚德。

这些可以看成“吃餐厅”、“吃全聚德”说法的语境变体,是为了信息强调而作出的临时扩展。

崔应贤 1993 主语宾语问题研究概观,《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

董粤章 2011 构式、域矩阵与心理关照,《外国语》第3期。

方梅 1995 汉语对比焦点的句法表现手段,《中国语文》第4期。

冯胜利 2005 轻动词移位与古今汉语汉语的动宾关系,《语言科学》第1期。

胡勇 2016 “吃食堂”的认知功能分析,《世界汉语教学》第3期。

李临定 1983 宾语使用情况考察,《语文研究》第2期。

李临定 1984 动词的宾语和结构的宾语,《语言教学与研究》第3期。

李志平 2005 “吃食堂”类短语成活的多维分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

陆俭明、郭锐 1998 汉语语法研究所面临的挑战,《世界汉语教学》第4期。

陆俭明 2016a 对构式理论的三点思考,《外国语》第2期。

陆俭明 2016b 构式语法理论有待深究的三个问题,《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4期。

吕冀平 1955 主语和宾语的问题,《语文学习》第7期。

马庆株 1987 名词性宾语的类别,《汉语学习》第2期。

孟琮 1987 《动词用法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任鹰 2000 “吃食堂”与语法转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第3期。

石毓智 2008 《认知能力和语言学理论》,学林出版社。

孙天琦、李亚飞 2010 汉语非核心论元允准结构初探,《中国语文》第1期。

王占华 2000 “吃食堂”的认知考察,《语言教学与研究》第2期。

张伯江 1989 施事宾语句的主要类型,《汉语学习》第1期。

张云秋 2003 概念整合的层级性与动宾结构的熟语化,《世界汉语教学》第3期。

张云秋、周建设 2004 语法结构的经济原则——从汉语受事标记的过度使用谈起,《外语研究》第6期。

张智义 2015 句法演进和语用视域下的汉语非标准题元研究——以“吃食堂”为例,《语言学研究》第2期。

朱怀 2011a 《概念整合与汉语非受事宾语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朱怀 2011b 现代汉语材料宾语句的概念整合,《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朱怀 2011c 现代汉语工具宾语句的概念整合,《语言研究》第3期。

①以上所列举之短语,自“吃八方”起,包括“吃八方”在内的各短语皆选自《现代汉语惯用语词典》(主编温端政,2009年12月第1版,上海辞书出版社)。其余短语则是以往文献中常常谈及的短语。“吃八方”指自己不劳动,靠各方面的人养活。也作“吃四方”;“吃老本”本指耗费最初的本钱。比喻只凭原来的知识、本领或过去的功劳、成绩混日子,不想继续努力和提高;“吃枪药”形容人火气太大,说话口气太冲;“吃十方”十方:佛教指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十个方向。①指出家人靠信徒布施或到处化缘过日子。②泛指靠各方面的人过日子;“吃瓦片”指靠出租房屋度日。

②孟琮等主编《汉语动词用法词典》商务印书馆 1995年5月第1版。

③“木有睡”为网络用语,即“没有睡”,意为“不能睡”。

Discussion on “+ N”(吃+ N) Construction

ZHANG Hua

(College of Literature,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Xinxiang Henan 453000, China;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The meanings of three-word idioms “+N”(吃+N) can not be deduced by the semantic combination of “”(吃) and “N”, so these “+N”(吃+N) idioms can be regarded as a “+N”(吃+N) construction. The “+N”(吃+N) construction has two kinds of meaning: “eating” and “making a living”. Its constructional meaning is “to underline some characteristic of ‘eating’”. Because the referents of the “N” are different, the characteristics to be underlined are different. And through the contrast of the general social context, the characters to be underlined have produced different implied meaning, so the “+N”(吃+N) construction is socialized and idiomatic.

Construction; Idiomatic; “+N”(吃+N)

H146

A

1000-1263(2018)03-0049-06

张华,女,1978 年生,河南新乡人,博士生,讲师,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和对外汉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