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事犹在为何没成后事之师?
2018-09-13大波
当代工人 2018年11期
大波
虽然《锵锵三人行》在停播前常被冠以“事后诸葛亮”,但窦文涛他们仍乐此不疲。为何?盖因事后诸葛亮掌握的信息更全面一些。当下中国社会,缺的恰恰就是这种客观和引申。
3月中旬,有媒体报道:黑龙江一高校严查男女交往,同居或有性关系开除。该高校反应倒是很快,马上发布官方公告称,已全面排查学院相关规章制度,修订不符合要求的条款。很明显,他们也觉出了这个规定不妥。
这本不算什么新闻。2016年,贵州的凯里学院就出过类似禁令,且10条之多,同样引起社会反响,且被专家指为涉嫌违法。学校也是快速反应,称禁令在措辞上确有不妥,考虑修改。
印象中,凯里学院这么做也不是“首开先河”。问题正在这儿,早已经发生过这种事儿了,且法律是非分明,可有些高校为何还照原样再整一回?
我们的一些事之所以做得挺邪门儿,往往不是法律和政策有问题,而是基层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很大程度上缺少在法律框架内办事的意识,往往由着传统行政惯性,拍脑门子胡來。结果,引来社会热议、专家批评,他们再拍脑门子后悔,忙不迭地整改。由此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另一些部门和单位竟没有从中获得借鉴,前事一过,后事又来。
与这些事相似的是,前不久,深圳出台规定:外卖员若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交警将督促网点所有外卖员停工1-5天。这同样出于交警部门对安全的考虑。光明网发文提出批评,很明显,这是用了过去的连坐制度,是走回头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