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收红包退回未果,被诫勉冤不冤
2018-09-18
文萃报·周五版 2018年2期
●1月10日,广东省连州市一小学教师因收了学生家长几十元红包被当地教育局给予诫勉处理引发网友关注。据报道,2017年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广东连州的一位班主任张老师收到学生家长发来的88.88元的微信红包,马上回赠90元红包,但家长没领取,并向教育局进行了举报。
金额虽小,性质一样——有人说,如果教师有悖师德有违法律法规,教育局不处理,当然不行。2014年,教育部下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其中提到,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财物,“红包涉及的金额虽然小,但性质还是一样的”。
老师被“坑”——有人说,按照国人习惯,这名班主任的舉止合乎情理:大年初一,学生家长发来微信红包,张老师收下红包后随即回赠一个更大的红包,算是礼尚往来。这位家长曾要求把孩子调到教室中间的位置,为了避免他挡住其他学生的视线,张老师只是把他调到倒数第三排,家长不断打电话、发短信表示抗议,也导致两人关系紧张。如此背景下,家长的行为更像是个“坑”。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有人说,张老师的行为确实造成了轻微的危害。“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身为老师,还是主动规避这类不必要的行为,才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自己声誉的维护。 (综合《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