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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787年美国宪法的历史逻辑

2018-09-17华骏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5期
关键词:历史逻辑

华骏

【摘 要】 美国1787年制宪会议的召开,将建立联邦政府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分析了联邦制度建立的社会背景及其存在的不安定性、不公正性与无序性等弊病,认为联邦政府的建立必须要克服与抑制暴力党争的潜在危险,才能够建立稳固的联盟,从而有效抵御国内分裂与造反的局势。

【关键词】 美国宪法;邦联政府;历史逻辑

政治现实主义者往往认为,所谓社会契约论,不过是一套建立在书斋学者所构想出的虚妄与天真基础上的理论,人类历史的经验向我们展示出的是另一番景象——主权者在血与火之中建立起秩序与国家。然而18世纪的北美大陆却进行了一次人类史上史无前例的政治实验,即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建立起了捍卫自由的共和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依人民的授权聚集于费城,经过激烈的辩论与各方利益的妥协,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最终达成一致,通过了新宪法草案,由此一个伟大的共和国得以诞生,而这部成文宪法历经数百年,在正式修宪与司法解释的基础之上,愈加凸显其生命力,彰显着制宪者们超越时代的智慧。

一、联邦政府建立的社会背景

1776年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北美殖民地的十三个州先后自行制定了本州的宪法,并进一步于1780年各州联合制定了《邦联条例》,建立了以州为单位的松散联盟。这一条例之缺陷在其运行过程中逐步暴露出来,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对现有邦联政府进行改造,而这也正是费城制宪会议召开之背景。虽然人们普遍认为当前的邦联制度应当改革,但究竟该怎么改,人人各持己见而莫衷一是,其中尤以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两派观点最为鲜明。联邦党人之代表,如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者,在公开报刊上发表大量文章,对反对联邦宪法的意见予以驳斥,并重申了一个共和政体下联邦政府制度构建之蓝图,这些文章集合成册就是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文中针对现有邦联体制弊端的分析切中肯綮,充满着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永恒真理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宪法草案,并预言随着此草案的贯彻实施,将真正实现美国人民长远的共同福祉。本文将从邦联制所存在的弊端这一角度,对1787年美国宪法制定的历史逻辑进行分析。

二、内忧外患条件下所建立的邦联政府缺乏强有力的约束能力

北美新大陆通过独立战争,斩断了束缚自由的欧洲旧世界之锁链,在这片自然条件优越的土地上的居民终于摆脱了皇权的专制与贵族的蛮横,并基于共同的信仰与追求,自主地建立起了邦联自治政府。立国之初,虽然取得了抵抗英国殖民的胜利,但周边诸强环伺,北美海外贸易受到不同程度的封锁,而战争期间联盟所负巨额债务尚待清偿。毫无疑问,在此种情形下人们普遍认识到了组建一个共同的联盟对于抵御外国势力侵犯之必要性,而国家本身的弱小与分裂必然会招致外来的危险。但正是《邦联条例》所建立的这样一个孱弱的联盟政府,没有维持常备军队并统一调拨军需的权力,无法与外国政府达成对整个联盟有拘束力的外交协定,也就无怪乎新生的美国在对外贸易与抵御侵扰中频频失利。

现存的邦联政府不仅无法有效抵御外部势力的入侵,保卫各州之安定,甚至无法长久维持联盟内部的和平,而各州之间的战争与动乱必将最终导致联盟的崩溃。这样一种潜藏的危险在联邦党人看来,比来自外部的侵扰对于美国人民更加紧迫而致命。历史的经验中从来不乏此类例证,雅典、斯巴达、迦太基、罗马、威尼斯、西班牙,这些曾经耀眼的帝国皆在人性的贪婪与狂热中灰飞烟灭,并且“由人民引发的战争和由君主引发的战争的数量几乎是不分伯仲的”。[1]特别是对于那些一厢情愿地认为民主政体能够防止这种内部的战乱时,尤其应该铭记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是如何通过所谓民主程序决定对西西里远征,并由此直接造成了帝国的覆灭。具体到美国邦联的现状,可能引发内战的因素包括:各州之间的领土争端、商业贸易竞争、对于联盟公债的分摊清偿等,其中每一个诱因对于现有的联盟都将带来致命的后果。富有远见的联邦党人在联邦建立之初便对内部的战争心存警惕,一語中的地指出了松散邦联制度下所隐藏的动乱倾向,遗憾的是他们却并未料到内战的爆发恰好源于1787年宪法制定未触及的一项重要问题——黑奴制度,而这也正是其局限性之所在。

