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职院校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意义研究
2018-09-15阳勇
阳勇
摘 要:高等职业教育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因体制机制等问题,还无法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本文探究了公办高职院校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将混合所有制办学理念应用到职业教育领域。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高校的产生和发展将是教育体制里程碑式的改革,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公办高职院校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1.明确高校产权,建立和完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高校的治理能力。公办高职院校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成立股份制高校。按照股份制改革十六字方针“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公办高校将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评估,评估验资后的国有资产将投入股份制高校,按照国有资产在改制后高校所占资产份额形成国有资产股份,政府将委托有关部门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改制后的混合所有制高校将按照股份制要求制订股份制高校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股东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管理层是执行机构。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在学校法人治理机构中权责对等、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确保高校健康有序发展。
2.有利于保障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让国有股权和非国有股权都有话语权。在混合所有制高校中,国有资本不管是控股或者是参股,政府都是高校的股东之一。即使是控股股东,政府也不能像对待公办高校那样直接干预学校的具体事务。所以混合所有制高校将比公办高职院校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混合所有制高校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将负责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国有资本出资人派驻各高校的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股份制高校的章程履行出资人的职责,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参与高校决策和管理,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产安全。改制后的混合所有制高校将按照股份制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部分高校领导将由非国有股东派遣,学校的校長、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将按照法人治理机构的要求聘任或解聘。高校也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聘任或解聘员工,高校的行政级别将随改制而取消。
3.有利于提高高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由于混合所有制高校法人治理机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高校资本在服务社会、为社会培养人才的同时,将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观念,提高资本的投资效率和效益,在维护高校公益性的前提下确保资本的合理回报。
4.有利于高职院校管办分离改革的推进,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的投资体制和机制。按照股份制改革政校分开的原则,政府对高校管理实行管办分离,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高校进行管理,将负责制定本级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各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监督政府规范高校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各级政府将成立高校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和政府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行使出资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理顺政府对高职院校的投资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对高职院校的投资政策。
5.有利于拓宽高职院校的融资渠道,解决职业院校投资不足的问题。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差别是在保证理论教学的同时,需要大量的实习实训教学。高职要办出质量,必须花费大量资金进行实训基地建设和技能训练,生均培养成本是同级普通教育的2~3倍。但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投入普遍低于同级普通教育。虽然近年来国家对高职院校的拨款有所增加,但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基本只能保证学校的日常运转。高职院校为了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为改善办学条件,大部分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实训设施设备购置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大部分高职院校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靠大量举债解决学校发展的资金需求,造成部分学校高负债运行。公办高职院校实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将改变政府单一投资的模式,吸纳企业、社会、个人的办学资本,拓宽高职院校办学的资金渠道,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6.有利于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产教融合是指职业教育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紧跟各产业行业的发展步伐,满足产业行业的发展要求。同时利用行业企业的生产场地和设施设备等实操教学资源,培养学生的操作技能,使学生获得生产经验。高职院校一直倡导校企合作,政府也出台政策鼓励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深度融合。但长期以来我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程度远不及德国、澳大利亚等职教发达国家的水平,高职院校与企业需求一直是“两张皮”,高职教育无法满足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是高职院校与产业行业双方没有形成融合的纽带,缺乏产教融合的体制和机制,更没有形成共同的利益机制和约束机制。高职院校实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后,学校将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开放办学,接纳行业企业、社会和个人投资入股,使学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学校将按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和经营,社会资本的逐利性将引导高校按照市场规律办学,主动服务企业和行业。同时企业和个人股东将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在学校的课程开发、专业设置、培养要求上代表行业企业提出要求和标准,使学校与行业高度融合。行业企业为使学校培养的学生满足自己的用人需求,也会乐意向学校派出兼职教师或接受学校教师到企业锻炼,并向学生提供实训的机会。
二、结语
公办高职院校实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常有必要。这将使我国建立新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拓宽高校办学资金的渠道,缓解高校办学资金紧张的局面;有利于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合作;明晰高校的产权,提高高校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但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和创新,必然面临着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它不但影响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对现有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相关政策、财务制度和人事分配制度等都提出了新的变革要求。所以要循序渐进,在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试点。政府和立法部门应积极跟进,突破观念和体制上的障碍,完善和修改相关法律和政策,提供必要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推动高职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
参考文献:
[1]陈彬.公办高校股份制改革研究综述[J].上海商学院学报,2006(3).
[2]吕善广.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股份制办学[J].职业技术教育,2008(6).
注:本文系2015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公办高职院校实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编号:XJK015CZY041)的课题成果。
(责任编辑:黄天骏 王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