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开出玫瑰
2018-09-14林桑榆
林桑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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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稿子,我突然想到《一千零一夜》里也有这么一句话:她幻化成千种模样,只为住进他的心里,他却拿她当混世魔王。只可惜,在这个故事里,并非小妖精无法住进孙悟空的心里,而是孙悟空守着小妖精留下的筋斗云,过完了没有她的一生。
他本想告訴她,自己设计出了世上最快的云,能穿越时光,带她去任何远方,却不料在小妖精的眼里,他永远都是扶不起来的阿斗,没资格成为她的心上月。
Part-1
小时候我很爱流鼻涕。
用任意的话讲:“林依恋啊,标准乡下妞儿。”
尤其是冬天,四面大山挡不住气势强悍的风,将皮肤吹到皲裂至发疼,于是,我总是下意识地用袖子去擦脸,一擦,鼻翼周围就黑乎乎一团。
后来去过城里的小伙伴说,我的脸会疼,是因为皮肤太干燥,抹一种叫作“宝宝霜”的玩意就会好。
然后,那些疯疯癫癫的、在山里野的年头,我也曾拥有过梦。
我梦想自己能够得到一瓶城里小孩才可能有的宝宝霜,叫什么生来着,反正广告标语我大致记住了四个字:因爱而生。
我想要宝宝霜,不止因它能让我的脸变得剔透且不再疼,还因为任意他们家的电视里总传来广告的女音:“只要你正直、善良、脚踏实地,就是妈妈心中的冠军……”
于是,我以为,擦了它,我就能成为爸妈心中的宝贝和冠军。
“毕竟,正直和善良这些品质我都已经有了。”
任意眨巴着细长的小眼点点头:“对,你特善良。隔壁小王麻子偷了你奶奶种的橘子,你只打瘸他一条腿,还给剩下了一条。”
“难不成真打瘸两条?我没那么狠心。”
“……”
其实,任意的话过于夸张,我压根没对小王麻子动手,我只是抄起铲子吓唬他,结果他自己摔到田沟里。那是我第一次对“人在做,天在看”六个字深有体会。自那开始,我发誓要做个安分守己的好姑娘——决定不去偷小王麻子家的苹果来报复了。
但无论我多么安分守己,任意都不打算放过我。
他能吹会侃,刚回到镇上没多久就成为孩子王。别人都羡慕他在大城市待过,视他为偶像,对他唯命是从。
当任意发现我竟然开始研究“自然与科学”这么有格调的小学课本,他开始坐不住,想方设法地刺激我,包括提醒我是个父母吉祥却不被喜爱的姑娘。
“表现再好有什么用啦?难不成还能钻回肚子里重新投胎?”
是的,我没办法回炉重造变身为男孩,注定永远都得不到父母的喜欢。
可我打小报复心强,遂将任意的句句挑衅铭刻在心,然后用“自然与科学”上的生活小方法,把任意炸了个满脸彩霞……
“把我炸得满脸彩霞?把我?”
多年后,任意再追问,我才不情不愿地承认:“好吧,是我。”
因为时间没拿捏好,当年我的小实验提前开出花,我猝不及防被喷起来的七色粉笔灰洗礼,和京剧中五颜六色的脸谱无异。
“那你又好到哪里去了?!”时过境迁,我吼道。
“谁初一的时候骗他妈,说上了中学的分数都是考五百减三百,你以为超市大减价啊!”
更不要脸的是,他还长叹一声:“下次我尽量只考三百,就能做第一名啦。”
当然,任意他妈没信。
任家父母都见过世面、小有文化,早年出去经商,颇有成就,后来被朋友坑得一无所有,只剩下镇上这套旧房,不得已才带着八岁的任意搬了回来。
那日,任意挨了顿结实的打,从此,他恨透了我。
因为任妈妈还是怕冤枉他,随口问门前经过的我:“依恋啊,你们的分数是考五百减三百吗?”
