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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法化研究思考

2018-09-11赵丽萍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范畴方言语法

赵丽萍

(中央民族大学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000)

语法化主要以谓语等语法范畴和体标记等语法成分的历时发展过程为研究对象。语法化研究在中国有较长的历史,其兴起以实词虚化研究为先导。实词虚化研究为语法化研究提供了扎实的语言实例。

20世纪90年代,随着功能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的兴起,西方语法化研究深入发展,语法化研究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西方语法化研究状况方面,刘红妮(2009)曾这样总结:“学者们的视线对语法化的研究从形态句法学投向了更为广阔的语义、语用、认知、主观性、单向性、结构式/构式、语言类型、语言接触等领域。”[1]13这对汉语语法化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一时期西方当代语法化理论被我国学者介绍到国内,使得汉语语法化研究开启了新篇章。汉语语法化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语法化的演变机制和动因、单向性问题、主观性和主观化、构式语法化等问题已获得了较多的关注度。相比之下,关于方言和语言接触视角下的语法化研究较少。基于此,本文在语法化定义的基础上对国内相关跨学科视角下的语法化状况加以梳理,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借鉴。

一、语法化界定

“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最初由法国语言学家A.Meillet在《语法形式的演化》提出,但语法化的源头可追溯到我国13世纪元朝的周伯琦《六书正伪》。

各个学者从不同角度界定语法化。

一是从语法范畴和语法成分的角度界定语法化。沈家煊(1994)指出:“语法化通常是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中国传统的语言学称之为‘实词虚化’。”[2]17他认为语法化和虚化不同,语法化的研究对象比虚化大:“虚化主要是针对词义的变化由实到虚,‘语法化’一词则偏重于语法范畴和语法成分的产生和形成,例如主语和宾语这样的语法范畴以及主格和宾格标记这样的语法成分是如何产生的。”[2]17吴福祥(2004)也指出了语法化与实词虚化的定义并不相同:“语法化关注的是一个语义单位或语用单位如何实现为特定的语法形式,……语法化的结果总是要体现为一种语法形式的产生。虚化实词虚化着眼的是词义词汇意义由实到虚的演变过程,如词义抽象化、泛化、弱化以致完全消失。虚化并不总是体现为一种虚词或形态成分的产生。”[3]18

二是从语用的角度定义语法化。杨成虎(2000)突出了语用以及习惯对语法化的动因,指出“语法化就是语用结构经过约定俗成变为语法的过程(Hyman 1984)”[4]11。

三是从构式的角度定义语法化。石毓智、李纳(2001)认为:“语法手段包括语法标记和语法结构两大类。在汉语语法史上,一个语法化过程往往同时涉及到新标记和新结构的产生。”[5]40同样,彭睿(2009)认为除了以语法范畴和语法成分的历时发展过程为研究对象,语法化的研究对象还应包括语法化项所在的构式的变化[6]50-64,如“不X不Y”表消极语义。

以上关于语法化概念的不同之处,主要是语法化的外延不同。语用法的语法化和构式语法化是对典型语法化的完善和发展。笔者认为吴福祥(2004)的定义最为精准:“‘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指的是语法范畴和语法成分产生和形成的过程或现象,典型的语法化现象是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语或结构式变成无实在意义、仅表语法功能的语法成分,或者一个不太虚的语法成分变成更虚的语法成分。”[3]19

总之,语法化研究仍在发展中,学者们从各个角度对语法化的理解也不同。不难发现,语法化有典型和非典型之分,但其本质具有一致性,即语法化一方面指语法化项自身的变化:实在意义的成分演变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较虚成分演变为更虚成分;另一方面指语法化所在环境即结构式的演化。

二、语法化与语言接触

语言接触本属于社会语言学范畴,但语言接触常常引发语言演变,是语言演变的外部动因。因此,语言接触也成为20世纪以来历史语言学的重要研究内容。而语法化是语言演变的重要现象或过程,属于历史语言学范畴。这使得语法化与语言接触成为目前语法化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吴福祥(2009)把人类语言的语法化分为两类:语言内部独立发生的语法化和语言接触引发的语法化。前一种语法化是当前语法化中研究中最为深入的领域。后一种语法化的研究目前较少。目前语言学家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语言接触语法化的总体理论构建方面:吴福祥(2009);二是基于跨语言和方言的语言接触语法化实例方面:吴福祥(2007)[7]3,龙国富(2013)[8]101-109,冯莉(2012)[9]166-169和秦绿叶(2015)[10]70-76。

