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018-09-13潘申余
潘申余
摘 要:结合实际对2017年六安市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调研,对今后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事中心;建设;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1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31/j.cnki.njwx.2018.07.014
根据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46号)从2017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工作安排,笔者有幸参加了全市组织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调研活动,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对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设情况
目前,全市共建设各类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12个,其中中型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9个,每个分别投入资金10万到15万元,小型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3个,每个投入资金5万元。分县区是金安区建设2个小型、裕安区2个中型、霍邱县4个中型、舒城县2个中型、叶集区1个中型、霍山县1个小型。完成省局下达的全年建设9个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工作任务,共投入资金160万元,占省局下达我市农机化产业发展资金70%。
2 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和目标管理。通过争取出台《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46号),明确到2020年全市要建设80个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其中霍邱县建设20个、舒城县建设15个、金安区建设15个、裕安区建设15个、霍山县建设5个、金寨县建设5个、叶集区建设5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同时按照任务倒排的方式制定每年的工作目标计划,并将其纳入到对政府考核中,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我市通过积极争取105万元的市级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专项建设资金,同时将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写进了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二是明确建设重点。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领域的一个经营主体,符合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方向,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時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我们工作的主要抓手,但是多年来作为农机化主管部门,我们对其发展的引导、政策的支持、资金的投入作为很少,省局提出开展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这项工作,我们认为这是符合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实际需要,所以六安市市县两级农机部门对这项工作都给予高度重视。因此要充分利用推进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这个契机,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能力。按照这一工作思路,重点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的载体,开展了对全市注册备案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排查,把筛选出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大院建设基地。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公开评审、验收达标、先建后补方式开展建设。各地都成立了由农机财政等人员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组,采取通过公开发布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申报通知,建设主体自主申报,评审组实地考察,竞争立项的办法,择优确定补贴对象、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交第三方审计验收,合格后进行补贴。
3 存在问题
一是场地制约问题。这是建设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的首要制约因素,按照当前建设要求,对于占地规模有一定要求,目前虽然政策上对建设机库棚等都纳入了设施用地范畴,但在实际审批中非常困难。
二是资金投入问题。按照现有的《安徽省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试行)》建设规模,即使小型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其建设基本投入也在30万以上,除了省里、市里实施了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外,县区投入补助资金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的发展。同时现在对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的投入都是一次投入,对于后续开展服务能力投入不足。
三是运营管理的问题。目前绝大部分综合性服务中心都是以硬件建设为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管理运营,发挥应有作用,产生效益以及持续化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提出具体的、可行性的标准和要求。
四是建设标准的问题。目前按省局公布的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从制定的指标来看,都是涉及到粮食生产为主,与当前农机化发展向全行业覆盖,推进与全程服务拓展融合。农业服务由粮食作物向油菜、茶叶、园艺、林业、畜牧、水产等农林牧渔业全行业服务推进不相适应,山区等特色农机化服务组织所包含的内容没有完全纳入。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实际发展生产经营中都有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侧重点,开展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是依靠其原有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拓展,按照现有的建设标准就是要求其全面发展,这既给建设带来了难度,也削弱了对专业农机经营组织的引导和发展。
4 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规划协调。按照“高效适用、节约土地、立体存放”的原则,将农机大院纳入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在农村社区各项功能完善基础上,增加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
二是多方位争取资金投入。积极向政府争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投资多元化发展。资金投入要采取持续多年分期投入方式,特别是对于其运营过程中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其运营成本的补贴,确保其能够持续发挥作用。
三是修订相应的建设标准。按照全面全程发展的要求扩大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内容,应包含山区机械化、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内容。降低相应的建设标准,坚持农机服务主体与农业生产主体融合,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化发展的要求,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原有的发展方向做大做强。
四是遵循效益优先的原则。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必须遵循效益优先的原则,否则没有生命力。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要引入现代企业观念,走企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道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其运营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