我镇定地摇摇头,离开。
忽然想起什么,我又倒回去:“对了,阿姨,我们的总分不是五百,是七百。”
……
Part-2
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淡漠。
他们将我生下,往奶奶手中一扔,出门打工去,多年不归。后来,我听说他们又生了个儿子,日日夜夜宝贝似的带在身边。
印象中,奶奶起初也很不喜欢我,觉得我是拖油瓶,但人心是肉长的,当我代替奶奶拿起铲子,将小王麻子追到田沟那日,她好似偷偷抹过眼角。尽管她一张嘴还是骂骂咧咧的,可等我回去,她将一个烤得焦香的番薯扔给我:“女娃子跑起路来就是没一点力气。”
她在责怪我没追上小王麻子。
但我能感觉到,那是她示好的方式。
后来,我开始能收到很多的番薯吃,它们成为我儿童时代唯一的零食。
偶尔任意会来抢夺我的零食,吃下大半个却嫌弃道:“没城里手艺人烤得好吃。”
我冲他龇牙咧嘴:“快滚回城里啊!”
小小年纪的他,眼睛熠熠生辉。
“肯定能回去!还要带着我爸妈一起风风光光地回去!”
他能不能风风光光地回去,我不知道,但我对那座城市其实也很向往。
听说它挨着首都,马路四通八达,灯光比星光盛大。
更重要的是,任意说,那儿有我想都想象不到的大荧幕,能看更生动的动画片。
那时电影院还没普及到镇上,每个月会有固定的班子带来一块白布,在任意他们家附近的空旷场地放露天电视,通常四大名著轮着放,最常见的便是《西游记》。
出于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原则,任意每次都能抢到绝佳位置,还故意用慢慢拔高的身体挡着我。
于是,我又生出个梦想,梦想着哪天能看一场不被遮挡的电影。只是,没想到,这个梦想是任意帮忙完成的。
他没法立刻带我去大城市,但他牢记了《西游记》中的每句台词,在我十二岁那年,拉着他的小跟班亲自给我演了一场戏,算作我的生日礼物。
正当我感动得稀里哗啦时,少年突然用手中的“金箍棒”直指我的方向:“妖精,哪里逃!”
任意骂我妖精,我不觉得可怕,毕竟在我的印象里,妖精都是倾国倾城的角色。
可他非要在“妖精”前面冠上个“蛤蟆”,我实在不能忍,虎虎生风地抄起脚边的弯刀就朝他的“金箍棒”砍去。哐的一声,“金箍棒”断成两截,吓得少年大气不敢出。
周围小伙伴太多,任意渐渐下不了台,红着脖子、叉着腰地怒指我。
“你、你……林依恋!你毁了我的梦想!你赔我!”
原来,他不是为了送我生日礼物才演这出戏,而是他向来崇拜孙悟空,想感受下做英雄的滋味。
恰巧那天是我生日,恰巧我这个观众很动情。
不管起因、结果如何,始终是我不对。我明明答应过自己要做安分守己的淑女,怎能拿弯刀?
于是,为了弥补,我很善解人意地对任意承诺:“不就一个梦吗?还你就是。”
当即,我正正经经地用铅笔在田字本上写下欠条——林依恋欠任意一个梦,然后摁下手印。
可大话说出去了,究竟怎么才能还任意这个梦呢?
我左思右想,将自己存的钱悉数贡献,给任意买了一朵棉花糖。
送棉花糖的时候,我一脸正经:“给,赔你。”
“赔我?”
“对啊。我砍了你的金箍棒,还你一朵筋斗云,很棒有没有!”
任意这才反应过来,恨恨地接过“筋斗云”,表示:“这只能算利息!”
我还不懂什么叫利息,但我没工夫去研究。因为,就在同一天,奶奶不小心在田里摔了一跤,引发脑溢血,前后不过一周便去世了。
也是那个夏天,我终于见到传说中的父母。
他们开着出租车,停在村口,四五岁的弟弟正扒在后排车窗上舔“筋斗云”。
“筋斗云”真大啊。
我看着他吃都觉得香甜,然后眼泪流了下来。
再甜又有什么意义?