吴福祥(2009)将接触引发的语法化界定为“一种语言受另一种语言的影响而发生的语法化过程(Heine and Kuteva 2003:533)”[11]207,将其分为通常性接触引发的语法化和复制性语法化两类。由通常性接触引发的语法化只涉及语法范畴的产生,而语法范畴基于人类语言语法化的普遍模式产生,可用公式表述:[Mx= Ry>Rx];复制性语法化中语法范畴产生的路径与模式语相同,可用公式表述为: [My>Mx]>[Ry>Rx]。

笔者认为,语言接触引发的语法化在汉语中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南方民族语言、东南亚语言对汉语词汇和语法的复制。吴福祥(2008)指出,所有南方民族语言都从汉语中复制了连词、副词、介词、体标记等语法成分,并从汉语中复制了“获得”义动词>补语标记、“拿”义动词>工具介词>处置式标记[12]14等语法过程。吴福祥(2009)认为东南亚语言“得”义语素的簇聚式语法化模式复制了汉语语素“得”的语法化模式[11]204:

二是汉语对英语等强势语言词汇方面的复制。彭晓(2013)分析了现代汉语“X门、X族”[13]155-157等外源性词缀的产生是汉语在和英语、日语接触的过程中诱发并经过类推而产生的语法化现象。

综而述之,与语言内部独立发生的语法化一样,语言接触引发的语法化具有语言学家从跨语言语法化过程中所概括的普遍原则和一般机制,是语法化的重要诱因。由接触引发的语法化不仅涉及语言演变的外部因素,同样也涉及语言演变的内在因素。笔者认为该领域的研究需要基于跨越语言和方言的精通。因此,视野的有限增加了语言接触引发的语法化研究的难度。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有关该课题南方民族语言的语法化实例研究亟须加强:民族语言的处置标记语法化模式研究、性别标记虚化研究、动补语序研究等。结合汉语自身情况和南方民族语言的发展研究语法化,不仅能深化我们对南方民族语言和汉语语法演变的认识,而且具有语言类型学的价值。

三、语法化与方言

传统的汉语方言研究集中在共时平面的语法系统性和方言语法差异所反映的由同源、分化、接触等造成的方言间亲疏关系。这导致了人们对方言现象的认识容易产生盲点,尤其是共时语法状况和历史演变的隔阂方面。语法化理论的出现为汉语方言研究提供了广阔视角和新的思路。

方言中的语法化研究以各个方言的语法化实例研究为重点:戴昭铭(2004)[14]26-34,刘子瑜(2006)[15]50-56,陈泽平(2006)[16]233-236,崔振华(2007)[17]65-68,张定(2009)[18]365-370,杨文波(2016)[19]86-92等。 吴福祥(2010)详细论述了汉语方言趋向动词的语法化过程,并概括出了与趋向动词相关的4个语法化模式:趋向动词>比较标记、趋向动词>傀儡补语>能性助词、趋向动词>补语标记、趋向动词>空间/时介词>与格介词[20]97-133。林华勇、马喆(2007)基于廉江方言的事实描写讨论了言说义动词的功能和语法化的方向[21]151-159。相比之下,汉语方言语法化研究理论和方法相对薄弱,仅有一篇文献:刘丹青(2009)从理论高度上分析了语法化理论给汉语方言研究带来的变革:从河南方言“定语标记 ‘哩’>方位后置词‘里’”[22]106-116的角度讨论了汉语方言语法单位的异质性,从苏州话复合词“勒X”[22]111的发展讨论了方言语法范畴的可变性。

通常情况下,语法化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普遍适用于汉语方言研究,但方言语法化研究也有其独特之处,如语法范畴、语法单位和语法手段的异质并存以及不稳定性等。可见,目前方言语法化研究在语法范畴和语法模式方面相对薄弱:汉语方言数范畴的演变、这[tʂɛ31]等方言合音词的语法化现象、方言中差比句等特殊句式及标记词的语法化模式等。方言语法化研究同样具有较高的类型学价值。

汉语实词虚化研究历史悠久,开创了语法化研究的先河。汉语训诂学家关于实字和虚字的研究为语法化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语言材料。早在13世纪,元代周伯琦曾在《六书证讹》中提到“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 (沈家煊1994)[2]17。相比之下,西方语法化研究始于18世纪。因此,语法化研究发源于我国。在语法化研究方面,汉语拥有其他语言所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汉语有3000多年的历史文献和丰富多样的方言以及民族语言。汉语语言学界在继承传统小学优良传统的同时,借鉴西方语法化先进理论,定能在语法化研究方面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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