三、建立稳固的联盟可以有效抵御国内分裂与造反的局势

那么,邦联内部的战争又会造成怎样的结果呢?联邦党人认为经常爆发的战争与持续不断的侵扰将剥夺人们的自由与繁荣。“通过牺牲立法权力来增强行政权力,是战争的本质。”[2]试想当政府以抵御侵略为借口而行使其权力时,又有什么其他社会价值会高于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呢?一旦某一州采取了上述做法,即使其本身力量很弱,通过强有力政府的领导以及训练有素的军队,很快便能在战争中轻易击败其他大州。无需多时,此类战争机器就将遍布全国各地,而这本就是欧洲旧世界所有苦难的根源。古代之如斯巴达,近代之如纳粹德国,当政府化身为暴虐的“利维坦”,通过强权维持着内部秩序,并不断挑起对外战争之时,人民便成为了这台暴力机器不竭运转的燃料,即使是机器的操纵者也无法让它停下,毁灭便成为其唯一的宿命。

由此可知,对于各州的和平和自由以及美国人民的长久福祉来说,一个稳固的联盟是极其重要的,它构成了抵御国内分裂与造反的一种屏障。但对那些拥护专制政体的人而言,自由是国家与社会一切不安定因素的来源,自由与秩序不可能共生。并且历史的教训似乎也在提醒着我们,自由所带来的无止境之骚乱与党争,其破坏力丝毫不亚于一个残暴的君主。自由与秩序之间的权衡,是任何一国政府在建制时所必须面临的一大难题,它不仅关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政府首脑与国家元首之间的关系,并且直接决定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范围。极端的专制与极端的自由并不存在任何本质差异,因为它们都将成为人民的噩梦。那么,联邦党人支持的宪法草案中是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呢?答案是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这样一种政体构想并非联邦党人始创,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提到:“它拥有共和政体所有的内在优点、拥有君主政体的对外力量……这种政府的形式就是一种契约,通过这种契约,若干个小州打算建立一个更大的邦国,而且愿意成为这个州中的一员。这就是几个组织的联合,建构了一个新的组织。”[3]正是这样一种政体,在存留人民自由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在一片辽阔的国土上建立起了秩序,并且能够抑制一切来自内部的动乱与外部的侵略。这样的一种秩序,当然不等同于专制君主御下整齐划一的秩序,它是包容而多元的,是一种自发而井然的自由秩序。

四、联邦政府的建立必须要克服与抑制暴力党争的潜在危险

民主制度在联邦党人看来虽然是公民自由的有力保障,但其不安定性,不公正性与无序性等致命弊病从来都是反民主制者最佳的反驳论点。因此,联邦政府的建立必须要克服与抑制暴力党争的潜在危险。所谓党争,即指社会中的多数或少数公民,在狂热与利益的共同驱使下所组成的联合体,其直接与其他公民的权利、社会长远之公共利益相冲突。而为了消除党争之危害,或直接铲除其产生之根源,或间接抑制其影响,但前者所造成的后果甚至比所解决的弊病更加糟糕,因为它将消灭一切自由。党争的根本原因根植于人的本性之中,它无关乎人的道德与品格,只要人们的才能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进一步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同,以及对不同事物之间所抱有的不同观点,都将导致党争的持续存在。而现代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对这些多样且相互冲突的利益进行调控并将党派精神与党争融入于政府的日常运转之中”。[4]而共和政体不同于民主政体之初即在于,后者并不能防止党争的危害,并且在通常情形下,社会中的大多数会为狂热之情感所驱使,导致牺牲弱小团体或个体之利益。所谓政治权利之平等,并不必然带来财产、观点与情感上的一致与平等。共和政体最鲜明的特征在于,一是通过选举将政府委托给少数公民,并且其任职期限确定;二是政府建立在广阔的国土与众多的公民基础之上。以上两点,便能够最大限度地抑制党争的危害,并真正实现自由秩序之建立。

【参考文献】

[1][2][4]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69、93、123.

[3] 法·孟德斯鸠.许明龙译.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第一卷.第九册.第一章.

【作者简介】

华 骏(1995-),陕西西安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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