它毕竟不是真的“筋斗云”,无法带我回到过去,找回有奶奶的家。
Part-3
我虽然和父母没什么感情,但他们不至于看着亲生女儿流离失所,所以我比任意更早去到他渴望的城市。
大城市车水马龙,高楼入云。
那时流行手写信,用比鲜花还香的信纸洋洋洒洒地写几百字,寄给远方素未谋面的朋友。
最初我是为了赶时髦,想尽早融入城市里的学校的环境,遂将早饭钱省下也拿去买信纸。
可我思來想去都没想出个收信人,罢了,就写给任意吧。
我将他当树洞,絮絮叨叨地说起到这里的不习惯和新鲜事。但镇上的地址我把握不太清,能不能寄到他手里还打个问号,直到有日,班主任将署上我名字的黄色信封交到我的手中。
我捧着信激动了很久才展开,上面只有龙飞凤舞的三个字——没见识。
正当我暴躁地要手撕信纸,决定再也不理他时,翻到信纸的另一面,我才发现还有好几段,基本都是介绍城市里的特色小吃和具体位置。
看着他歪歪扭扭的字,我心头涌起一阵暖流,鬼使神差地抽出新信纸回复——等你来,带我去。
任意要从镇上考来城市并非易事。
我的成绩虽然一般,但享了政策的福,家庭住址就属于七中的学区,可任意的成绩比我更差。之后为了帮助他,我的回信里都会夹上好几张当周的课堂笔记。尽管他再也没回过信,但我就是知道,他看见了,并且,他会来。
即便不是为了带我吃香的、喝辣的,他也得为他杀回城市的伟大梦想。
当我一心想着任意为了什么而来时,言一繁却问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抱歉,我忘记给你们介绍言一繁了。
他是课堂笔记的创造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冠军,也是我的前桌。
开始我们也并不熟,我只听闻他在外的学神名声,实际并没交谈过几句。后来是我无意间瞥到他干净整洁、字迹飘逸的课堂笔记,才起了歪心,就老偷偷在课余时间“借”他的笔记誊抄。
言一繁渐渐地发现不对劲,每天课间休息二十分钟时,他的笔记就会莫名地失踪一阵,上课前又好好地躺回课桌。
我以为他不会发现这个细节,直到被他当场抓到。
城里的学校擅长用操行分说话,大大小小的赞誉和惩罚都会跟着档案走。我怕他将我交给班主任,立刻奥斯卡影后上身地去拽他的袖子,打苦情牌。
“对不起,言同学,呜呜……我吧,有个智力发育迟缓的哥哥,老考倒数第一。我妈说,这次他要再考倒数第一,就将他送去智障学校……我没办法,一心为了帮助他,才……”
言一繁不知是被我感化,还是被我神神道道的模样吓到,微微扯开袖子,表情僵硬。
“算了。”他最终道。
然而,高一开学那年,当言一繁看到四肢健全、眉目疏朗的任意,眼神颇为犀利地冲我射来:“这就是你那位智障哥哥?”
