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做公益,就该低收入吗?
2018-09-13汪徐秋林
有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公益从业者中女性占比过大半,但其薪资整体水平较男性而言偏低,存在较明显的“同工不同酬”现象,也就是性别不平等问题。
在公益行业中引入性别视角,公益机构负责人通过不断学习,以开放的心态加强性别平等意识的相关教育。另外,公益机构也需要落实“同工同酬”等法律规定。
南方周末记者 汪徐秋林
“女性”“公益”“收入低”三个词之间有强相关性吗?能画上等号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包括公益领域从业人员在内的不少人。
近日,知名演员袁立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则上海袁立公益基金会招募工作人员的启事,其中写道,“我们希望她是一位女性(因为我们付不起男士的费用,因为在上海你要养家糊口,我们怕耽误了你的幸福)”,“因为是公益组织,也得提醒应聘者,也许你拿不到你预期的酬劳”。
这条微博的评论中,除了对岗位感兴趣的留言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声音质疑这是对男女同工不同酬的委婉说辞。更有用户直接发问:“机构是按性别发钱的吗?公益组织就可以公开搞性别歧视?”
多位受访者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则言论反映的问题属于“性别歧视”争议范畴,却不仅限于此。2015年,中国发展简报发布一份针对中国37家公益机构所做的调研结果表明,在1187名全职员工当中,女性从业人员比例高达67.5%。“男性多从事科技、外交、政治等,女性则做慈善、服务等工作。较多声音认为女性更擅长照顾类工作,这恰恰反映了性别分工和角色定型。”联合国妇女署高级官员马雷军对此现象曾发表过看法。
作为公益行业主要的从业群体,女性一方面在许多机构中占据着领导决策地位。多位受访人员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她们所处的环境中,社会性别固有的偏见依然存在。
“在公益工作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对公益项目的设计、有效实施都具有非常大的帮助和作用,这既是公益有效性的一个保证,也是对服务对象最大程度的尊重。”调研报告《公益行业中社会性别现状和挑战》这样写道。
数据背后的不平等
留学归来的江苏菲,出国前曾在北京某艺术高校任教,在回到上海从事近两年志愿者工作后,她对这次袁立公益基金会招聘的岗位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
江苏菲还在北京时,就以志愿者身份参与过当地的公益活动。出国之前,她就在北京的特殊儿童救助研究中心,为一群因父母犯罪而无人抚养的孩子们提供帮助和教育。
留学欧洲时,江苏菲参与了当地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的调研,经过对比她发现,很多NGO在成立后,都会与固定的企业进行对接,得到持续稳定的项目资金。但在国内,社会组织中有固定资金来源的情况比较少,这就很容易导致机构运营出现困难,机构人员待遇不高。
回国两年来,江苏菲从事的工作一直也与公益有关。“我不关心能得到多少报酬,也不在乎这岗位会有多少发展空间。从我接触的人来看,做公益男女收入其实应该一样。如果我是一个在经济上遇到现实阻力的人,可能也就得做一些更现实的选择了吧。”江苏菲这样表示,“感觉(袁立公益基金会)招聘的这个岗位提供的待遇不会很高,不会高于一万吧?”
截至发稿前,袁立本人和上海袁立公益基金会并未就此次招聘的更多内容回应南方周末记者的提问。
据中国发展简报2017年发布的《中国公益组织从业人员薪酬调查报告》显示,23.2%的公益从业人员每月工资在3000元以下,34.9%的人工资水平处在3000-5000元之间,这也是占比最多的人群,而月收入在15000元以上的从业人员,只占调查总人数的2.8%。
2017年,全国妇联主管的妇女研究所针对北上广深新社会阶层女性开展了一项调查。该调查显示,在社会组织女性从业人员中,78.2%的人年收入低于10万元,20.2%的人年收入在10万-30万之间,这一比例显著低于新社会阶层女性的整体收入水平。
2018年9月10日,拥有近十年从业经验、在多个公益组织中任职过的贺晴晴向南方周末记者描述了她观察到的现象:十年前国际NGO中层人员待遇能达到2万元左右,那时男性比例也较高,但现在公益组织越来越多,入职门槛也在降低,机构薪水水平不断下降,有的甚至不给员工上五险一金,这种情况下,更多不需要肩负养家糊口任务的女性就进入了这个行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招聘中不得歧视女性的条款规定。
事实上,在就业招聘中,公益组织明确表示会更倾向女性候选人的情况确实存在。例如有的国际机构就会在招聘启事中注明,同等水平条件下倾向于女性、残障人群。有机构对此认为,在社会能够为这些人提供相对较少就业机会的环境下,公益机构给予这些人更多就业岗位,能够促进社会整体上的平等。
在公益人士刘霞看来,这则招聘启事的特殊性,在于它反向排除了男性候选人,但工作中的性别平等,是要求对男女双方都一视同仁,以工作能力的匹配度来取舍候选人。
“言论背后体现出‘男性赚钱养家、女性貌美如花这样性别预设的刻板印象,在中国大多数家庭都是双职工的大环境下,女性并不是一种附属的、次重要的性别,她对家庭和社会的贡献是一样的。”刘霞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全国妇联曾联合国家统计局于2010年发布了《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其中显示,工作日期间,女性总劳动时间(含工作及往返路途和家务劳动时间)为574分钟,男性为537分钟;休闲日中的休息时间,女性为240分钟,男性为297分钟;在收入差距上,城乡女性的年均劳动收入仅分别为男性的67.3%和56%。
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于不久前发布的《2018中国性别薪酬差异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女性平均工资是男性的84%。此外,根据世界经济论坛、联合国妇女署等机构统计数据,我国女性的薪酬待遇均在不同程度上低于男性所得。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张建岷在回答南方周末记者提问时表示,公益机构里女性较多、男性较少的现状确实存在,在女性工资普遍低于男性的大环境下,行业女性多,说明这个行业整体收入相对偏低,这同样是性别不平等的表现之一。
