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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论语》中“乐”的三重语境

2018-09-17侯宁杉

青年文学家 2018年20期
关键词:钱穆论语孔子

摘 要:“乐”在孔子的思想体系里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是指一种集合了诗歌、音乐、舞蹈的综合艺术表现形式。本文主要通过将《论语》中所述之“乐”分为三重由浅入深的语境,即小语境、中语境和大语境,分别在个人层面、社会层面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探讨乐文化的内涵与意义。

关键词:《论语》;乐;三重语境

作者简介:侯宁杉(1996.11-),女,汉族,福建省宁德市人,山西大学初民学院本科。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20-0-02

先秦时期,在各门艺术中“乐”最为发达。“乐”在当时的所指范围要比今天大得多,是指一种集合了诗歌、音乐、舞蹈的综合艺术表现形式,是在行为规范基础上的感情调适。

《说文解字·木部》有云:“乐,五声八音之总名。”即是此意。

一、孔子与乐

孔子与乐有着深厚的渊源。他不仅是一位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思想家和教育家,还是一位通达乐理音韵的艺术大师。虽然“乐”并非《论语》中的核心思想,但在全书中却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在孔子看来,“乐”是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价值和意义也正是在这种现实具体的生活当中得到表达和完成的。

本文将孔子在《论语》中关于“乐”的思想的表达,分为三重语境,即小语境、中语境和大语境,它们所要达到的目标和境界是由低向高逐步提升的。首先在个人层面,是要达到恢复人的本来面目的最低要求,也就是做到人和禽兽有别;进一步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彰显社会伦理,从而达到治国之效;再进一步表现为一种艺术精神,是“乐”对个体生命的完成与提升,由此实现了现实身心与社会群体的大圆融。

二、小语境:乐以治性

“治性”,即修身养性、净化心灵,是儒家基本的人文关怀。孔子希望人们在乐文化的潜移默化下,最起码做到和禽兽有别,能够构建和动物有本质区别的文化心理,具体表现在养成遵守礼法的行为习惯、心志情性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陶冶。

《论语·为政》中记载:“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里,“无邪”是关键之处。《论语集解》将“思无邪”解释为“归于正也”,即《诗》可以使人由之前的一种“邪”的状态转化到“正”的状态中。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的解释则更为详细:“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而已。”由此可见,“乐”文化具有陶冶人性、感化人心的作用。人们在其“润物细无声”的浸染下,初步具备了把一种原始粗放的冲动转化为温文尔雅的人文表达的能力。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钱穆在《论语新解》中阐释道:“淫,过量义。伤,损害义。乐易逾量,转成苦恼。哀易抑郁,则成伤损”。[1]他的按语也十分具有启发性:“使人容易体悟到一种新境界。亦可谓理智与情感合一……亦可使人体悟到一种性情之正。”[2]显然,孔子并不是说这种“淫”与“伤”没有价值和打动人心的力量,而是它们过分刺激了人的感官和心理,从根本上破坏了“正”与“和”。

以上所述,是“乐”文化在《论语》中的第一重语境。孔子倡导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把原生态的个人转化成为能够调节自身情感欲望与行为的存在,这也是个体生命得以健康长存的前提。

三、中语境:乐与政通

孔子的思想对于周代有一个很大的继承,在“周人的生命礼仪中,不论哪一种,事实上都由族群成员共同参加,其重要性也是群体的”。[3]因此,“乐”从一开始就包含着社会的维度。在孔子看来,个人与社会是紧密连续的,一人之修养理应通向天下国家。因此,在《论语》中,“乐”所承载的第二重语境是它与政治的关系。在这个语境中,“乐”不仅作为个人修身养性的途径而存在,更是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与“礼”共同成为规范等级制度、实现美好和谐的统治状态的必要工具。

首先,孔子认为,后世应遵守“唯有先王能制礼作乐”的秩序。“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周代时,乐舞之数自上而下皆有严格规定: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八佾,以此别尊卑。季孙氏身为鲁国大夫,却公然舞天子之八佾于其庭,这明显是越礼的行为。孔子对此是坚决反对的。其次,孔子坚信“唯乐不可以为伪”。《论语·阳货》中记载了孔子在武城闻弦歌之事。他虽戏言“割鸡焉用牛刀”,其实对于武城这个小地方的政治是深以为喜的。正如《乐记》所道:“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再者,孔子主张把礼乐作为一种重要的治国工具和手段。《论语·阳货》中记载:“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乐乎哉!”礼乐在国家治理中各有分工,“礼”用以制定社会规范,“乐”则和睦人的情感,二者的结合,即是社会等级伦理与人的天性情感的凝结实体。它由于建立在人的心理基础上,效果自然也最为深刻和彻底。

此即“乐”文化在《论语》中的第二重语境,是乐文化由作用于修身到进一步作用于治国的合乎逻辑的扩展。孔子赋予了“乐”彰显政治伦理的使命,它与“礼”相辅相成,成为孔子心中理想的政治模式。

四、大语境:乐以成人

《论语·泰伯》中记载:“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的解释十分清楚:“兴于诗兴,起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人……立于礼,礼以恭敬辞逊为本,而有节文度数之详,可以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成于乐,乐有五声十二律,更唱迭和,以为歌舞八音之节,可以养人之性情,而荡涤其邪秽,消融其查滓。故学者之终,所以至于义精仁熟,而自和顺于道德者,必于此而得之,是学之成也。”在这里,“乐”显然被置于礼的上位,并被赋予了至高境界的意义。“成”不仅是一种完满和圆融,同时还意味着在个体成长过程中的一种审美选择与审美超越的完成。在孔子看来,个体生命的成长过程,即由人生限制走向人生自由的过程,“乐”最终承担的正是个性化审美人格的完成和人生自由圆融境界的达成。

想要具体地了解“成”的内涵以及所谓的“至高境界”,最重要的还是要回归到《论语》中感性的实践活动当中去。“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在《论语新解》中,钱穆对这一节有非常精彩的阐发:“此乃圣人一种艺术心情。艺术心情与道德心情交流合一,乃是圣人境界之高。”[4] “三月不知肉味”这一看似夸张的说法,实则进一步表明乐具有感人至深的巨大魅力。

由此可见,乐作为一种艺术精神,对个体生命人格具有一种完成、提升与超越作用,而它的最终目的又是以和谐地融入社会为目标。此种大圆融之境,只能是极少数人在某一瞬间的感受,而这也正是“乐”文化在《论语》中的第三重语境。

五、结语

综上所述,“乐”在孔子的思想里体系里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本文将《论语》中所述之“乐”分为三重语境,分别在个人层面、社会层面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探讨乐文化的内涵与意义。

孔门虽然对乐十分重视,却也无法阻止它快速地没落。在历史中偶有旷千载而一遇的有艺术天才的个人,也没能进入儒家教化系统当中。但就人类艺术正常发展的前途而言,它将像天体中的一颗恒星那样,永远会保持其光辉于不坠。

注释:

[1]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P74 .

[2]錢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PP68-69.

[3]江文也.孔子的乐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P4.

[4]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P177 .

参考文献:

[1]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3]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

[4]江文也.孔子的乐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P4.

[5]舒铁.论孔子美学的实践性和整体性[D].上海:复旦大学,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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