接着,我就被任意追杀了。
三年过去,他的英雄梦还在,却已经不再是拿木条当金箍棒的幼稚少年。
他开始挥舞扫把。
他在言一繁说完“智障哥哥”四个字的时候,快速抄起教室里的扫把追着我满学校跑。我惊惶的尖叫声曾洒在青葱校园里的每个角落,可只有我自己知道,当任意背着单肩包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心中的惊惶其实很少,至少,惊喜比惊惶多。
总的来说,任意还是挺感谢我。
我用自己的方式将他带回了心心念念的城市,距离他风风光光带着父母杀回来的梦想又近一步。为此,他开始反过来监督我的学习,和言一繁一起。
言一繁监督我,美其名曰:我抄了他的笔记,就是他的子弟,子弟不许给老师丢脸。
但监督是一回事,我究竟有没有学霸潜力又是另一回事。
况且,我志向不大,唯独对文字有点兴趣,一心只追求考上个二流大学的文学系。不料,高考前夕,任意和言一繁逼着我将第一志愿填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见鬼的是,那年北京院校对外地生有分数优惠政策。
我刚好考上了。
Part-4
似乎每个男孩儿时都有过英雄梦。
言一繁的英雄梦来自外国电影《蜘蛛侠》,任意的英雄梦毫无疑问是孙悟空。两人你一言、我一语间,才得知彼此都对动漫游戏类的东西感兴趣,遂相约报了B大著名的游戏开发专业。
这也是他俩逼着我去北京的缘故。
他们说,铁三角少了一角,总觉得堡垒岌岌可危。而B大与我所在的院校,只相隔一条街。
通知书下来那日,恰好也是我十八岁成人,双喜临门。
言一繁兴高采烈地表示要请客为我庆祝,任意也是从未有过的兴奋。
我们三个在高中学校后门一条街上的一家店子里吃完最后一次麻辣烫,憧憬着未来大学生活的模样。到埋单时刻,任意抢先蹿到收银台。
在女孩子面前抢埋单这种事,言一繁貌似也不想输,跟着蹦跶过去。临走前,还特意拍了拍我的肩膀,欲言又止地对我道:“依恋,你先别走,等着啊。”
五分钟后,他和任意一起灰溜溜地倒回来。
“有现金吗……”
任意身上钱不够,言一繁则是忘记带钱包。
毫无疑问,那顿说要为我庆祝的麻辣烫,最后变成了我请客。
“原来,要我先别走是这个意思?”
我捏着空空的钱包,委屈巴巴地冲言一繁撇嘴。
少年的脸猛地滚烫,难得结结巴巴地说:“不、不是的,其实……”他的话没完,整个城市倏地黑暗。
先前说过,这里离北京并不远。
彼时正值2008年,周边城市隔三岔五就停电节省资源支持北京奥运。而我记得比谁都清,当晚星星的皎洁度堪比小镇上的,不停地眨着眼。
或许,真正让我记得的缘故,是在十八岁生日那天,陷入死寂的、黑暗的街道中,有人曾小心翼翼地勾过我的手。
当指尖不同的温度传来,我紧张得浑身发颤,肩膀跟着耳畔呼吸的频率一起抖。
我想过要抽出手,但最终没有。
忘记有多久,一道车灯袭来,将缓缓扣住的一双手照得透亮,吓得我赶紧松开。
我的动作过大,被前方饶有兴致观看星星的任意忽然回过头逮个正着。但他只怔忡了两秒,随即又回身看向头顶,不知看见过那幕,还是没看见,以至于整个暑假,我都坐立难安。
初入大学,我就感觉自己的专业比想象中的还要清闲。
至于任意和言一繁,当真肩并肩地走上了游戏这条不归路,成日坐在电脑前敲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大三,北京某家实力强劲的游戏公司在B大举行了一场设计公开赛。言一繁和任意觉得是个机会,熬更守夜共同设计了一部作品参赛,一举斩获新锐奖。
在这之前,言一繁的父母不太赞同他做游戏。
言家的企业是家族企业,接连几代都经商,家产颇丰,又只有言一繁这么一个儿子,自然希望他回去接班。
好在言一繁最终用实力证明,他适合吃这碗饭。
眼看拦不住,言家父母不再阻挠,干脆花钱给言一繁在B大附近租下两间公寓,建立了一个小型工作室。
任意自然成为言一繁工作室的第一个搭档。
那段时间,我应该感觉到言一繁和任意两人即将发大财,所以特别殷勤。
比如,我知道他们工作一旦开始就没日没夜,索性在食堂打好几份饭菜,经过一条街给他两送去工作室,简直和老妈子一样。
偏偏任意还不念好。
Part-5
办公室内。
任意顺手夹起一块肥肉扔进我的碗里:“林依恋,你有点眼力见儿行吗?你什么时候见我吃过肥肉?”
