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护理干预对脊柱多椎体结核患者预后的影响
2018-09-14罗惠倩
罗惠倩
(浙江金华广福医院,浙江 金华 321000)
脊柱结核是结核菌素引起的慢性炎症性疾病,是常见的肺外结核,占全身骨关节结核的首位,发病年龄以20-30岁为高峰,但目前有老龄化发展的趋势。脊柱结核由于潜伏期常,发病时难以发现,早期诊断较为困难,常因诊治不及时,累及椎管产生脊髓神经压迫,是致残性疾病之一。因此,脊柱结核的早期诊断与治疗在整个脊柱结核的防治中占有重要地位[1]。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探讨给予脊柱多椎体结核患者综合护理干预对患者的护理效果以及预后的影响,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1月——2017年1月期间在我院住院治疗的脊柱多椎体结核患者48例作为研究对象。对照组24例中男性16例,女性8例,年龄为32-66岁,平均年龄为(49.4±11.2)岁。患者平均病程(3.6±0.9)年。其中胸椎结核8例,腰椎结核11例,合并结核5例。观察组24例中男性15例,女性9例,年龄为32-65岁,平均年龄为(49.3±11.5)岁。患者平均病程(3.2±1.0)年。其中胸椎结核9例,腰椎结核12例,合并结核3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对比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治疗:患者采取手术治疗、抗结核化疗,继而根据治疗情况采取植骨融合内固定术进行治疗。
观察组在此基础上结合综合性护理干预:(1)在化疗过程中,应及时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如发现有相关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期间还要注意患者身体情况以及营养情况,调整合理的饮食保证患者营养供应。(2)在化疗期间随时倾听患者的主诉,并且向患者普及疾病以及治疗的相关知识,使其了解疾病知识,清楚治疗过程,从而配合医务人员治疗。(3)患者在住院期间要指导其进行合适的体位选择,同时帮助其进行功能锻炼。针对不同患者的不同心理,护理人员应给予不同的护理措施,从而保证患者的心理状态正常。
1.3 评估标准
两组患者出院后均进行为期10个月的随访,分别在1、3、10月内对患者心理以及功能恢复进行评测。以SAS(焦虑自评量表)[2]对患者焦虑状态进行评定。在随访结束前以JOA(腰椎评分表)对患者腰部功能进行评定。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8.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形式表示,实施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形式表示,实施x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在随访期间,两组患者出院后1月内的焦虑评分对比无统计学差异(P>0.05)。但在出院后3月、10月内,观察组患者的评分优于对照组,两组患者对比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详见表1。另外,出院10月后,观察组患者JOA评分为(19.8±0.6)分,而对照组为(17.5±0.8)分。观察组患者的评分优于对照组,两组患者对比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
表1 两组患者出院后不同时期抑郁情况对比
3 讨 论
脊柱结核约占骨关节结核总数的一半,其中以儿童和青少年最为好发。所有脊椎均可受累,但以腰椎最为多见,胸椎次之,颈椎较少。脊柱结核病变经常累及两个椎体以上。在儿童中以胸椎结核最多见,常累及数个椎体。承认以腰椎结核多见,常仅侵犯邻近两个椎体。约90%的脊柱结核病变均在椎体,单纯的附件结核较为少见。脊柱结核中,截瘫的发生率约为10%,以胸椎最为多见,腰椎最为少见[3]。
脊柱多椎体结核的临床治疗较为复杂,现临床上对于该疾病的治疗采取清除结核病灶+植骨融合+内固定矫正。在漫长的治疗期间,患者收到来自生理、心理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导致不能达到预期治疗效果,预后效果较差。综合性护理干预是基于患者自身情况制定的护理干预措施,包括心理干预、治疗干预等多方面干预,全面预防患者治疗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从而取得良好的护理效果和预后表现。本文研究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出院后1月内的焦虑评分对比无统计学差异(P>0.05)。但在出院后3月、10月内,观察组患者的评分优于对照组,两组患者对比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出院10月后,观察组患者JOA评分为(19.8±0.6)分,而对照组为(17.5±0.8)分。两组患者对比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
综上所述,对于脊柱多椎体结核患者采取综合护理干预,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并缓解患者的心理状况,从而使得患者腰部恢复更快,提高其预后表现,适合在临床上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