57%的公益机构负责人是女性
但与此同时,公益领域中女性从业人员的力量也在被不断彰显。
《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这样总结:女性曾经担任过领导或负责人的比例十年间提升了4.5个百分点,女性参加捐款和志愿者活动的比例十年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参加民间自助、互助组织的女性比例高于男性。而据《公益行业中社会性别现状和挑战》调研结果显示,参与调研的37家机构中,有57%的负责人是女性。
张建岷认为,公益人很不容易,女性公益人更不容易,因为她们面临着需要不间断平衡事业与家庭的现状。在中国家务社会化程度还比较低的事实下,职业女性还要承担更多照顾子女、照顾老人的工作,压力会比男性更大。
在两年前接下某公益基金会秘书长的职务之前,尚慧婷就犹豫了很久——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在襁褓中的小儿子还离不开母亲的照顾,担任基金会秘书长,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要独当一面,她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和精力去应付即将到来的一切。
尚慧婷介绍,她的领导同样是一名资深的女性公益人。“这一过程她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面试后她不断鼓励,认为我可以在工作上多做一些尝试。到后来,跟着基金会工作人员去北京周边村庄探访留守儿童时,看到他们所处的环境和经历的现状,就觉得应该为他们做一些事。”
曾经在创投机构工作的般若,出于对公益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在2015年底重新回到了公益行业。现在她在益动燕赵公益项目中担任总干事,对于目前的工作,她感到很满意:“工作当中体现出的个人价值、开心程度,与周围建立的关系以及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都是我选择回到公益行业的原因。在创投公司那几年,我观察到整个公益行业不管从规模还是管理,都一直在向上走,包括薪酬,也在逐渐改善。年轻人努力肯干,找到平台,待遇还有可能实现跃升。”
尽管在日常的工作中,般若与性别平等机构接触不多,但她认为,性别平等是根植于每个人心中的价值观。目前,她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就是为青年公益人提供能力建设上的支持,赋能这群年轻人。“工作不分男女,只有能力强弱”是她传递给公益人的价值观。
工作间隙,尚慧婷和同事常常会聊起公益行业女多男少的现状,并打趣要“保护好基金会中的‘男宝宝们”,但谈及公益行业具体什么样的工作适合男性,什么样的工作适合女性时,她坚持认为,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才最关键。
引入性别视角推动行业进步
贺晴晴发现,自己工作过的几家国内的NGO,对于性别平等观念的交流都比较少,第一家组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日常工作中,对包括说低俗笑话等都很谨慎,在职期间,她也从未听过任何同事有性骚扰或荤段子的情况;第二家组织女性领导者居多,比较强势能干,最近还出台了预防性骚扰的有关规定。
贺晴晴描述的内容,在《公益行业中社会性别现状和挑战》的调研中均有涉及。在发布近三年后,中国发展简报当初策划起草这份报告的工作人员们都已陆续离开原机构,南方周末记者在与报告曾经的一名牵头、执笔人郭婷取得联系后,她介绍,“机构组织基本信息”“属于机构治理中的性别敏感”“机构发展战略中的社会性别策略”“项目运作中的社会性别视角”作为报告当时设计的四方面内容,是希望将机构本身、机构战略、社区项目以及帮助他人的视角四个层次,囊括到行业性别视角的观察当中。
从机构本身和机构治理部分的数据结果来看,女性在从业人员和机构领导者数量上占据较突出位置,但报告还显示,接近一半机构“在机构发展战略层面,未考虑过社会性别的部分”,超过半数机构“不考虑备选人是否具有社会性别意识”,而超过三分之二的机构都没有在组织内部开展过相关的社会性别培训,仅有3家机构“从设计到执行、评估都有一套完善的社会性别指标”……报告最后认为,公益行业从业者缺乏基本社会性别意识的情况仍然存在。
但与此同时,新一代从业群体对于性别平等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妇女研究所的助理研究员石鑫,通过全国妇联2017年关于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的研究就发现,多数年青一代的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具有鲜明的性别平等意识,认可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就业、参政和家庭生活等权利。
刘霞也向南方周末记者分享了她的体验和观察:“我从事女性权益相关工作七八年,直到现在,每天也在不断反思是否存在带有性别刻板印象的想法。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固有的偏见和观念,对于没有接受过专业社会性别意识培训的人来说,他们更难意识到自己言行被不知不觉地影响。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或机构的知名度高、对公益投入大,就假定他们不会存在刻板印象,在任何方面都先进和开放。”
在公益行业中引入性别视角,通过不断学习,以开放的心态加强性别平等意识的相关教育,是刘霞认为的能够不断改变固有表达和认知的途径。“通过系统、科学的培训,在工作和生活中引入社会性别意识的观念,能够不断修正带有性别刻板印象的言行,当然,这一过程我们应当多给予他们一些包容。”她说。
而落实这一措施的路径,就是“从改变人开始,逐步渗透到社会组织的机构战略发展和治理,以及项目运作中。”《社会性别现状和挑战》的执笔人员们在报告最后这样写道。
(应受访者要求,江苏菲、贺晴晴、尚慧婷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