我刚想还击,那块肉又被言一繁顺其自然地夹走。
“我也没见她吃过肥肉。”男生说。
人和人果然不尽相同。
经过大学几年的沉淀,言一繁早成长为细心稳重的男孩,学会很温柔地说话和温柔地笑。偏偏任意还是老样子,一遇到什么事就容易急得跳脚。
“那是他还没遇见能够收服他的人。”言一繁讲,投过来的目光炽热,仿佛在说他已经遇见。
我哈哈地讪笑:“谁有本事收服孙悟空啊!”
言一繁却突然问:“那蜘蛛侠和孙悟空,你觉得谁更厉害?”
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我结结巴巴,许久讲不出话。好在任意适时洗碗归来,将饭盒、饭勺往我面前一扔,叮叮当当作响:“林依恋,你还不回寝室,是打算今晚在这儿和我们一起睡?”
我從没像此刻那样感激他,抱起饭盒和饭勺就百米冲刺一样地跑掉了。
到了大四,言一繁的工作室渐渐在B大游戏专业的学生中有了名声,慕名想来实习的人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工作室接到一家大型游戏公司的邀请,想和他们一起合作开发某款新游戏,光订金就不菲。
拿到订金那晚,任意兴奋地给我打电话,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大堆。
他说他已经和父母通过电话,敲定了他们来北京的时间,还说这笔订金足够他在三环附近长租一套环境不错的两居室,可能还有剩余。
最后,他说他刚交完房租,正从三环往B大附近赶,要我下楼去见他一面。
“林依恋,别讲我没良心啊。你十八岁那年,我欠你的生日礼物……”
可我还没听他说完,有道清朗的声音比他更快地传到我的耳边:“依恋,我喜欢你。”
我怔怔地抬头,望向此刻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的青年,离我三步之遥。
“依恋,我真心喜欢你。”看我不说话,男生重复道。
电话那头的任意应该也听见了,他沉默半晌,将一段我几度想埋葬的往事兜头砸来:“林依恋,全城停电那晚,我看到的不是幻觉,是真的,对吧?”
我的心一慌,对面还站着言一繁,当即不知如何作答,任意却将我的沉默当作回应。
然后,我成功地听见通话被切断的声音。
嘟。嘟。嘟。
Part-6
那天我失眠一整夜。
翌日,就接到言一繁工作室出意外的消息,起因是与游戏公司合作的项目。
项目分许多区域,唯独任意和言一繁负责的那块小样遭到泄露。偏偏他们又是最重要的角色设计,导致对手公司抢先注册。听说游戏公司的经理大发脾气,要追究到底。
而这块小样只两个人有——任意和言一繁。
得知意外的第一时间,我便觉得是任意那边出的问题。因为言一繁对外都以稳重著称,相比起来,毛手毛脚、跟个大男孩的任意更有可能。
于是,我主动跑去找他,要他好好回忆:“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如果主动向经理认错,或许……”
我的话没说完,任意青筋暴起,死死地盯着我,一字一句:“林依恋,你就这么相信他?”
任意发飙的样子我自以为见过。直到那天,我才发现,以往打打闹闹,他不过装腔作势罢了。
青年将唇抿成直线,眉眼里仿佛都带着刺,恨不得将我全身刺出血花。
我晃了晃神:“可言一繁怎么会犯那样的低级错误?别忘了,我俩的笔记当年都是抄他的。要是没有他,我和你兴许连大学都考不上。你要我相信这样的人会不小心泄露小样……”
“呵,”任意突然冷笑,看向我的目光只余冷漠,留下阴阳怪气的五个字,“时间会证明。”
然后,他走了,没有回头。
时间的确能证明很多事情,并且不用太长,仅仅三天,任意就用事实打了我的脸。
因为言一繁扛不住压力,主动找了经理坦白,说他并非故意弄掉小样,而是在来找我的途中遗落在出租车上了。
他究竟是粗心,还是恶意,如今已无从评断,可项目最终还是被撤资,工作室面临大笔赔偿。以言家的实力,这笔钱倒不会伤筋动骨,却足够让言家父母彻底堵上他选择的路。
那日,言一繁在他曾苦心经营的工作室待了一天一夜。
我赶到的时候,他已醉醺醺,却还认得我是谁,迷迷糊糊中又问:“依恋,你还没回答我……蜘蛛侠和孙悟空,究竟谁更厉害?”
良久,我才听见自己的声音:“当然是蜘蛛侠。”
闻言,寂静的夜里,言一繁疑似笑了,胳膊顺势绕过来,口气与孩子一般开怀:“终于,终于……蜘蛛侠和孙悟空的较量,终于分出胜负。”
时光仿佛倒回至十八岁那年,情景重现。
有个男孩牵了我的手。
而玻璃窗外,有个男孩依旧是旁观者。
Part-7
一夜间,言一繁从B大的神话成为B大的笑话。
同样,一夜间,任意像圈无痕的水纹,不动声色地淡出我和言一繁的生活,我们三人凭空生出一种叫作互不联系的默契。
听说,任家父母被接到北京,任意开始忙着找工作,闲暇时就拼命地设计游戏程序。言一繁则顺理成章地入主自己的公司,学习怎样成为一名商人。
我再听到任意的消息,是一年后,在北京游戏星光大典颁奖典礼上。
他作为冠军获得者出席。
透过直播平台,我才发现那从前只知道拿木棒当金箍棒的男孩,其实早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成熟,成熟得能完美驾驭一套颜色挑剔的西装,成熟得每个颔首微笑都得体从容。
更叫人讶异的是,消失这一年,他竟埋头独自研发出一款单机游戏,以他的偶像孙悟空为原型,塞入不同的故事核,通过卖版权的方式赚到第二桶金。
我却没什么可圈可点的,一毕业,就在言一繁的手下做文秘,包括星光大典的直播也是言一繁点开的。
我一推门进去,他立马抖着手关掉,假装自己不在意,看得我揪心。
关于过去,我们只字不提。
再和任意相逢,我们已阔别近三年。
尽管三年没联系,他是B大杰出校友,我多多少少能听到有关他的消息。
听说他在某某地段一掷千金买了房,将父母风风光光地接过去,听说身为名声鹊起的游戏研发师,他的作品版权价值过亿,当初获奖的作品还在两年内改编成电影上映了……
就是这样一个活在我“听说”里的人,以为永远没机会再面对面的人,与我相逢在医院的走廊。
走廊很窄,我们避无可避。
“你的头怎么了?”任意靠近,一眼看到我头上的纱布,少了玩世不恭的调调。
我不太习惯他这般正经的模样,却就是开不了口和从前一样与他闹个你死我活,最終无所谓地笑:“车技不好,碰的。”
“你来医院是?”我反问他。
我的话说完,有个姑娘从妇产科出来,没注意到我俩在交谈,顺势挽住任意的胳膊要走,一切不言而喻。
那姑娘戴着口罩,正是饰演他游戏改编成电影的女主角的年轻女明星。
别问为什么她戴口罩,我还是能一眼认出。从她和任意传绯闻开始,通过那些大大小小的八卦报纸,我早将她的脸记得清清楚楚。可医院走廊上,当着他女朋友的面,我只能没话找话,云淡风轻地说恭喜。
“叔叔阿姨应该特别以你为荣,毕竟……实现了儿时之诺。”
话落,我仔细观察任意的脸色——并不难看。
我原本以为他至少应该有点难过。
可我细想了一下,他也没有必须难过的理由。
总之,他最后也笑着对我讲恭喜:“听说你和一繁……”
当那个名字跳出,我不等他说完,抬腿灰溜溜地逃走。
有的情景设想过千万遍,可真正面对起来并不简单。
尽管我以为自己早做好万全的心理准备,尽管早在三年前,声声求言一繁的夜晚,我就该无坚不摧。
当言一繁对我说,查到泄露小样的就是任意的电脑,讲到即便没经任意的手,任意也难辞其咎时,顷刻,我想起十年前的小镇。
我用一把弯刀砍了一个少年的“金箍棒”,他吼着跳着要我赔偿,而我信誓旦旦道:“任意,欠你一个梦,我迟早会还。”
于是,暗夜中,我紧紧抓住男孩的手:“言一繁,对你来讲,这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爱好,你不屑靠它吃饭。可对任意而言,若罪名坐实,那就是他的人生污点,恐怕以后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所以,你能不能……能不能……”
条件是什么,不言而喻。
但我高估了自己,也轻看了人性。
我以为付出一生的代价足够重,重到言一繁心甘情愿用前程做交换。
可时日渐长,当任意抓着梦想的尾巴如鱼得水时,那个曾被我说稳重温柔的男子,终究忍不住戾气四射。
“林依恋,都怪你!原本站在聚光灯下的人是我啊,是我!”
言一繁喝了酒,失手猛地一推,我撞到书柜,鲜血直流。
我痛到几近昏厥,有那么一刻,甚至想过逃走。他又失神冲过来,将我紧紧地抱住:“对不起,依恋,是我糊涂了!你答应过陪我一辈子的!你别走……”
立时,我脑子里出现两个字——
报应。
Part-8
曾经,我为还任意一个梦,埋葬了属于言一繁的梦。
事到如今,一切我都该承受。
只是,有句话我一直很想问任意,当年他三更半夜打电话要和我见面,谈到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你究竟准备了什么?”重逢当晚,我终究没忍住拨出那通电话。
那头的人怔忡片刻,失笑:“忘了,反正是些小姑娘喜欢的吧,后来搬家也不知掉到何处了。”
“哦,这样……”
我捏着手机出了汗,眼睛里的水也跟着要闻风而动。我想起多年前,言一繁在女生宿舍楼下,义正词严地对我告白:“依恋,我喜欢你。”
我却答:“抱歉,一繁,全城停电的夜晚,我以为拉我的手的人……是任意。”
那夜路灯尚亮,我明明记得走在我左边的是任意,然而,车灯打过来,我看见的却并非那张冲我龇牙咧嘴的脸。
如今,说什么都晚矣。
或许某天我兴起,跑去玩一玩任意设计的、风靡全国的游戏,就能意识到,任何成功都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获得。至少这款游戏,那个男孩,其实暗暗用了长达四年的时间去架构、写程序,从未间斷。
那就是他送给我的,迟来的成人礼。
游戏中的女主角,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妖精,跟着奶奶在一方天地中长大。天地中还住着一个混世魔王,成日以捉弄她为乐。
可捉弄归捉弄,混世魔王却迄今记得,小妖精曾有过两个梦。
第一个梦,是拥有一瓶能变漂亮的“神仙水”。
第二个梦,是奶奶去世时,想拥有让时光倒流的筋斗云,找回真正的家。
然而小妖精可能上辈子没做什么好事,梦想自始至终都没实现,反而欠下混世魔王一个梦,还送给他一朵筋斗云当利息。
混世魔王心软了,对她说:“日子还长,你慢慢还。”
“没想到这傻妖精,债没还完,先爱上别人。”混世魔王坐在山巅,可笑地对路人讲。
他本来,本来想在游戏里还她一个愿望。
他本想告诉她,自己设计出了世上最快的云,能穿越时光,带她去任何远方,却不料在小妖精的眼里,他永远都是扶不起来的阿斗,没资格成为的她心上月。
游戏画面终,瞧着苍穹上孤独的混世魔王,路人道:“罢了,罢了,不过一妖精,大王如今目空一切,想要什么得不到?”
混世魔王忽然不再笑:“对,不过一个妖精,取经路上眼花缭乱,什么样的没有……”
可混世魔王不懂,自己的心,为何依旧隐隐作痛?
也许是因为,倥偬五百年过,送他筋斗云的妖精——始终就那么一个。
编辑/夏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